瀛和律師機構聯合達瓴智庫釋出《2020年法律行業區塊鏈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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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和律師機構創始合夥人、上海法和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公司制的黃昏:區塊鏈思維與數字化激勵》作者李磊;其在瀛和律師機構2019年度主任年會發布《2020年法律行業區塊鏈發展報告》

2019年12月28日瀛和律師機構2019年度主任年會在普吉島上隆重舉行,瀛和律師機構創始合夥人李磊聯合達瓴智庫釋出了《2020年法律行業區塊鏈發展報告》。

2020年法律行業區塊鏈發展報告》指出區塊鏈+合規在區塊鏈行業存在著巨大的需求,同時法律在區塊鏈行業處於一個低競爭的藍海階段,其中主要體現為三點:區塊鏈成長快速和法律的滯後性;合規案件頻繁,律師供需不均;區塊鏈律師進入門檻高。

《2020年法律行業區塊鏈發展報告》如下:

一、前言

過去幾年的時間裡,區塊鏈及數字貨幣行業的發展令人矚目。體現到法律政策領域,各國對於數字資產的監管框架逐漸清晰。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第十三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區塊鏈技術應用已延伸到數字金融、物聯網、智慧製造、供應鏈管理、數字資產交易等多個領域。目前,全球主要國家都在加快佈局區塊鏈技術發展。我國在區塊鏈領域擁有良好基礎,要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積極推進區塊鏈和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來源:新華社

然而,我們不能忽略的是,任何一個新興行業,在其走向成熟的路徑中,在早期難免會出現一些法律、合規不完善的問題。從當前來看,我國區塊鏈尚處於早期發展階段,一個區塊鏈長效機制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時間。以金融為例,光是區塊鏈賦能金融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就包括隱私監管、密碼歸屬、稅務課徵、風險控制等,而者對未來整個合規都將有系統性的改變。

其實,早在網際網路時期,關於網路支付、網路借貸、網際網路保險及網路眾籌等方面的合規便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制定,而在網際網路普及前,這些法規制定是難以想象的。但是,如果能在網際網路剛萌芽時就學習網際網路技術入場,是否能掌握一代機遇也未可知。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當今區塊鏈的盛況讓人難免想起了當年網際網路的場景。但是,這次盛況和本世紀初的相比有一個本質的不同:區塊鏈是結合多學科多領域的一門綜合技術,包含密碼學、金融學、經濟學、電腦科學、數學、合規等等。能夠具有所有區塊鏈知識儲備的人鳳毛麟角,而這也造就這行業學習風氣及跨業結盟的興盛。

加上區塊鏈技術寬闊的賦能場景,越早踏入這個領域學習的人,就越容易成為區塊鏈這個領域的專才。因此,這是一個頭部企業效應明顯的市場,大者恆大,如何以合適的角度從傳統行業切入新興區塊鏈產業絕對是各大公司面臨的難題。

然而,既是我們處在如此良好的形勢和環境下,我們仍注意到以“區塊鏈、數字貨幣”為名的違法犯罪活動依然屢禁不止,大額可疑交易或技術問題在交易所也時有發生。隨著該行業合規及監管標準的日漸明朗,相關行業參與者的合規義務只會有增無減。更重要的是,區塊鏈技術已經根本的影響了未來無論是律所、法院或是監管上的模式。有鑑於此,本著“區塊鏈合規未來將是各大企業戰略化必經之路”的理念,我們蒐集並分析大量的相關資料,完成此稿,希望對各位能夠有所裨益。

二、區塊鏈合規: 低競爭藍海

1、區塊鏈成長快速

A、行業發展迅速

2019年6月,美國發布《國防部數字現代化戰略》,明確將探索區塊鏈技術在網路安全領域的應用;2019年9月18日,德國政府審議透過併發布《德國區塊鏈戰略》,明確了區塊鏈技術在穩定金融、激發創新、規範投 資、行政服務、知識普及等五大領域採取優先行動;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4日下午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第十八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區塊鏈技術的整合應用在新的技術革新和產業變革中起著重要作用。我們要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確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

《國防部數字現代化戰略》,來源:media.defense.gov

整個2019年,區塊鏈技術實現“多點開花”,在司法存證、稅務、貿易金融、 供應鏈、物流、醫療健康、農業等多個垂直行業探索應用。僅在今年的前8個月內,全球政府推動的區塊鏈專案就高達154項,全球公開區塊鏈專利的申請數量高達1.8萬餘件。

B、電子存證領域賦能明顯

2018年9月7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承認了區塊鏈存證在網際網路案件舉證中的法律效力,目前包括北京、杭州、 廣州等在內的全國至少7 省市法院構建了區塊鏈電子證據平臺。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宣佈正在搭建人民法院司法區塊鏈統一平臺目前完成最高人民法院、高院、中院和基層法院四級多省市21家法院,及國家授時中心、多元糾紛調解平臺、公證處、司法鑑定中心的27個節點建設,聯合四級法院共完成超 1.8 億條資料完成上鍊存證固證, 並已牽頭制定了《司法區塊鏈技術要求》《司法區塊鏈管理規範》,指導規範全國法院資料上鍊。

《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來源:中國最高人民法院

例項:北京創新司法存證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創新司法存證,已完成版權、著作權、電子合同等領域應用節點資料對接。該平臺目前線上證據採集數超過 472 萬條,跨鏈存證資料量已達上 千萬條,案件審理中驗證跨鏈存證資料 945 條,涉及案件 58 個, 認證判決案件 1 件,促成當事人和解的調解案件 41 件。

2、合規案件頻繁,律師供需不均

截止至2019年11月底,有關區塊鏈的民事裁判文書已達512件,刑事裁判文書34件。涉及區塊鏈的民事裁判文書中,數量排在前三位的是合同類糾紛、競爭糾紛和勞動人事糾紛和智慧財產權。

2019年區塊鏈民事裁判文書,來源:鏈法

就刑事判決案例中,絕大多數案例與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類犯罪有關。從某種意義上講,非法集資案件在區塊鏈行業案件中佔比相當大,且逐年上升。據不完全統計,僅在2017-2019年兩年內的時間裡,已立案曝光的假借區塊鏈的騙局數量已達數百起,總涉案金額就超過200億人民幣,詐騙人數高達數百萬人。

此外,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委聯合釋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將代幣發行融資定義為“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2019年11月14日,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互金整治辦釋出《關於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排摸整治的通知》,明確提出要對虛擬貨幣相關活動進行摸排;2019年12月4日,海南自貿區對外發布“鏈上海南”計劃,政府也決定在海南實施沙盒監管。

上述的種種政策表明,數字貨幣交易平臺由於其模糊的法律地位,在合規諮詢等方面具有極大的需求,當前應該是律師行業切入區塊鏈賽道的最佳時期。

3、區塊鏈律師進入門檻高

作為一門多學科跨領域的學科,區塊鏈包含了作業系統、網路通訊、密碼學、數學、金融、生產等領域。從當前情況來看,我國在交叉學科方面還有很大的領域去探索。根據《2018年區塊鏈人才供需與發展研究報告》顯示,在投遞簡歷的求職者中,真正具備區塊鏈相關技能和工作經驗的存量人才僅佔需求量的7%。當前高校課程和社會專業培訓課程體系相對落後,課程內容偏向於知識科普與產業應用指導,並未開設具有專業性和延展性的區塊鏈專業課程。

區塊鏈招聘需求行業結構變化圖,來源:智聯招聘 

三、區塊鏈專案方 + 合規

下表所示為各國對區塊鏈專案的合規態度,主要分為積極, 謹慎以及保守這三類。由於區塊鏈專案需要考慮到的法規實在太多,其中牽涉的包含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等。更重要的是,各國各個時間節點的合規會存在較大的差異,而不同專案間是否合規也鮮有先例可以參照,因此少有人在該領域有所建樹。但與此同時,專案需求又十分龐大,如同股票IPO一樣,每個專案在發幣或上鍊前都會有許多步驟涉及合規。而代幣的性質複雜,不像股票制式化,其中將會涉及多項合規風險,具體可分為以下三類合規:

新加坡區塊鏈監管介紹,來源:HashKey Hub

1、投融資諮詢: 

ICO、STO各地代幣融資法規繁雜不一,主要的癥結點在於加密貨幣的屬性。對於數字資產的屬性定義一直是各國在研究的課題,其中不僅有對其功能性的討論,還有許多涉及到各界如何看待的問題。以美國為例,2013年初實行的《虛擬貨幣管理條例》把數字資產作為一種貨幣進行監管,同年八月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訴Trendon Shavers一案中,法官也認定數字資產為貨幣;2014年三月,美國國內收入局規定基於稅收目的時視數字資產為資產;而2015年,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又把它作為一種大宗商品進行監管,在2018年,SEC明確了證券類數字資產的監管方式,卻在如何分類數字資產的問題上沒有提出根本解決方案。

這種政策的混亂既不利於數字資產的健康發展,也容易滋生監管套利行為,甚至在監管主體不夠明確的情況下產生監管漏洞。例如交易平臺是信用中介還是資訊中介的問題,平臺透過履行支付功能實際作為信用中介,但是支付業務的相關規定又禁止了其成為信用中介,由此導致監管混亂。因此在投融資這個領域專家很少但需求又眾多,雖然能想象的到未來區塊鏈系統化合規出臺,但是就整個專案方投融資的流程中,律師的參與絕對還是不可或缺的。

適用區塊鏈監管法規各國口徑不一,來源:網路

2、詐騙傳銷維權: 

近年來,大量不法分子假借區塊鏈概念,向公眾以代幣形式的進行非法融資。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委就聯合釋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將代幣發行融資定義為“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然而,光是今年34起的刑事判決案件中就有24起涉及組織傳銷、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非法集資案件。此外,據不完全統計,從2017年至今,已曝光的、假借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案件已高達數百起,每起案件涉及金額至少為1億人民幣,總涉及金額已逾300億人民幣。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以超級明星為例,這個以區塊鏈名義進行金融詐騙的案件在短短6個星期內涉事金額就高達50億。由於這類案件大多涉事金額大、受害群眾多、犯罪嫌疑人逃匿海外,且當前關於區塊鏈非法集資的法律合規尚未完善,大多數受害者維權之路受阻。考慮到有大量的、以區塊鏈名義進行金融詐騙的案例還沒曝光,整個區塊鏈詐騙傳銷維權存在一個近似“真空”的狀態,這對整個律師行業而言都是個極佳的風口。並且,律師的參與也能推進受害者在區塊鏈行業的維權之路。

3、稅務諮詢 : 

目前仍沒有國家公佈詳細的數字資產稅務指導意見,不過從大部分國家目前的稅收標準來看,如何對數字資產交易收稅取決於該國家對數字資產的定義。如美國的「證券類數字資產」按照證券法交稅,而「非證券類數字資產」主要計算個人所得稅;日本初期將比特幣定義為消費品,對其徵收8%的消費稅,後隨著比特幣被日本定義為貨幣的一種,取消了消費稅,開始轉為「資本利得性質」的稅款;對數字資產監管採用「沙盒機制」的英國、德國等則採用稅收優惠甚至免稅的政策。總體來看,國家立場、對區塊鏈領域的態度、現有稅收機制、國情決定了各國的稅收政策不會完全相同。 

47.3%的國家對加密貨幣交易者徵收資本利得稅;有5個國家對挖礦行為徵收稅款,佔到26.3%;有4個國家對加密貨幣交易流通徵收增值稅,佔到21%。多數對加密貨幣予以一定認同的國家,都將其判定為類似於證券的不動產,進而按照資本利得稅的相關規定徵收稅款,但是其中界定複雜,通常需要律師介入,而且專案設立遍及海內外,對稅務成本需要精確控管以做戰略決策,因此律師在其中也能起到關鍵作用。

四、區塊鏈交易所 + 合規

自2008年比特幣誕生以來,加密資產的種類和輻射範圍得到極大提高,截止目前,根據CoinMarketCap資料顯示,全球至少有超過3000種數字資產,且整個加密資產行業已擴散至全球所有網際網路覆蓋的國家和地區。與此同時,加密資產行業的全球監管體系也日漸明朗,為了不扼殺金融創新,雖然目前各國的監管政策各不相同,但基本形成了包括傳統牌照監管體系、沙盒監管和行業自律等在內的動態綜合監管體系。 

在加密資產的各個環節中,由於絕大多數鏈上交易資訊存在嚴重的身份資訊缺失,但這些資產的交易、流通和託管均發生在中心化交易所中,因此透過直接對中心化交易所進行重點合規監管無疑是最有效也最合理的監管途徑。顯然,隨著加密資產行業的發展和影響力的持續擴大,交易所合規監管將會成為整個行業監管的核心環節。主要分成以下三種商機:

1、牌照申請: 

交易所在各地成立需要不同牌照與符合不同規範,如美國交易所需有三大牌照,申請步驟繁雜,通常需律師協助。具體交易所申請牌照將會面臨許多問題。首先,誰將接受監管,接受什麼樣的監管?像是在美國分為聯邦立法及州立法,監管機構更是橫跨SEC, CFTC, IRS, FinCEN等機構,美國MSB牌照最早是要用美國公司來申請,所以交易所往往需要先註冊美國公司然後來申請牌照,現在可以用其他離岸公司來申請。

大部分人會選擇用群島公司申請,因為群島公司資訊保密,可以規避一些東西,也可以選擇群島來控股美國公司申請牌照,但是這些流程相當繁複,也因為各交易所戰略方向而有適當性的問題,因此律師的諮詢顯得特別關鍵。 

2、交易所出海: 

一直以來鏈圈有個說法,交易所出海容易合規難,合規容易運營難。交易所從2018年開始因為國內合規方向尚不明朗而傾向往海外設立,2018年火幣交易所出征巴西及澳洲,當時在當地召開了盛大的新聞釋出會,宣佈上線10個幣種的交易,而且會後續上線更多的交易對。彼時,這被認為是火幣全球戰略的重要一步 。但是上線幾個月因為合規艱澀難懂而頻繁更換髮展步調,不但裁員了60%,上所的幣種更是少得可憐,因為每個交易所戰略發展性質差異甚大,合適的海外地點也不一,包含賽舌爾、盧森堡、馬爾他都是熱門出海地點。更重要的是,當地監管隨時都在變化,急切需要律師為其分析最適合出海地點與策略。

3、引渡、調查: 

2018年 4月 美國紐約州總檢察署 Office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NYAG 下發了 “Virtual Markets Integrity Initiative 其中提出了監管中對於從事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主體的 34個關注點,並據此對十三家交易所進行了調查。無論海內外的交易所都容易被SEC以及各類監管盯上,如何正確地回答這些問題與交易所存亡相關,舉凡所有權、基本運營、組織架構、內控制度、交易隱私及洗錢防制等等,都會成為是否合規的關鍵原因,因此區塊鏈律師在這塊也能提供很好的協助。

五、區塊鏈政策與律所潛在機會

1、密碼法:

密碼法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地位如同區塊鏈及網路空間的憲法,但絕大多數人尚不熟悉,雖然國家立法的初衷並非是為了促進和規範區塊鏈技術的發展,而是基於密碼對國家、社會和個人資訊保安的重要性,而需要制定一部針對密碼領域的統一的

密碼法,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基礎性法律。但是,由於密碼技術是區塊鏈技術的核心技術,《密碼法》的出臺必然將對區塊鏈行業的規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具體律所可以切入賽道的角度有兩個:

A、商用密碼合規化

在區塊鏈技術的很多應用場景中(比如金融、物聯網、智慧製造、供應鏈管理、商品防偽溯源等)中,由於密碼技術保護的多是個人資訊或企業的商業秘密,而非國家秘密,因此多數情況下區塊鏈行業中涉及的主要是商用密碼。在以前的制度下,商用密碼產品均須在密碼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投入市場,但是密碼法改成以自願檢測為主,但是對於區塊鏈企業而言,如其生產、銷售的商業密碼產品落入《網路安全法》的產品目錄,企業需要在列入承擔認證檢測任務機構目錄中的機構中選擇認證檢測機構,並在產品透過檢測符合要求後方能投放市場銷售。待《網路關鍵裝置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相關國家標準要求》制定之後,區塊鏈企業生產商業密碼產品還需符合該等國家標準。在此多法適用一物的監管環境下,法規的解讀變得十分重要,律所可從此切入成為專業密碼合規諮詢,未來在區塊鏈滲透入所有領域後,密碼法將成為頻繁參照的大法。

B、密碼專利及隱私保護

在鼓勵商用密碼產業發展的同時,《密碼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竊取他人加密保護的資訊、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碼保障系統;不得利用密碼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等違法犯罪活動。但是密碼法尚未實行,國人對智慧財產權認知尚淺,更不用說密碼專利的概念,更重要的是,區塊鏈長年已久開源的習慣,很容易讓專案方在參考程式碼的同時觸犯法律,因此區塊鏈律師將可以充當守門人的角色,為專案方規避合規風險。

2、區塊鏈司法: 

行業痛點

A、重要檔案機密性難以保證

律所及法院業務會涉及大量檔案稽覈及管理,大部分的業務目前尚且儲存在個人筆記本或是少部分雲端,缺乏管理系統性及安全性,更難以所有人同步,若發生裝置損壞或人員頻繁流動,檔案丟失將為律所帶來沉重的打擊。對法院而言,證據的儲存需要多種流程,時常因為時效性而造成證據的丟失,對案件的公正性也會大打折扣。

B、檔案手續繁瑣低效

律所、法院及當事人涉及檔案溝通的部分手續繁瑣,製作正本檔案時幾乎都需要蓋章、簽名環節,檔案的傳送往往需要一定的時間郵寄,如果涉及跨國業務更容易耗上數天的時間,正本檔案的仿造也是層出不窮,安全性有待商榷。

C、檔案管理及搜尋效率低下

律師往往需要同時處理多項案件,不但需要建立流程管理表,更要時常分類歸檔至電腦裡,效率十分低下。

解決方法

簡單來說,區塊鏈技術可以解決最大的問題是信任,利用加密技術,透過對檔案進行加密,可以實現鏈上檔案快速傳輸同時保證檔案的安全性及私密性,並且將區塊鏈加入司法環節同一業務中涉及到的所有參與方透過加入區塊鏈聯盟,可以實現資料共享,對證據儲存、資訊透明以及檔案智慧化管理都有很大的幫助,能夠大大的提高律所的效率,不再被雜事煩擾。

應用及案例

A、杭州和紹興在11月初首件區塊鏈存證判決已成功,區塊鏈存證對證據儲存及不可竄改性有極大的幫助,除了存證之外,杭州人民法院也嘗試了破產案件利用區塊鏈投票,大幅降低運作成本。廣州仲裁委也利用仲裁鏈出具了業內首個區塊鏈裁決書,由此可知,全國性區塊鏈試點也可能會在密碼法明年初上市後開始大規模執行。

B、2018年5月,廣州佛山禪城區釋出了全國首個“區塊鏈+社羣矯正”應用專案——“社矯鏈”,將區塊鏈運用於社羣矯正實踐中。作為一項非監禁性懲罰措施,社羣矯正須具備一定嚴肅性。傳統的社矯監督模式,主要透過定期彙報、實地調查、電子監控等方式進行,成本高、效率低。而區塊鏈介入後,社矯人員的資訊可透過電子定位手環等硬體上鍊儲存,方便工作人員管理,且無需擔憂社矯資訊遭到篡改。除此之外,社羣矯正還涉及公、檢、法、地方街道辦、流管辦等多個部門。銀行、保險、電信、公鐵等系統,也常常需要讀取社矯系統資訊。社矯資訊上鍊,讓各部門的聯動能力獲得了提升,社矯人員也能簡化檔案辦理手續。

來源:禪城政協

六、區塊鏈技術對律所內部影響: 數字化激勵管理

區塊鏈改變公司制度成為最新潮流,如瀛和律所推動律所數字化激勵,如何在極大化公司效率及符合代幣發行、公司合規中平衡,需要律師專業參與。公司制至今已經演化了四百多年,其中在律所管理場景中,提成制的律師掛靠到律所,往往和律所之間黏性很低,而授薪制律師和行政人員又沒有良好的分配機制來保證權益。

試想,如果能夠透過某一種數字標識來量化價值,包括個人工作量、合同資訊、股權對應的價值,甚至是績效工資,就像現在交易市場裡股份份額一樣,這種權益完全可以互相流通,也不需要經過任何機構中轉,這樣一來信任成本就會降到最低。

具體數字化激勵管理不只是對律所有幫助,未來可以套用到各行各業,不但可以消除繁冗的紙本工作,工作量及績效更是一目瞭然,相較於以往財務申請和財務核算的時間,速度非常快,員工也能立刻收到績效獎金並著手開展工作。同時,公司的工資發放資料被完整記錄了下來。員工本人可以明確知道自己的薪資構成、在公司中獲取的創收和對公司的貢獻。公司也可以透過這些記錄來明確公司的創收構成情況,從而瞭解每一個律師對律所的貢獻程度,從中遴選人才。這一切的信任根源都基於區塊鏈不可篡改也不可逆的特性。

未來收益的時代已經過了,如今90及00後受到網際網路、高質量消費及遊戲激勵的程度越來越多,實時激勵已經成為趨勢,和員工講五年十年後的事並不能帶來很好的激勵效果,如傳統的股權激勵看的就是公司未來的發展。相反的,數字化激勵下,完成一件事可以拿到一件事的token,這個實時激勵反饋能夠讓員工充滿活力及持續被刺激感,對整體公司的進步有絕大的幫助。區塊鏈將信任成本降至最低,職場上的不信任也將隨著區塊鏈廣泛應用而逐漸消亡,未來區塊鏈在律所甚至其他公司的管理上將密不可分。

七、結語

網際網路革命剛剛進入第40年,而區塊鏈革命也邁入第11個年頭,網際網路帶來的技術奇點理論逐漸失效,未來將是區塊鏈帶來的正規化改變。按法學界通說,法律是調整一定社會關係的行為規範體系;也可以說,法律的調整物件就是人的行為。區塊鏈作為一門資訊科技,當然是人類智力成果,是人類行為的結果。因此,關於區塊鏈的法律是指調整人類創造、運用區塊鏈技術的一套行為規則體系。因此跨入區塊鏈好比使用網際網路一般,初入紅利極大,尤其是在多專業結合的領域裡尤為可見。無論是區塊鏈+法律、區塊鏈+AI或是區塊鏈+任何產業,如何將區塊鏈結合原有產業已成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今年,不論放眼全球還是著眼我國,區塊鏈及數字貨幣領域都進入了高速發展期,在技術基礎和商業模式不斷創新的同時,法律政策和監管趨勢也日漸明朗,也期望能夠看到區塊鏈深入我們生活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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