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算是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嗎?

買賣虛擬貨幣
比特幣已經誕生十年之久,從最初少數極客間的挖礦遊戲,到小批正規軍入場試水,再到比特幣的價格暴漲,以及後來把區塊鏈推向風口,比特幣給世界帶來的改變是迅猛而無形的,可即使這樣,比特幣依舊還是被主流力量放置在邊緣地帶,信仰者們只能遠遠仰望。

近日,由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起案件給數字貨幣行業打了一劑強心劑,該裁決認為,雖然監管部門禁止ICO活動和虛擬貨幣交易,但從未斷定個人比特幣交易屬於違法行為。根據國內法律法規,比特幣不具有貨幣職能,但是這並不妨礙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物件。

中本聰在2008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式的電子現金系統》的論文,自此開啟了人類在數字貨幣世界的另一扇大門,比特幣創世區塊次年又被中本聰挖出,他在區塊中留下“2009年1月3日,英國財政大臣在第二次拯救銀行的邊緣”的註解,直到現在,這個註解依舊像謎一樣吸引著很多人來了解比特幣。

比特幣一共只有2100萬枚,發行速度每四年減半,2140年將全部發行完畢,正是這種通縮性質讓其具備跟黃金一樣的價值,甚至是超越黃金。比特幣因為其自身的獨特性也讓各國對它又愛又恨,其底層技術區塊鏈被各國普遍看好並支援,但是其交易和ICO卻遭受著不同程度的監管和約束。

數字貨幣監管的冰與火

星球日報在十月份釋出了一份《數字貨幣相關監管政策世界地圖》,整理了五大洲66個國家和地區對數字貨幣、ICO、交易所的監管態度和稅收政策,以及是否宣稱將發行“國家數字貨幣”。

目前,有16個國家和地區在積極監管ICO,中國就是比較典型的嚴格監管。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七部門聯合釋出聯合釋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正式定性ICO是非法集資,並明確禁止任何代幣發行融資活動。這一政策的出臺,讓很多跟風的區塊鏈專案都應聲而止。

除了中國之外,韓國、墨西哥、玻利維亞、尼泊爾、印度、孟加拉國也都對ICO實行了禁止。

與此同時,有至少23個國家和地區表示支援比特幣,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正在積極擁抱數字貨幣。從去年開始,日本就開始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並且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為了更好的推行數字貨幣,日本今年4月還成立了日本虛擬貨幣交易所協會,由日本16個加密貨幣交易所組成。

對比特幣持積極態度的國家或地區還有韓國、美國、菲律賓、泰國、澳大利亞、土耳其、伊朗、德國、法國、英國、義大利等。

可以看出,各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都不同,因為這與各國的經濟金融發展、人民生活現狀等都有關係,經濟低迷的日本需要比特幣這種新事物來振興經濟,創業氛圍正濃的中國對所有風口似乎都想瘋狂入場,傳統金融大國美國則且行且看且監管。

法院宣判態度有什麼意義

不管怎麼說,數字貨幣都走向了人類歷史的一個新篇章,監管只是為了秩序和規範,並不是徹底抹殺,對於這次深圳國際仲裁院的裁決,有區塊鏈專業人士稱:“這一案件首次對比特幣法律屬性以及比特幣交易合同的有效性作出認定,具有標杆意義。” 

比特幣誕生的根源是以中本聰為代表的自由主義者尋求一種不受中心銀行系統束縛的交易方式,這些人期待一種自由度更高的貨幣體系,比特幣這次被承認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物件,是對比特幣存在的認可,某種程度上也說明了中本聰發明比特幣的可行性。

雖然比特幣的可匿名性讓一些想作惡的人有了新途徑,國家就不得不進行有必要的監管,但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比特幣也不例外。比特幣創造出了數字資產新的可能性,就註定要與已有的規則做抗爭,獲得了越來越多人的關注和支援,就免不了要承受更多的監管和約束。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的成長,一直都是一場硬仗,比起要顛覆現有的貨幣制度來講,讓全人類對數字貨幣有了新認知才是比特幣更大的意義所在。

來源:波場TRON
更多數字貨幣資訊:www.qukuaiwang.com.cn/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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