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裁定,是一種具有經濟價值的資產,可以被沒收。在涉及一個Se情網站和191個被沒收的BTC的案件中,國家最高法院維持了地方法院的裁決。
最高法院裁定
韓國最高法院週三裁定,政府可以沒收加密貨幣作為犯罪收益,因為它們是具有經濟價值的資產。
據區塊網此前報道,該案件關於Ann,他經營了一個網路Se情網站,他的191個BTC最終被檢控方沒收。“這式加密貨幣首次被檢方沒收,”《韓國時報》寫道。
在週三的裁決中,“最高法院認定加密貨幣是一種具有可衡量價值的資產”,該刊物詳細地引用了法院的宣告:這種加密貨幣被認為有價值,所以它可以被沒收。
191個BTC被沒收
“2013年,Ahn在網上釋出了23.5萬張淫穢圖片,並獲得了19億韓元,”新聞媒體報道稱,並補充說,他“在2017年5月被逮捕並被起訴,罪名是違反保護兒童和未成年人的Xing侵害法。”隨後,Ahn被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並被一個下級法院處以6.96億韓元的罰款,該判決被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一致透過。
當Ahn被逮捕時,控方扣押了他的216個BTC,聲稱這些BTC“是非法掙來的,並主張將這些BTC作為網路資產被扣押”。然而,下級法院對他們做出了裁決,“認為比特幣是電子形式的,沒有實物形態。”
檢方隨後向高階法院提出上訴,該法庭“在控方的支援下做出裁決,稱網路資產可以被視為商品交易的利潤”。高等法院裁定,191個“被扣押的比特幣”視作為犯罪收益,並下令沒收它們。在編寫本文時,BTC的價值已經超過了140萬美元。
該出版物引用了當時最高法院的解釋:如果我們把比特幣還給了Ahn,也就是把他從運營網路SE情網站非法賺取的利潤還給了他。
最高法院支援這一裁決,新聞媒體重申,並補充說,支援將從Du博、Du品交易、Se情和Mai淫等非法活動中獲得的任何網路資產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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