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X、打車鏈、EOS真假疑雲,李笑來正面迎戰陳偉星,到底誰在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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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笑來今日於個人公眾號“學習學習再學習”發表長文,對陳偉星最近朋友圈指責質疑他的相關言論一一回應。

李笑來首先指出陳偉星在言論中給自己下套,然後開始對陳偉星多條朋友圈內容進行逐條反駁。迴應大致如下:

1.陳偉星其實是個偽創業者,雖然他一直以“快的創始人”自稱,可事實上陳偉星自己從未做過完整的事。

2.XMX是空氣幣;白皮書是抄襲另外一個專案的;自己以個人名義投資了500ETH,原因是趙東的Dfund給出了跟他們同等的條件。

3.但凡陳偉星能指出其在哪個專案上拿了大量的免費幣而後在二級市場上拋盤,其都願意公開代幣的交易地址記錄。

對此,玉紅也在微信迴應,稱李笑來和陳偉星都投了XMX,並稱前幾天,李笑來、陳偉星等人還在一起開開心心吃飯。

以下為李笑來回應原文:


這是三月份的某一天,在“三點鐘火星創始群”裡,我實在看不下去了,跟陳偉星的一段對話。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向來珍惜時間,因為自己的時間就是自己的生命。我想善待自己,所以就不希望自己把時間花費在不值當的事情上。可是,最近陳偉星的種種行為和言論,讓我不得不浪費自己的一小段生命,也是無奈。

遇到這樣的人、這樣的事,很難不夾雜情緒;所以,這篇文字我順手寫下來的第一標題是《忍著噁心認真迴應陳偉星的言論,附帶事實澄清……》—— 寫下之後,又改成現在的《關於陳偉星一些言論的迴應》,去除了其中的情緒成分 —— 在這樣的時候,保持冷靜需要很大定力。如果您作為讀者,不能夠控制自己的情緒,那就不要讀下去了。另外一些讀者,根本不關心幣圈裡發生的事情,那也就不要浪費時間了 —— 畢竟,雖然熱鬧是別人的,可生命是自己的。

先從陳偉星最近的一條朋友圈文字說起(2018年6月13日):

創業就是要堅守一些底線,在幣圈混,至少有兩樣東西得搞明白清楚:投資名人站臺的真實性和私募資金使用的合理性。這是推動這個行業進步的必需的過程。關於這個事情幣圈的大佬們溝透過很多次,大多數真有錢真想做事的都在逐步形成共識,但李笑來例外,覺得我針對他而變成了私下對我傳謠的個人攻擊。我質疑block.one的私募資金問題和李笑來騙局都源於此。以下是幾個事實,並且我都能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1.我和李笑來私下溝透過幾次如何停止私吞私募資金和大比例免費幣,一起幹一些正能量的事情,被無視;

2.徐小平老師和洪波組織“區塊鏈第一飯局”,我們爭論不能私吞私募資金和大比例免費幣,不歡而散達不成共識;

3.李笑來在2013年6月開始到9月,募集了30000個比特幣,並口頭承諾其能按比特幣保底;去年9月到期,被其要求延後一年還;接下來9月份就是到期還款時間;這是行業老人眾所周知的事情,我沒有說謊;

4.李笑來募集的比特幣,打入Just-dice進行豪賭,其中一個賬號,甚至造就了比特幣史上最大賭徒的名聲;這些資訊高水平的人都能在網上找到;

5.李笑來的交易所bigone、inb資本和募集資金的賬號都是混存在其個人賬號,並且以此展現給人看其財富,虛構其“首富”假象;

6.李笑來的觀念裡面沒有公共資金的概念,絕大多數他幫發的專案都被其大比例私吞,並大比例拿取免費幣在二級市場拋盤;最典型的當屬他和otcbtc的鄭伊廷撕逼的核心原因,就是李笑來想拿走40%的募集資金而鄭認為自己無權這麼做導致的,搞笑的是李笑來還因此在微博罵鄭不講信用!

7.我質疑block.one的宣告私佔40億美元募集資金並不對任何事情負責,是希望在不點名的情況下能推動國內幣圈大佬對於公共資金合理使用的共識,結果變成了李笑來一夥組織EOS人員對我個人進行攻擊,所以我只好點名。

8.我個人不用錢包、不記銀行密碼、雖然投資很多交易所、媒體、行情、錢包等,但從未讓他們幫我上過一次幣;

9.三點鐘群的幾個發幣者,和我沒關係,我自己是早期幫忙盲投人,沒有和任何人推薦,也認為,他們不應該過度營銷,應該好好把事情做好;三點鐘群的任何大會,我都沒有參加更未曾組織,我的名字被盜用是主辦方亂來;

10.我和李笑來沒有任何個人直接利益衝突,完全是價值觀衝突,讓我在這個行業混到想吐;我個人也完全沒有意願和沒有必要蹭這熱屎惹騷,更不需要靠他來為自己造勢;

11.我的訴求是明確的,就是希望這個行業大佬們能形成“不貪汙”的共識。既然幹了,就絕不會慫!

不明就裡的讀者讀完陳偉星的言論,感覺這完全是正義(陳偉星)鬥爭邪惡(李笑來)。可這種手法也太拙略了。

以前的相聲裡有這麼個段子,逗哏問捧哏:

你現在還打你爸爸嗎?

捧哏懵了,這話裡有陷阱啊!無論回答是否都不對啊!捧哏更深層次的尷尬在於:“你憑什麼誣陷我曾經打過我爸爸?!” 明明這是逗哏的陷阱,但捧哏沒有還手餘地,因為觀眾哪管這個啊,先自己樂壞了再說……

雖然我不是捧哏,但陳偉星就是用這個路數給李笑來下套的。

說清楚了套路之後,我就可以不懂情緒低逐條反駁了:

創業就是要堅守一些底線,在幣圈混,至少有兩樣東西得搞明白清楚:投資名人站臺的真實性和私募資金使用的合理性。這是推動這個行業進步的必需的過程。關於這個事情幣圈的大佬們溝透過很多次,大多數真有錢真想做事的都在逐步形成共識,但李笑來例外,覺得我針對他而變成了私下對我傳謠的個人攻擊。我質疑block.one的私募資金問題和李笑來騙局都源於此。以下是幾個事實,並且我都能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陳偉星一上來就扣帽子,“創業就是要堅守一些底線” —— 這麼說的用意在於先把對手放到”沒有底線“的位置,然後再揮舞“正義之棒”。再往下,措辭是這樣的:以下是幾個事實,並且我都能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 可惜,逐條讀下來,根本沒有什麼事實,根本沒有什麼證據。在這一點上,陳偉星邏輯不合格,法律常識近乎法盲。

1.我和李笑來私下溝透過幾次如何停止私吞私募資金和大比例免費幣,一起幹一些正能量的事情,被無視;

陳偉星從未與我單獨私下溝透過這個話題。我們唯一一次的單獨溝通(他自己的女助理在場),是陳偉星自己過生日前幾天來我辦公室向我宣講他的打車鏈。那時候他還沒有變臉,所以他的興致很高…… 聽他講完,我都抽了好幾顆煙。而後,給他面子,我還去參加了陳偉星的生日聚會。

可陳偉星這一條之中所陳述的,不是事實,當然也沒有證據。

2.徐小平老師和洪波組織“區塊鏈第一飯局”,我們爭論不能私吞私募資金和大比例免費幣,不歡而散達不成共識;

此處有一錯別字,不是“洪波”,而是馮波。在場還有徐明星、李林、吳忌寒、肖峰、高西進等人。所有這些人都可以作證:“我們爭論不能私吞私募資金和大比例免費幣”,這不是我和陳偉星爭論的話題。

現場大抵上我說的話如此:“你說的那些都對,也沒人反對,問題在於,你覺得在場有人不懂這個道理嗎?你說這些有意義嗎?”

陳偉星想要給人留下的印象是,他以正義的名義跟李笑來爭論,結果不歡而散…… 對不起,這不是事實。現場有很多人證。

3.李笑來在2013年6月開始到9月,募集了30000個比特幣,並口頭承諾其能按比特幣保底;去年9月到期,被其要求延後一年還;接下來9月份就是到期還款時間;這是行業老人眾所周知的事情,我沒有說謊;

再一次,這不是事實。當時是“等價於約 2000 萬人民幣”的私募基金。並且,我從未承諾過按比特幣保底 —— 我的原話是“希望能跑贏比特幣”。至於到去年 9 月份到期,這是打馬虎眼,本來就是“4+1”,所以,本來就是今年九月份到期。哦,對了,按照目前的業績來看,在 wrote off 很多專案之後,竟然好像還真的跑贏比特幣了呢 —— 不好意思。

所以,這一條,陳偉星想用“這是行業老人眾所周知的事情,我沒有說謊”糊弄過去 —— 對不起,他還是撒謊了。他根本不知內情,就信口雌黃。不僅如此,陳偉星四處說李笑來欠別人 30000 個比特幣,這就乾脆是誹謗了,因為此事實不存在,“欠”不存在,“30000 個比特幣”也是虛構。我曾經提醒他,他有舉證責任,否則就是誹謗。不懂法律的陳偉星,迄今為止也沒明白“舉證責任”是什麼,甚至,我懷疑他是否瞭解“證據”這兩個字的真正含義?否則,為何那麼多文字寫出來,竟然一點證據都找不到?

4.李笑來募集的比特幣,打入Just-dice進行豪賭,其中一個賬號,甚至造就了比特幣史上最大賭徒的名聲;這些資訊高水平的人都能在網上找到;

這一條,就更可笑了。在徐小平和馮波組織的飯局上,陳偉星支支吾吾地聲稱自己 2013 年就開始接觸並投資比特幣…… 我都懶得當場揭穿他,那時候幣圈非常小,誰不知道誰呢?2013 年下半年的時候,我確實投資過 just-dice,並且還是最早一個投資它超過 2500 個比特幣的投資者。因為那是當時可以找得到的唯一可以用比特幣投資並且確實很可能獲得比特幣收益的專案,很多幣圈老人都投資過 just-dice。關於這一點,我從未刻意隱藏過,我甚至在某個群裡專門分享過投資 just-dice 的邏輯。而陳偉星刻意使用聳人聽聞的詞彙,說李笑來洗錢、涉賭,再進一步,指使某媒體工作人員轉發到其他媒體的時候,故意使用“涉毒”這個詞彙,這是很下作的行為 —— 並且,這真的已經可能構成犯罪了,誹謗罪。李笑來理論上因此可以發起刑事訴訟。

5.李笑來的交易所bigone、inb資本和募集資金的賬號都是混存在其個人賬號,並且以此展現給人看其財富,虛構其“首富”假象;

真是懶得反駁,但必須反駁。再一次,完全沒證據 —— 並且當然不是事實。

陳偉星其實是個偽創業者,雖然他一直以“快的創始人”自稱,可事實上呢?呂傳偉是幹嘛的?陳偉星其實自己從未做過完整的事。有據可查,陳偉星在快的估值並不是很高的時候,已經賣掉了他所持有的那一小部分快的股份中的絕大部分…… 所以,異想天開是他的思維漏洞,這也是為什麼 INB 最終否掉陳偉星“打車鏈”這個專案的原因 —— 我們決定不參與。

交易所總計管理使用者多少資產他知道嗎?我託管在交易所裡的個人資產在裡面只是我自己的一小部分而已,也只佔交易所資產總量的更小一部分。團隊執行交易所這麼多年,從未丟失過任何虛擬資產,如何做到?首先要賬務清晰吧?如果竟然可以像他想象得那樣“混存”,一個每分鐘發生幾千筆交易的資料庫豈能不亂?

6.李笑來的觀念裡面沒有公共資金的概念,絕大多數他幫發的專案都被其大比例私吞,並大比例拿取免費幣在二級市場拋盤;最典型的當屬他和otcbtc的鄭伊廷撕逼的核心原因,就是李笑來想拿走40%的募集資金而鄭認為自己無權這麼做導致的,搞笑的是李笑來還因此在微博罵鄭不講信用!

“李笑來的觀念裡面沒有公共資金的概念”,這要麼是陳偉星自己的臆想,要麼是他刻意扣帽子。

“絕大多數他幫發的專案都被其大比例私吞,並大比例拿取免費幣在二級市場拋盤” —— 這完全是誣陷和誹謗。如果陳偉星認為這不是誹謗,那麼,請拿出證據,李笑來私吞了哪一個專案的代幣,大比例私吞?並且,這一點尤為可笑:“大比例拿取免費幣在二級市場拋盤” —— 請陳偉星拿出證據,我在哪裡拿了多大比例的“免費幣”?至於“在二級市場拋盤”,陳偉星是真不瞭解我啊!我是持幣儘量不動的人。這一點雖然反駁起來可笑,但我還是可以如此邀戰:不用舉證,但凡陳偉星能指出在哪個專案上李笑來拿了大量的免費幣而後在二級市場上拋盤,我都能拿出那個代幣的交易地址記錄,給大家看,我就是沒動過。

倒是現在給陳偉星的戰友,給他出主意,“爆黑料”的易理華,投資 Penta 專案的時候用的是 INB 的名義,回頭發現這個專案可能賺得多,就變成了“了得資本”的專案 —— 這還是因為 Penta 專案的創始人主動跟我提起,我才有可能對外公開的事情。

關於鄭伊庭事件,恰好網上已經有公開的,她和我的通話錄音。“李笑來想拿走40%的募集資金而鄭認為自己無權這麼做導致的”,這是胡說八道。我的要求是,作為 40% 股東,有 40% 的權益,有權利共同管理所有募集到的資金 —— 難道這不是常理嗎?鄭伊庭希望在公眾面前把李笑來描繪成一個“黑心投資人”,那麼拜託,請鄭伊庭在專案已經盈利之後,起碼把李笑來的投資款大大方方的還回來之後再說,好不?貪掉股東權益,躲回臺灣,拒不接電話,聲稱“請你與我的律師溝通”,而那個律師永遠不接電話…… 這哪裡僅僅是“不講信用”啊,這乾脆是無賴 —— 陳偉星要是覺得鄭伊庭是戰友的話,我看也是門當戶對了。

7.我質疑block.one的宣告私佔40億美元募集資金並不對任何事情負責,是希望在不點名的情況下能推動國內幣圈大佬對於公共資金合理使用的共識,結果變成了李笑來一夥組織EOS人員對我個人進行攻擊,所以我只好點名。

不是事實,沒有證據。

“李笑來一夥組織 EOS 人員對我個人進行攻擊”…… 一直以來,是你陳偉星在無底線地攻擊李笑來好不好?我真的很忙,剛剛投資了一個硬體公司,大家天天忙著討論如何做出一個地球上最大的人工智慧算力雲;又投資了一個團隊準備做共享鏈,大家開腦洞,集思廣益,最終得到結論,共享的核心是人,而不是人去共享的汽車、腳踏車、房子、充電寶…… 於是還要改團隊結構…… 陳偉星在朋友圈、在微博誹謗我,往自己臉上貼金的時候,我真的沒空。可憐我身邊關心我的朋友和家人,打電話問候我,我只好照顧他們的情緒,於是我還得給他們解釋這個陳偉星的來龍去脈,浪費我的生命!

至於所謂的“所以我只好點名”,唉,陳偉星這麼做不是一天兩天了。我只是懶得把時間花在這樣的事兒上而已。

這個倒是事實:很多 EOS 持有者跑去微博留言罵陳偉星。可實話實說,這是陳偉星自己找罵。EOS 的歷史,作為新入圈的陳偉星,當然不可能完全理解。不說這個,說最容易理解的事實:現階段,EOS 再空氣,也不能比光說不練的打車鏈更空氣吧?EOS 再空氣,也不能比陳偉星站臺,玉紅搞的 XMX  更空氣吧?XMX 大面積抄襲 EOS 程式碼,竟然還和陳偉星同仇敵愾地說 EOS 是傳銷,是空氣,也是奇葩。別說,XMX 我也是投資者,因為趙東的 Dfund 說要還我個人情,跟他們同等條件,於是,我用個人名義投資了 500 ETH —— 現在回頭看,幸虧啊!從一開始就說好不能用我的名字宣傳。這幾乎是我在幣圈裡唯一一次主動避坑成功。

8.我個人不用錢包、不記銀行密碼、雖然投資很多交易所、媒體、行情、錢包等,但從未讓他們幫我上過一次幣;

這一條與我無關,無須反駁,雖然還是沒有證據。反正你這麼一說,我就這麼一聽嘍。

9.三點鐘群的幾個發幣者,和我沒關係,我自己是早期幫忙盲投人,沒有和任何人推薦,也認為,他們不應該過度營銷,應該好好把事情做好;三點鐘群的任何大會,我都沒有參加更未曾組織,我的名字被盜用是主辦方亂來;

這一條再次與我無關。李笑來投資了一個專案,叫 EOS —— 挺好一個專案吧?不是空氣吧?空氣幣是不可能有原創程式碼的呢!—— 然後呢,被陳偉星指責“完全沒有公共資產意識”等等等等…… 不惜誹謗。

而後,陳偉星自己投了一個專案,XMX,那可真的是空氣啊!白皮書抄襲我的投資的另外一個專案,被我悄悄勸改,不願意直接公開怒對;到最後竟然連程式碼都抄襲 EOS,這還不是空氣?!這還不是陳偉星所謂的割韭菜?咋到他那裡,就不提“公共資產”了,咋就不提“公開透明”了?可是,陳偉星對自己是很寬容的:“我是盲投”,然後一言帶過就完事兒了?不知道有沒有王偉星、孫偉星、楊偉星啥的來懟懟他?現在想撇清自己和“三點鐘”的關係了 —— 當初是誰在三點鐘群裡半夜急著出風頭?

10.我和李笑來沒有任何個人直接利益衝突,完全是價值觀衝突,讓我在這個行業混到想吐;我個人也完全沒有意願和沒有必要蹭這熱屎惹騷,更不需要靠他來為自己造勢;

“我和李笑來沒有任何個人直接利益衝突” —— 本來我也是這麼認為的,現在有點不確定。“價值觀衝突”?同意。李笑來和陳偉星的價值觀的的確確是不一樣的。

11.我的訴求是明確的,就是希望這個行業大佬們能形成“不貪汙”的共識。既然幹了,就絕不會慫!

請陳偉星實事求是:“不貪汙”的共識,不需要陳偉星倡導,這是常識,任何正常人都應該做的事情。陳偉星暗指李笑來貪汙,卻不提供證據,這就是誹謗。

什麼叫有原則?僅舉一例。雲幣,在關停之前,是連虛擬幣手續費收入都折算成當天人民幣均價計算,而後足額納稅的。這一點,任何人都可以去北京市海淀稅務局查證。我信賴的團隊就是這樣的。這才叫有原則,原則是用來自己堅守的,不是用來喊的,也不是自己做不到卻四處用來要求別人的。我亂猜的:這個團隊理論上很可能是地球上迄今為止極為少數(甚至唯一?)的主動且足額納稅的虛擬資產交易所罷?

過去的兩個月裡,我一直很迷惑一件事情。因為有另外一個人,某媒體的創始人,被陳偉星揮舞著當槍使。這個人曾經用她的筆救過我的一位朋友,也是現在的一位合夥人。所以,在來龍去脈瞭解過後,我就很奇怪,這明明曾經是一位“正義的使者”,怎麼就成了這個樣子?僅因為陳偉星是她的投資人,就完全失去了分辨能力?作為資深媒體人,難道沒有最基本的訓練?難道不應該把“字字有依據”當作行文著字的最基本原則和底線?甚至嘗試著當面交流,無果。嘴上說的全是冠冕堂皇的話,暗地裡乾的全是沒底線的事情。

截止目前,相關當事人也做出了一些迴應,至於箇中真假,或許只有他們自己才最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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