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數位資產視覺化追蹤平臺CoinHolmes反洗錢態勢感知平臺觀察發現,目前各大數位資產交易所目前面臨著較大的反洗錢壓力,不僅存在涉恐地址汙染,還有包括資金盤地址、暗網地址、賭博地址等多種高風險地址均和交易所存在互動行為。過去的10 月份,各大交易所共計流入「可疑資產」10.24萬枚比特幣,合計14.64億美元。
反洗錢相關政策法規
1)開曼群島金融服務部於10 月31 日宣佈,將決定開曼群島將如何監管和執行反洗錢(AML)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FT)措施。
2)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委員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美國司法部(DOJ)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對BitMEX 提出的最新指控引發了加密行業對美國反洗錢(AML)和了解您的客戶(KYC)法規的關注,向加密行業傳達了「當有產品和服務涉及到美國使用者時需要強制執行美國法律」的資訊。
3)區塊鏈行業應用反洗錢標準討論會對《區塊鏈行業應用反洗錢一般性要求》的內容進行了深入探討與交流,同時參與起草內容的企業現場進行相關報告,並最終共同達成成立「區塊鏈行業應用反洗錢技術聯盟」的共識。
4)印度官方對於加密交易一直未給予明確定義,為了推動明確官方的相關態度,印度加密社羣成員提議將加密資產納入監管沙盒。該沙盒允許追蹤加密交易,含有反洗錢、KYC 等一般特徵。
5)韓國金融委員會金融資訊分析院(FIU)宣佈,將從11 月3 日開始釋出針對《特定金融資訊法》立法修正案的實施條例立法預告。根據實施條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將禁止交易匿名幣,禁止處理具有洗錢風險的虛擬資產。虛擬資產供應商將不能處理預付卡、移動禮品券和電子債券相關交易。
6)馬恩島金融服務管理局(FSA)釋出區塊鏈及加密貨幣監管規定。FSA 表示,具體的監管處理將取決於代幣的性質,監管機構將考慮「實質而非形式」。規定指出:儘管BTC 和ETH 等加密貨幣不受FSA 監管,但擁有此類資產的公司必須在FSA 註冊為指定企業,並遵守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的要求。
7)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13 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草案對嚴重犯罪後「自洗錢」、有關興奮劑違規行為等作出了明確規定。草案二審稿補充完善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情形,進一步嚴密刑事法網。修改洗錢罪,將實施一些嚴重犯罪後的「自洗錢」明確為犯罪,同時完善有關洗錢行為方式,增加地下錢莊透過「支付」結算方式洗錢等。草案還增加規定,加大對單位犯集資詐騙罪的處罰力度。
8)華爾街日報發專欄文章稱,各國央行正在湧入數位貨幣,卻沒有考慮風險可能會超過收益。文章指出,國際清算銀行今年早些時候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五分之一的央行,可能會在未來六年內發行某種形式的數位貨幣。但這股熱潮可能會導致一些嚴重問題。由於數位貨幣的安全性和匿名性,透過存款將錢存入銀行的吸引力將降低。這將減少銀行最穩定的資金來源,使它們更加脆弱。同時,數位貨幣唯一真正的好處是安全和隱私,但即便如此,這也不利於各國的利益,因為這會削弱它們打擊洗錢的努力。
9)根據歐盟的第五條反洗錢指令(AMLD5),荷蘭中央銀行已授權數位資產公司AMDAX BV 在其管轄下運營。這標誌著荷蘭央行批准了首個加密服務。此前,荷蘭出臺了嚴格的法規,導致許多加密企業關門或離開荷蘭。
10)區塊鏈研究公司CipherTrace 釋出的一份報告顯示,56% 的中心化虛擬資產交易所缺乏強有力的KYC 措施,81% 的去中心化交易所幾乎沒有使用者驗證,CipherTrace 表示這會為金融犯罪和國際制裁開啟一扇大門。CipherTrace 強調了Uniswap,該協議在過去幾個月中交易量巨大。諮詢公司Juan Llanos Advisors 的Juan Llanos 說法律規定交易不能匿名,但DEX 被認為不受監管,故而它們是一個漏洞,意味著是潛在的洗錢手段。
CoinHolmes 解讀:全球各國都有意加強對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最直接的誘因是近年來透過加密貨幣實施的販毒、腐敗、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等行為橫行,因此各國迫切需要加強對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但目前司法部門對加密市場監管尚面臨較大的技術難度,亟需專業的網路犯罪追蹤鏈上資料分析系統,協助偵查緝兇。
加密資產相關案件
1)美國司法部(DoJ)週四公佈了在9 月24 日提交給美國弗吉尼亞州東部地區法院的起訴書,被告為45 歲的Xizhi Li、40 歲的Jianxing Chen、46 歲的Jiayu Chen、43歲的Eric Yong Woo、47 歲的Jingyuan Li 和45 歲的Tao Liu。美國司法部稱,這六人是一個組織的成員,該組織利用賭場等為墨西哥販毒集團洗錢,金額達到「數百萬美元」。
2)荷蘭希爾弗瑟姆市的一對夫婦因在暗網服務上使用比特幣而被判洗錢,分別被判處兩年和兩年半有期徒刑。此外,鹿特丹地區法院還從這對夫婦那裡沒收了2532 枚比特幣(2900 萬美元)和25 萬歐元(29.5 萬美元)。
3)10 月15 日,歐洲刑警組織宣佈在16 個國家/地區開展行動,逮捕了20 名QQAAZZ 犯罪網路成員。據悉,自2016 年以來,該組織被指控為頂級網路犯罪分子洗錢幾千萬歐元,這些資金透過國際銀行帳戶、波蘭和保加利亞的空殼公司以及加密貨幣混合服務轉移。
4)一名來自紐西蘭奧克蘭的40 歲男子面臨一系列指控,罪名是透過涉嫌不正當的加密貨幣交易和購買豪車進行洗錢。據NZHerald 報導,這名男子週四在奧克蘭地區法院出庭,面臨總共30 項指控。他被指控收受數千紐西蘭元購買加密貨幣,作為洗錢交易的一部分。
5)西班牙國家警察局的訊息人士稱,Arbistar 2.0 執行長Santiago Fuentes 最終於10 月22 日被西班牙南部特內里費地區警方抓獲並拘留。Fuentes 被指控在一場比特幣龐氏騙局中欺騙了近3.2 萬名投資者,價值近8.5 億歐元(約10 億美元)。
6)在惠州警方偵破的一起跨境網路賭博案件中,辦案民警發現了跑分模式的新形態。辦案民警說,這起案件是全國偵破的首例利用USDT(中文名為泰達幣)經營跑分平臺的案件。辦案民警表示,對利用USDT 數位貨幣通道的新型跑分平臺,應予以警惕和重視。究其本質,所有的跑分模式都是非法賭博網站精心研究出來用以規避打擊、便利支付和洗錢的渠道。
7)廣州公安官方釋出文稱,10 月3 日,市民潘小姐到雲埔派出所報案,稱其9 月份結識了一名「網友」,後被對方以投資數位貨幣為名誘導下載某虛假APP,先後投入共232 萬元人民幣,目前已無法提現。黃埔公安緊急提醒,理性看待數位貨幣,如有疑問或發現被騙第一時間報警。
8)近日,長沙芙蓉區居民林某報警稱,投資數位貨幣被騙320 多萬元。據悉,林某透過一微信群內的「老師」傳送的網址連結下載了一個名為「AOC」的App,並註冊了帳戶。林某先後分25 次向對方提供的13 個不同的銀行帳號轉帳共計327.39 萬餘元,幾天後App 上顯示其購買的數位貨幣暴跌80%。林某報警時,該App 已無法登入,「老師」微訊號也已因被封而失聯。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9)徐州市公安局日前成功偵破一起「CDBC 數位貨幣」特大民族資產解凍類詐騙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6 名,扣押電腦、手機、銀行卡60 餘件,凍結涉案資金150 餘萬元,打出了省內偵辦此類案件一次性逮捕人數最多的戰績。據悉,此團伙宣稱「CDBC 數位貨幣」是央行發行的第一批數位貨幣,100 元1 單,每人限制7 單,將來會翻100 倍、1000 倍;目前,16 名嫌疑人已全部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10)日前,河北黃驊警方成功打掉一個跨省電信詐騙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3 名,涉案金額120 餘萬元。據悉,該犯罪團伙使用一款投資APP 採取利用虛擬貨幣買賣電子寵物的方式實施詐騙。
11)日前浦東警方成功搗毀了一個虛擬貨幣投資詐騙窩點,抓獲22 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涉案金額790 萬元。據悉,涉案的「HASTE」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由犯罪嫌疑人吳某所創立的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術人員開發、維護,並將使用許可權賣給了境外人員。該平臺可以直接對平臺內使用者的虛擬幣額度隨意更改,並透過操盤「機器人」模擬調控虛擬幣匯率走勢。
CoinHolmes 解讀:可以直觀感覺到,近年來全球各國警方著手處理的加密貨幣相關的各類案件越來越多,但目前很多案件尚屬於傳統金融、電信詐騙等案件輻射到了加密資產領域。這意味著,一旦加密資產領域成了重點查處和肅清物件,類似的各類案件還會愈加頻繁。
AML反洗錢態勢資料概覽
透過鏈上資料監控,我們發現包括資金盤地址、暗網地址、賭博地址等多種高風險地址和交易所的地址存在頻繁的互動行為。CoinHolmes 團隊將此類高風險地址資產,流入流出交易所的行為定義為「可疑資產」流入流出。
如上圖所示,10 月份,PeckShield 已統計地址標籤內的各大交易所共計流入「可疑資產」10.24 萬枚比特幣,合計14.64 億美元,其中排名前十位的分別為Binance、Huobi、Coinbase、 HitBTC 、ZB、Luno、BitMEX、Kraken、Bittrex、Bitget。
又如上圖所示,10 月份,PeckShield 已統計地址標籤內的各大交易所共計流出「可疑資產」4.99 萬枚比特幣,合計7.13 億美元,其中排名前十位的分別為Binance、Huobi、ZB 、 Bitget、Bithumb、Bitfinex、Gemini、BitMEX、OKEX、Krak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