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月28日晚上十時許,Fcoin大戶維權群裡面就逐漸沸騰起來。一位捲入Fcoin事件被騙金額高達7位數的維權組織者開始動員大家撥打鄭州市經偵電話,並言及“張健身份證所在地仍在鄭州,鄭州理應有管轄權……鄭州市各警方及相關領導重視,正在開會最近兩天給出回覆”。
與此同時,另一位維權者直接發出張健妻子李某瑩妹妹及父母的住所定位,並提供房號。據群友提供的資訊,李某瑩一家偽造了身份證,打算第二天出境。為防止他們成功出逃,維權組織者們還緊急建立了“Fcoin 杭州現場盯梢群”……
今天開啟一線媒體平臺一看,該事件已經成為熱議。然而,事到如今,一切都歸咎於張健的獨斷專行。
對於家人被維度,他聲稱“正努力推動重啟,並已經找到了最快速的方案,預計近期網站就能恢復……Fcoin的一切事項,李某瑩及其家屬完全沒有參與,也不擔任任何職務……”,按照張健的邏輯:禍不及家人,一切由我個人來承擔。
然而,維權者看到這個資訊,簡直怒不可遏:你就是我全家的噩夢,你闖的禍已經波及我全家。據維權群的資訊顯示,李某瑩的妹妹剛畢業,但其名下就已經有多處房產,僅從鄰居口中得知的就有寧波、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甚至有傳言其舅舅住的都是千萬豪宅……
按理說這些資訊釋出在維權群中,是否屬實已經不重要。因為此時的維權事件已然上升到了不可遏制的局面,維權者一心只想討回自己的血汗錢,哪裡顧得上去判斷資訊的真偽。相對而言,更關心的是張健對維權者的表態以及款項的最終去向。
在維權者群情激憤的情況下,張健依然打起了太極,玩起了套路。在陸續頒佈的公告裡,一份“嚴正宣告”卻並不“嚴正”。
首先,他說妻子李某瑩與Fcoin無關,然而大家都知道其妻曾經擔任Fcoin的運營總監。而且公示的錢包地址也是分批次,資料卻也對不上。此前說會在2月29日中午12點前把資產錢包地址彙總公示,然而時間點已過,維權者又被赤裸裸地戲耍了一番。
其次,在多份公告中都提到了社羣委員會,言之由社羣委員會推動。但事件發生至今,大家尚不明白這個所謂的“社羣委員會”具體由誰執掌,組織的成員構成又分別姓甚名誰。面對張健這一個套路王玩得飛起的騙子,維權者不買賬。
“誰知道這個‘社羣委員會’是誰的社羣委員會啊?是代表他張健的利益還是代表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呢?如果代表張健的利益,這樣的社羣委員會形同虛設,就是空氣。如果代表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為什麼不敢公開資訊?”一維權者十分氣憤地說。
“直到張健的家人被圍堵,他才開始緊張起來。29號他的家人要坐飛機飛往國外,我們肯定不能讓他們這些騙子得逞啊。你要承擔責任可以,拿出誠意來。但是從公告的內容來看,欠缺誠意。”維權者德明(化名)告訴駱駝。
此時鬧得如此之大,在眾維權者以為能夠有實質性進展的時候,警察未予立案。於是,維權群中有人表示:“他們被放出來以後肯定會僱傭私人保鏢,大家準備一下,我們不要採取過激行為,理性維權,但同時要多注意,不能讓他們就這麼在眼皮底下跑了。”
面對群情激憤的維權者,如果張健依然獨斷專行,不公開露面,或者不能夠拿出稍有誠意的賠償舉措,恐怕這些已經努力了十數天的維權者會不依不饒。更有甚者,已經公開尋找打手,言之他們被放出來後肯定會有私人保鏢到位,所以發出“敢互毆他們的狠人聯絡我”的過激言論。
駱駝認為,這個事情的關鍵點還是在張健。如果張健能夠開誠佈公地面對維權者,而不是採取“一言堂”,家人就不會惹上這攤子事。言至此,真的很擔心維權者被逼急了會做出過激的行為。
比如有人獻策:扣留李某瑩及其家人的身份證,他們無法正常出逃,給彼此一些時間,同時也給張健一些時間處理“剩餘事務”。
對此,駱駝認為,這招其實會觸犯法律。根據《身份證法》第十五條二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也就是說如果貿然扣留李某瑩及其家人的身份證,會觸犯法律。不過,若是在極端情況下,比如說透過這種方法能夠討回維權者的錢,駱駝相信不少維權者即便是知道有此法律,也會願意以身試法的。
畢竟,這些人當中,有不少是押上了身家性命,押上了所有的積蓄。引用一位年過四十的維權者的話:“如果扣留身份證能夠討回這些錢,我願意一個人承擔責任。因為討回了錢我一個人受罪但我的家人能過得好,討不回錢,我全家都過不好。”
最後,希望圈子裡面的“張健”們能夠好自為之,不要等事情鬧大了,才想起“禍不及家人”,才懂得“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話說回來,既知如此,何必當初?早些時間都幹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