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或將推動央行數字貨幣“破繭而出”?

買賣虛擬貨幣

近日, “Covid-19,現金和支付的未來”的報告中顯示,公眾對接觸紙幣感染新冠病毒的擔憂。“現金+病毒”的網際網路搜尋數量創歷史新高,疫情下各國中央銀行已採取措施對紙幣進行消毒,以緩解這種擔憂。加拿大銀行已要求零售商停止、拒絕現金付款。中國的一些銀行已將重點放在鈔票的滅菌和檢疫措施上,而印度、印度尼西亞和喬治亞則朝著“非接觸式”付款的方向發展。

此外,據Decrypt訊息,德意志銀行的研究顯示,全球範圍內的新冠病毒疫情可能會加速全球許多國家對數字現金的採用和轉移。德意志銀行巨集觀策略師Marion labour在一篇文章中表示:“由於許多國家的政府將現金處理視為一個潛在的風險因素,新冠病毒疫情正在加速央行數字貨幣的崛起。

由此看出,疫情或將推動央行數字貨幣發展。

目前常用的貨幣形式有現金、電子貨幣。由於現金不便攜帶、不易儲存、清點、運送、保管的費用很大等問題,從而推動了電子貨幣的出現。

電子貨幣有節省交易費用、節省傳輸費用、持有風險小、支付靈活方便等優點,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人們的支付習慣。

但電子貨幣其本質上是以即有的實體貨幣(現金或存款)為基礎存在的,具備“價值尺度”和“價值儲存”職能,且電子貨幣與實體貨幣之間能以1 :1比率交換這一前提條件而成立的,換言之電子貨幣只是現金的數字表現形式,需透過銀行及第三方推出的快捷支付服務,才能實現流通。電子貨幣發展到現在依然有其侷限性。

1、對第三方的強依賴性。電子貨幣的支付必須依賴於第三方支付平臺支撐,沒有平臺支撐,電子貨幣無法使用。

2、資料過於集中。使用者資訊集中在第三方平臺,中心化資料庫一旦遭到攻擊損失巨大。

3、隱私保護問題。目前使用電子貨幣都需要強制與傳統銀行賬戶體系繫結實名認證身份資訊,無法做到匿名隱私保護。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對於貨幣形式的需求不斷變化。自區塊鏈出現以來全球多個國家加快結合區塊鏈技術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的應用。

我國央行早在2014年起就已經啟動了數字貨幣的研究,至今已有5年的時間。到現在,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已經呼之欲出。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出現並不意味著將完全取代現金,其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相比於現金與電子貨幣,央行數字貨幣DCEP有哪些必要性與“過人之處”?

第一,央行背書、雙層運營。央行數字貨幣未來採用雙層(two-tier)運營,由運營機構如商業銀行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準備金,商業銀行將數字貨幣跟公眾的現金進行兌換。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

第二,無限法償性。與電子貨幣不同,央行數字貨幣具有無限法償性。電子貨幣只是現金的數字表現形式,不具備現金無限法償屬性,如支付時商家可以選擇性接受支付寶或微信支付電子貨幣,但商家不得拒絕接受DCEP支付,就像不能拒絕現金支付一樣。

第三,匿名性。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使用者不再需要強制繫結身份資訊,其便攜性與匿名性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第四,反洗錢。央行數字貨幣的匿名性為可控匿名性,與現金的完全匿名性相比央行數字貨幣具有一定的可追蹤性,滿足公眾合法的匿名交易需求,同時也兼顧反洗錢、反恐怖融資、防止用於網路賭博和任何網路犯罪活動的功能。

由此可以看出,央行數字貨幣是現有貨幣形式的升級與最佳化。

據悉,今年1月,2020年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央行副行長表示,央行數字貨幣DCEP在堅持雙層投放、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準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下一步將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原則,合理選擇試點驗證地區、場景和服務範圍,不斷最佳化DCEP功能,穩妥推進數字化形態法定貨幣出臺應用。

就目前情況來看,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速度不斷加快,本次疫情“無接觸貨幣”的呼聲也成為加快央行數字貨幣推出的助燃劑。

在國內,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出將推動中國進入“輕現金時代”,有助於最佳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同時滿足了社會經濟發展對貨幣形式的最佳化需求。

在國際上,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可以作為一種工具來幫助簡化各友好貿易國之間的支付結算方式與結算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也將進一步刺激全球金融資源,向更能帶動實體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方向流動。同時也將進一步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的程序。

本次疫情是一次危機,同時危機中蘊含著機遇。疫情或將推動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與誕生,推動大眾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認知與接受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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