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給金融業帶來了哪些“亮點”和“暗點”?

買賣虛擬貨幣

文丨殷耀平    出品丨小蔥區塊鏈  


數字金融已然成為全球金融行業關注的重要焦點。  


而區塊鏈作為炙手可熱的金融科技,被認為具有推動金融業變革的巨大潛力,國內以央行為代表的各級金融機構、網際網路科技巨頭以及相關研究機構都在該領域積極探索和深耕佈局。  


1月15日, “破界•融合 區塊鏈與數字金融高峰論壇”在北京召開,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中國銀行原行長李禮輝在開幕致辭中,從正反兩方面深度剖析了區塊鏈對金融領域所帶來的變革性影響。  


“關於數字技術的數字互動、數字信任、數字貨幣,將重構現行金融模式,中國將是全球規模最大的數字金融市場,也必將是技術競爭和商業競爭最激烈的市場”,李禮輝指出。  


作為金融領域的資深從業者,他認為,以區塊鏈為代表的新一輪數字技術對現行金融體系的變革和影響既有“亮點”,也有“暗點”。  


李禮輝指出,這種變革性影響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數字互動,可能打造零距離、弱中介的經濟架構。  

區塊鏈技術的“亮點”在於,它具有分散式、端對端、開源式、多中心的特徵,有助於在商業社會的經濟主體之間構建起“直接可靠的數字互動”,特別適用於交易對手多、交易環節多、管理鏈條長、離散程度高的實際場景。  


 與此同時它的“暗點”是,端對端、弱中介的數字互動可能會衝擊金融業的中介地位。    中介是金融的核心和本源,如果金融中介的經濟職能被淡化,那麼金融中介業務的空間就可能被壓縮,因此在數字化的時代,金融業必須創新自己的中介功能定位。  


第二、數字信任有可能推進,高效率、低成本的信任普惠。  


數字信任的價值在於,能在廣域、高速的網路中,建立零時差、零距離的認證工具,節省信任形成所需要的時間和成本,目前數字化技術的應用在數字信貸領域已經取得了初步進展,這是創新型金融的“亮點”。  


但同時,這也會成為守舊型金融的“暗點”。    如果金融機構的內部成本總是高於市場的平均成本,它對應的業務就可能被淘汰,金融機構也可能會失去核心的競爭力。  


第三,數字貨幣可能導向超主權、超銀行的金融顛覆。  


李禮輝特別強調,應對全球性的數字貨幣保持警惕,因為它可能導向金融顛覆。    這種顛覆性體現在兩方面。  


一個是超主權。    貨幣本質取決於公眾的信任,全球有可能會出現超主權的數字貨幣系統,並且這種貨幣也許不再有明確的國別標籤,只要它具備全球性的數字信任即可。  


一個是超銀行。    像Libra這樣的數字貨幣有可能從支付清算入手,逐步進入儲蓄、融資、投資、保險、資產交易等領域,滲透平民大眾的經濟生活,博取金融業的市場,這時也許就不再需要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  


此外,對於未來該如何推動數字金融的進一步發展,李禮輝給出了三點建議。  


第一、要掌握數字技術的主導權。    他認為國家應該進一步明確數字產業的政策,鼓勵數字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大力培養我們自己的資料科學家、演算法科學家、人工智慧專家和網路安全專家,掌握自主可控的智慧財產權,建立全球性的競爭優勢。  


第二、推進公共資料資源整合和貢獻。    應該穿透行政性的資料孤島,實現公眾資料的貢獻,穿透局域性的資料孤島,建設專業化的資料庫。  


第三、鼓勵企業創新。    他認為,新技術的成功應用同樣可以造就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企業的技術創新應該做到效率更高、成本更低,能夠創造具有商業價值的經濟規模,具備社會認可的可靠性。  


以下是李禮輝在論壇現場的演講全文,由小蔥APP整理。  



2019年剛剛過去,回顧過去這一年,我們看到數字技術的變革正在重構金融體系,而這種重構,我的理解,正是今天峰會的主題,一個是“破界”,一個是“融合”,我今天說三個方面。  


第一,數字互動,可能打造零距離、弱中介的經濟架構。


在座各位所熟悉的商業社會,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場主體各自獨立,各經濟主體之間的相互連結的環節眾多,效率比較低,成本也比較高。  


而現在,數字技術正在打造一個立體互動的世界,特別是區塊鏈技術具有的分散式、端對端、開源式、多中心的特徵,有助於資訊的並行傳遞,實現資訊共享、管控、並行交叉,有可能重構技術架構、再造商業模式。  


特別是在交易對手多、交易環節多、管理鏈條長、離散程度高的場景中,可以構建時空摺疊、立體互動的商業架構,提升合作的效率和運營的效率。  


這裡的亮點是“直接可靠的數字互動”,特別適用於高併發、多平臺的金融交易場景,就跟中鈔研究所研究的“數字票據”一樣。  


但這裡也有“暗點”,那就是端對端、弱中介的數字互動有可能會衝擊金融業的中介地位。  


我們都知道,做金融的,恰恰是頻繁互動的經濟結構賦予金融業至關重要的中介地位,包括信用中介、交易中介、支付中介,“中介”是金融業的本源,是金融業的財源。  

而在數字化的金融市場中,如果我們利用區塊鏈的智慧合約機制和人工智慧的智慧定價、智慧撮合機制,有可能建立公平、對等、點對點的直接交易的機制,從而淡化中介。    金融的核心在於中介,所以“數字化的市場”這樣一種去中介的效應,有可能會衝擊傳統的金融模式。    如果金融中介的經濟職能被淡化,那麼金融中介業務的空間就可能被壓縮,因此在數字化的時代,金融業必須創新自己的中介功能的定位。  


第二、數字信任有可能推進,高效率、低成本的信任普惠。


數字化技術的應用在數字信貸領域已經取得了初步的進展。  


一是應用數字技術對人、或者物進行特徵的識別和時空的定位。  


這樣就可以認證身份,確認點對點、端對端的控制、指揮、調節的權利,也可以對物權進行認證,對物品進行認證,確認物權的價值和它的歸屬。  


二是透過數學的方法來解決信任的問題。  


應用區塊鏈的共識演算法和智慧合約等技術,可以透過演算法程式來表達規則,這就可以自行確定並自動執行交易各方認同的商業條款,而且可以引入法律規則和監督控制的節點,我們只要信任共同的演算法程式就可以建立互信。    與此同時,我們用大資料的技術,並透過資料探勘判別企業法人或者自然法人的信用狀態,發現信用、發掘信用的價值。  


數字信任對於我們這個社會來說,它的價值在於,可以在廣域、高速的網路中,建立零時差、零距離的認證工具,提高物聯網的實際效率和執行的可靠性,也可以在信任未知、或者信任薄弱的環境中形成可信任的紐帶,節省信任形成所需要的時間和成本,加持商業信用。  


數字信任的主要優勢是高效率、低成本的普惠性,這將是創新型金融的“亮點”,但同時,也會是守舊型金融的“暗點”。  


那些把握核心數字技術和應用能力的企業,有可能大幅度地降低成本,獲得優於同行的核心競爭力。    比如今天參加會議的很多銀行、微眾銀行、光大銀行等等。    但是如果金融機構的內部成本總是高於市場的平均成本,那麼它對應的業務就可能被淘汰,金融機構也可能會失去核心的競爭力,這就將重構金融服務和金融管理的模式。  


第三,數字貨幣可能導向超主權、超銀行的金融顛覆。


關於法定數字貨幣,我覺得它的“亮點”是,它可以強化支付系統的公共屬性,節約現金流動的成本,推進普惠金融;    可以為數字資產交易提供端對端的、可靠的支付工具。  


但它也有“暗點”,特別是對商業銀行來說,在法定數字貨幣的這種發行機制下,公共存款可能從商業銀行轉向中央銀行的,這就會削弱商業銀行的初始信貸能力和盈利能力。  


關於虛擬貨幣,我這裡也只說兩點。


第一、它的技術性缺陷在於,就像在在去中心化的公有區塊鏈的架構中,全網驗證需要超大規格的資料同步,因此這種虛擬貨幣到現在也沒有辦法解決交易效率和規模化應用的問題。  


第二、虛擬貨幣還存在經濟性缺陷,這種缺陷在於它的價值不穩定,它的投機性太重。    比如2018年,比特幣的最低價格跌到3150萬美元一枚,比最高價的19,000多美元跌去了84%,所以我認為就目前來說,虛擬貨幣還很難進入大眾化的交易和支付場景。  


關於全球性的數字貨幣,我覺得更應該引起我們的警惕,因為它可能導向金融顛覆。


一是超主權。  


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地位,本質上取決於公眾的信任,所以弱小國家如果遭遇特別重大的經濟困難,它的主權貨幣就可能失去國民的信任,就可能被全球性的數字貨幣所取代。  


發達經濟體的主權貨幣可能會成為全球性數字貨幣的錨定物件,但貨幣的主次地位將會更替。    全球有可能出現幾個超主權的數字貨幣系統,而且全球性的數字貨幣也許不再有明確的國別標籤,最為重要的是,公眾認可的全球性的商業信用,以及全球性的數字信任。  


二是超銀行。  


比如Facebook推出的Libra,它的目標是,提供可以覆蓋全球各個角落的點對點、端對端的交易和轉賬平臺,形成可以覆蓋全球各個角落、覆蓋全球幾十億人口的金融基礎設施。    這就可能從支付清算入手,逐步進入儲蓄、融資、投資、保險、資產交易等領域,滲透平民大眾的經濟生活。    在這時候,也許就不再需要商業銀行,不再需要第三方的支付機構,它們有足夠的能力來競爭、來博取金融業的市場。  


綜上所述,關於數字技術的數字互動、數字信任、數字貨幣,將重構我們的金融模式。    中國將是全球規模最大的數字金融市場,也必將是技術競爭和商業競爭最激烈的市場。  


總shuji最近明確指出,「要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確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  


總shuji的講話從數字經濟國家戰略的高度,指明瞭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的關鍵路徑和基本原則,也就明確了數字金融發展的戰略方針。  


未來我們要怎麼做呢,在這裡我提幾點建議。


第一、我們要掌握數字技術的主導權。  


國家應該進一步明確數字產業的政策,鼓勵數字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大力培養我們自己的資料科學家、演算法科學家、人工智慧專家和網路安全專家,在數字技術的關鍵領域,掌握自主可控的智慧財產權,在數字經濟、數字金融的關鍵領域,建立我們自己的、全球性的競爭優勢。  


第二、推進公共資料資源整合和貢獻。  


資料是資源,資料是財富,資料也是競爭力。    資料的一致性和延展性越高,資料的專業價值和經濟價值也就越高。    所以我們應該穿透行政性的資料孤島,實現公眾資料的貢獻,我們也應該穿透局域性的資料孤島,建設專業化的資料庫。  


第三、鼓勵企業創新。  


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主要表現為,市場獲客的能力和成本控制的能力。    規模化經營可以造就的競爭力的效應,新技術的成功應用同樣可以造就。  


企業的技術創新應該做到效率更高、成本更低,能夠創造具有商業價值的經濟規模,具備社會認可的可靠性。    如果我們能夠真正的推進技術、資本、資料、市場等等資源的整合,以效益為中心,重構商業合作的模式,這就可以提高技術創新的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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