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阿得
2020 年, 央行數字貨幣 (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的風在全球經濟體中蔓延。無論是中國的試點落地,還是美國、日本、韓國、歐洲各國的態度轉變,CBDC 已經開啟了一場史無先例的「 全球共振 」。
如溯其源,CBDC 的概念早在 1987 年 就已被經濟學家 James Tobin 在著作《維持監管差異的情形》 (The Case for Preserving Regulatory Distinctions) 提出。不過,在其後長達二十多年的時間裡並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直至 2013 年,才有部分國家和經濟體開始關注 CBDC 並逐漸佈局。直到今年,CBDC 概念才迎來了真正意義上的「爆發」。
各國推行 CBDC 的 動機 為何?CBDC 的 基本原則和特徵 又是什麼?各國的 CBDC 究竟走到了哪步?區別在哪?鏈聞梳理了各國 CBDC 的最新進展,帶讀者深入淺出瞭解發展至今的 CBDC。
圖源:dgen.org
各國推行 CBDC 的動機
2020 年是央行數字貨幣蓬勃發展的一年。據 國際清算銀行 (BIS)近期釋出的工作報告統計,截至 2020 年 7 月中,至少有 36 家中央銀行釋出了其數字貨幣工作進展。 在參與調查的 66 家中央銀行中,約 80% 的中央銀行正在從事數字貨幣的研究、試驗或開發。而該數值在 2017 年僅為 65%,在 2018 年為 71%。
從上述各國央行及組織在 CBDC 上的新表態來看,各國推出 CBDC 的緊迫感主要歸結於 外界衝擊 。鏈聞將其分類為三大主要原因:
以 比特幣 為首的數字資產在全球範圍內的普及;
Facebook 提出的超主權貨幣「 Libra 」給各國監管帶來新的邊界;
2020 年新冠疫情的爆發,現金支付需求銳減, 數字支付 方式轉變加速。
在外界環境不斷更新變化的情況下,各國中央銀行正積極探索可應對 CBDC 的金融及支付系統建設,並切實提高國內支付及跨境支付效率,增強支付領域的 金融系統穩定 。
而除了上述的主要原因外,各國推行 CBDC 的動機還有一些細微的差別:
在早期部分國家 (馬紹爾群島、委內瑞拉等) 推出的 CBDC 整體構思來看,其更多的是希望藉助法定數字貨幣 增加經濟主權 、抵制來自外國的經濟制裁等;
對於國內局勢、經濟發展穩定的國家 (中國、新加坡、瑞典等) 來說,法定數字更有利於減少來自外部的衝擊、 降本提效 以追求更最佳化的發展。
CBDC 的基本原則、特徵及分類
CBDC 通常指作為 央行負債發行 的、用於支付結算的數字化工具。由於各經濟體 CBDC 的研發背景、目標、設計等有所差異,其 CBDC 也有些許差別。
10 月 9 日,美聯儲、歐央行、日本銀行、英格蘭銀行、加拿大銀行、瑞士國家銀行、瑞典央行與國際清算銀行一道,釋出一份題為《 央行數字貨幣:基本原則與核心特徵 》的報告。儘管現金使用情況在七個經濟體內差異巨大,但是七家央行仍然就 CBDC 的 必要特徵 及其發行要滿足的 原則 達成共識。
CBDC 的三項基本原則及特徵
上述七家央行認為,中央銀行為實現共同的公共政策目標,需考慮發行 CBDC 時就一些基本原則,以及 CBDC 所需的核心特徵方面達成國際共識。這意味著未來如果中央銀行發行 CBDC,那麼其相關生態系統應立足於此原則,這三項基本原則強調:
中央銀行不應因為發行 CBDC 而損害貨幣或金融穩定;
CBDC 需要與現有貨幣形式 共存和互補 ;
CBDC 應 促進創新和效率 。
基於這些原則,CBDC 必須具有 可轉換性、便利性、易用性和低成本 特徵。底層系統應具有即時結算、全天候可用、高吞吐量、可擴充套件性、互操作性和高度安全性、彈性、靈活性特徵,並以適當的標準和清晰的法律框架為基礎。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 CBDC 與 其他貨幣形態 的區別。
CBDC 的四種分類
從型別看,CBDC 可分為 零售型 和 批發型 ,前者面向 全體公眾 、用於日常交易,後者面向 特定機構 、用於大額結算;從運營方式看,CBDC 可分為 單層運營 和 雙層運營 ,前者由央行 直接對公眾 發行,後者則先由央行把 CBDC 兌換給銀行 等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從系統設計看,CBDC 可分為 基於賬戶 (accountbased) 或 基於代幣 (token-based) ,前者指透過開立在央行或者商業銀行的數字貨幣賬戶進行交易,後者則是指在數字錢包間透過中心化或去中心化的結算系統使用代幣進行交易;從計息規則看,CBDC 可分為 計息型 和 不計息型 。
BIS 認為,非正規經濟規模較大的經濟體傾向於零售型 CBDC,而金融發展水平較高的經濟體則傾向於批發型 CBDC。批發型 CBDC 的使用限於 中央銀行和金融機構之間 ,不面向公眾,零售型 CBDC 則面向公眾。例如,中國人民銀行的 數字人民幣 為零售型,加拿大銀行的 Jasper 專案、新加坡金管局的 Ubin 專案、日本銀行和歐洲央行的 Stella 專案均為 批發型 。
現階段看,CBDC 的潛在影響因其型別、運營方式以及計息機制的不同而有較大差異。採用單層運營模式或計付利息的零售型 CBDC 對貨幣政策傳導、 金融脫媒 的影響較大,批發型 CBDC 和採用雙層運營模式且不計付利息的零售型 CBDC 則對金融體系影響較小。
資料顯示,截至 2020 年 7 月中旬,全球至少有 36 家央行 公佈了零售型或批發型 CBDC 工作。目前厄瓜多、烏克蘭和烏拉圭已經完成零售 CBDC 試點,包括 中國 、巴哈馬、柬埔寨、東加勒比貨幣聯盟、韓國和瑞典等 6 個零售 CBDC 試點 正在進行 中。
資料來源:國際清算銀行
全球主要經濟體 CBDC 最新進展
BIS 的報告指出,在參與調查的 66 家中央銀行中,20% 的銀行將在 短期 發行數字貨幣,近 20% 的銀行很可能在 未來的一至六年內 發行數字貨幣,該比例為去年的 2 倍。
鏈聞對當前各國 CBDC 的進展進行了逐一梳理:
已推出的 CBDC:成效有限
在 2020 年前推出 CBDC 的國家多為在國際上經濟地位不高的小國, 國內經濟局勢不穩 ,對美元依賴性強或受美國經濟制裁。例如厄瓜多 (南美洲) 、烏拉圭 (南美洲) 、塞內加爾 (非洲) 、和委內瑞拉 (南美洲) 等。這些國際和地區推出的 CBDC 最終落地案例並不如人意,成效有限。
2014 年, 厄瓜多 中央銀行啟動了名為「Dinerolectrónico」 (電子貨幣) 的專案。在該系統中,透過資格認證的市民可以透過移動 App 在超市、商場、銀行等場所完成支付以及轉賬等操作。但在最後,其流通量只佔到整個經濟體的貨幣量的萬分之零點三不到,因此在 2018 年潦草收場。
在 2020 年落地或已開啟試點的案例中, 立陶宛 的 LBCoin 是為紀念立陶宛獨立 100 週年而發行,更多的是 紀念意義 ; 柬埔寨 的 Bakong 是其的新一代支付系統,旨在提高支付系統的效率和安全性,促進金融普惠。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當地媒體《金邊郵報》報導稱,該國央行行長塞裡 (Chea Serey) 曾在發表會上強調 Bakong 並不是央行數字貨幣。
內測中的 CBDC:推出較為謹慎,積極內測
另一方面,儘管對 CBDC 密切關注,主流經濟體國家對數字貨幣的正式推行仍 較為謹慎 ,包括中國、新加坡、瑞典、法國等經濟體還在進行多範圍的 CBDC 落地測試,以不斷最佳化和完善功能。
中國的 數字人民幣 和瑞典的 電子克朗 可以說是 CBDC 中進展較為積極且突出的專案。11 月 12 日,德意志銀行研究中心 (Deutsche bank research) 釋出了新的經濟評估報告。報告指出,疫情加速了「 數字現金革命 」。從長遠來看,這場革命最終將使中國的數字人民幣或瑞典的 E-Krona 等 CBDC 能夠取代現金。德意志銀行還在報告中警告歐洲政策制定者,如果不開發自己的央行數字貨幣專案,以應對中國和瑞典在該領域的積極進展,未來將存在風險。
瑞典央行於 2017 年 啟動電子克朗 (E-krona) 研發工作。2020 年 2 月 21 日,瑞典央行開始電子克朗的測試。近十年來,瑞典的現 金使用量急劇下降 ,致使瑞典央行研發 CBDC。根據瑞典央行的的宣告檔案,瑞典將先在「隔離測試環境」中類比電子克朗的使用情況。並稱如果電子克朗最終進入市場,將被用於模擬日常銀行業務,例如透過數字錢包 (如手機應用程式) 進行付款、存款和取款。
中國人民銀行自 2014 年 起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並於 2017 年末組織部分商業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 的研發。目前,數字人民幣體系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準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正在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 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
高盛日前釋出的一份報告預計,未來 10 年內數字人民幣的 可追蹤使用者 (addressable users) 將會達到 10 億個,其發行規模將達 1.6 萬億元 人民幣,年消費支付總額將達 19 萬億元,每年節省成本 1,620 億元 。隨著數字人民幣的普及,中國銀行業不斷被金融科技公司蠶食市場份額的局面,可望得到緩解甚至扭轉。
究其原因,高盛報告認為,截至 2019 年,中國的 M0/M2 比率僅為 4% ,是主要經濟體中現金使用最低的國家之一,而且仍在下降。
此外,中國銀行業 離櫃業務率 也在逐年增加。在新冠疫情的影響下,2020 年 2 月前,中國銀行業離櫃業務率已達 96% 。在高盛看來,這些優勢將成為推廣數字人民幣最大助力。
尚未面世的 CBDC:論證可行性,具體研發計劃各有不同
在尚面世的 CBDC 中,部分經濟體仍處在探索階段,菲律賓、日本等國開始考慮發行 CBDC 的 必要性 ,而黎巴嫩、俄羅斯、巴西等國家已將發行 CBDC 排上了 日程表 。
從目前各國披露的新進展看,幾個大的經濟體具體研發計劃各不相同。
美聯儲 正在評估 CBDC 成本與收益,研究相關法律問題,並進行關於分散式記賬技術及其在數字貨幣 (包括 CBDC) 領域潛在用途的研究和實驗。
瑞士央行 已就發行 CBDC 的必要性和相關的技術、政策、法律問題進行研究並確定基本設計思路,將於 2021 年決定是否發行批發型 CBDC,但其也指出,並不會發行零售型 CBDC。
日本 則表示如果發行數字日元,央行可能會對數字日元的發行量、持有量設定上限。或將於明年 4 月開始第一階段的試驗,在 2021 財政年度轉入第二階段。日本央行將央行數字貨幣視為 加強結算體系的工具 ,而不是貨幣政策工具。此外,即使在宣佈明年開始測試之後,日本目前也沒有做出最終決定。
俄羅斯 則承認加密資產的速度和採用率,對於國家支付系統和國家金融系統的穩定性是明確的挑戰。認為 CBDC 可能是加密領域的一個「 值得選擇的替代方案 」,或將消除市場對加密貨幣的需求。希望在明年試點的數字貨幣 (CBDC) 可以作為「對 (加密資產) 形成的挑戰的迴應」。
小結
不同國家 CBDC 之間的互操作性不僅僅是技術設計、公共標準和介面工作的問題,各國法律和監管框架也是 CBDC 用於 跨境支付 的一大障礙和挑戰。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到跨境 CBDC 對一國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等方面的影響。
但不可否認, 世界經濟數字化轉型 是大勢所趨,現金使用率下降也勢必會影響到包括各國央行的法定貨幣改革與創新。新技術、新業態大規模的湧現,深刻影響著全球科技創新版圖和經濟走向。但是否在 當前階段 引入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如何平衡數字貨幣創新與 本國國情 ,探索符合國情的創新科技發展,也是擺在各國面前亟待解決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