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與目的
第六版金融科技報告是世界銀行集團(WBG)系列文章的一部分,這份報告主要探索金融科技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重點強調了金融普惠性。在2017,WBG釋出了第一版的金融科技報告,該說明調查了分散式賬本技術(DLT)及其可能的開發應用程式。這份報告上摘錄了第一版的金融科技報告(智慧合約技術)中一個密切相關的創新點,該技術因其促進各種經濟交易的潛力而受到關注。該報告針對的是當地政策制定者,主要分析金融技術發展以實現金融普惠的目的,以及WBG員工與客戶一起參與的金融普惠專案。
關於智慧合約在數字經濟中所扮演的角色,人們的觀點分歧很大。儘管存在一些可行的短期智慧合約用例,智慧合約的廣泛部署會伴隨著大量採用DLT和區塊鏈。從這個意義上講,智慧合約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條件的關於採用區塊鏈如果區塊鏈引發了去中心化的浪潮金融行業,智慧合約將被廣泛嵌入金融領域交易。
儘管人們對於區塊鏈的前景持樂觀態度,但區塊鏈的應用才剛剛開始。在2019年來自十二個國家的1,386位高管的調查,一項全球諮詢公司發現超過80%的受訪者認為有說服力的商業案例存在於區塊鏈中,區塊鏈將獲得主流採用。但是,實際部署區塊鏈的受訪者比例下降從2018年的34%下降到2019年的23%。智慧合約與區塊鏈之間的關係,95%的受訪者認為智慧合約具有高度或中等重要的區塊鏈功能。
這份報告的目的有三點。首先,透過整合單一資源智慧合約的關鍵技術,經濟和法律方面(第3-5節),該註釋可作為智慧合約基本要素的高階參考。它為地方政策制定者和WBG員工提供了必要的基礎有效地集思廣益,探討智慧合約在當地經濟中的生產使用。
其次,本註釋討論了本地選擇的政策考慮因素(第6節),當局標準制定機構和國際組織將需要對進行評估,以確保智慧合約的負責任和有效部署在零售和微,中小型企業(MSME)融資。注意的重點是金融消費者保護、客戶盡職調查、關鍵法律決定、標準化和審查以及資料來源自動化。
最後,該說明分析了智慧合約在零售和MME金融中的潛在應用(第7節),重點是供應鏈金融、保險和消費信貸。它討論了智慧合約可以促進增量金融普惠性收益的程度和他們將引入這些產品的變化。為此,附件進一步研究了智慧合約可能帶來的變化,比如兩種特定的小額信貸產品,天氣指數保險政策和基於移動貨幣的、短期無抵押貸款等。
關鍵分析
下表列出了分析的主要內容,並將它們對映到註釋的相關部分。分析由兩組組成,第一組涉及智慧合約應用及其金融普惠性的影響。第二組主要是負責有效的智慧合約部署的政策考慮。
什麼是智慧合約
3.1起源與基礎
電腦科學家Nick Szabo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一系列論文中構思了智慧合約。他將智慧合約描述為“一組以數字形式指定的承諾,包括各方履行這些承諾的協議。”智慧合約尋求捕獲本質上是演算法性的合約元素,並透過加密方法保護協議不被篡改。
合同的許多運作要素本質上表示有條件的“如果-那麼-其他”語句,這些語句在計算機程式設計語言中可以很好地表達語言。例如,考慮支付以下費用的天氣指數保險(WII)保單:農民在給定月份的降雨指數低於10毫米時為100美元,否則為0美元。圖1編碼了構成合同基礎的支付協議。在認識到布林邏輯在合同中的廣泛使用之後,智慧合約企業家尋求透過計算機程式來表達這種關係。
除了表達傳統合同協議的各個方面的作用以外,有人預測智慧合約將在更通用的基於程式碼的協議中使用。例如,Clack,Bakshi和Braine(2017)將經常引用的智慧合約提出了一個靈活的技術概念:“一個聰明的合同是一個自動化和可執行的協議。可由計算機自動實現,雖然某些部件可能需要人工輸入和控制,透過法律或者計算機程式碼的防篡改來強制執行。
圖1 基於編碼基礎支付邏輯的天氣指數保險單
也許兩個最具突破性的智慧合約性質,無論好壞,都是自我執行和不可改變的。換句話說,它們在沒有人類參與的情況下執行,並且是不可改變的。聰明的合同愛好者保持這些特點將解鎖巨大的效率收益和減少法律差異。懷疑論者傾向於關注智慧合約是如何處理修改、修改或終止的,或因情況的重大變化而終止或其他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迴避。
3.2 智慧合約型別
法律學者和技術分析師已經提出了各種型別的分類智慧合約的形式,根據他們的目的,其法律可執行性的性質,以及它們與自然語言合同的互動。表1突出了其中的一些。最常見的型別之一是“智慧合約程式碼”和“智慧法律合同”。Stark(2016)將前者定義為“一個特定的技術程式碼,它儲存、驗證和執行在一個塊鏈上”,後者是前者的應用,“使用程式碼來發音、驗證和執行。當事人之間的協議。”
表1 選擇智慧合約型別
其他分析師也提出了類似有用的框架。例如,數字商務室描述了一個快速發展的連續體大致有四種智慧合約模式(表1)。1一位法律學者提出區分“弱”和“強”智慧合約。來自國際掉期和衍生品協會(ISDA)的法律專業人士區分“外部”和“內部”的智慧合約。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區分了“整合”和“非整合”的智慧合約模型。
這不涉及最有效地描述當前狀態的型別學。然而,型別學闡明瞭各種各樣的應用分析師的設想。
3.3. 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
在區塊鏈技術在2008透過比特幣的發展被廣泛引入之前,哪一種工具適合作為智慧合約的載體是不明確的。在2016釋出的數位電子商會白皮書中,Szabo認為,“區塊鏈技術很有可能成為智慧合約在商業交易和其他領域變得普遍的必要載體。”某些區塊鏈的特性,例如它的分散式監控和一致性機制,及其保密特性,可能與智慧合約形成協同作用。
正是這種智慧合約和區塊鏈的結合,為數字經濟提供了新的前景。不同領域都認為智慧合約與區塊鏈是分不開的。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所(NIST)將智慧合約定義為“程式碼和資料的集合(有時稱為功能和狀態),它是在區塊鏈網路上使用加密簽名部署的。”同樣,國際金融公司(IFC)將智慧合約描述為“自我執行在區塊鏈上執行的軟體程式碼。”
與這些觀點一致,報告的其他部分一般考慮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當與DLT配對時,特別是BLAST鏈,智慧合約潛在地提供了一種透明的、自動化的和有效的方式來促進各種合同過程,尤其是以較少依賴第三方的方式監控協議的執行。
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一般應遵循一組一致的階段(圖2)。首先,締約方同意並編碼其條款,這可能是在開發人員的幫助下達成的。第二,協議方驗證智慧合約並在分散式分類帳種記錄。框1描述了該驗證過程的性質將如何取決於塊鏈各方使用的型別。第三,智慧合約通常透過資料庫服務與外部資料來源連線。這些可以包括金融機構的資料饋送或賬戶。最後,智慧合約將評估資料,或者根據協議條款終止或自執行。
圖2 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的四個基本階段
Box 1 無許可vs許可的智慧合約平臺
智慧合約驗證的性質取決於它所承載的區塊鏈的型別。原則上,有三種型別的區塊鏈:公共/非許可,公共/許可,和私人/許可。第一維指的是交易對公眾和參與規則的可見性。第二維指的是驗證過程。在一個無許可的平臺上,智慧合約透過匿名節點競爭授權交易的權利來驗證。以太坊是一個著名的無許可智慧契約平臺的例子。相比之下,在許可制度下,參與是透過既定的審查程式進行的,參與者彼此之間是相互瞭解的。在許可系統中驗證智慧合約的一致協議是相當靈活的。它們可以由系統所選擇的治理主體建立,或者是特定於事務的。同樣地,交易方可以選擇第三方來驗證智慧合約並將其釋出到區塊鏈,或者它們可以利用為企業使用而設計的許可系統的資源,例如Hyperledger和Corda。
智慧合約的優勢與效率
4.1. 智慧合約尋求降低交易成本
“智慧合約解決的成本已由經濟學家歸結為:所有“交易成本”(Szabo 1997)。
交易成本是搜尋,衡量,討價還價和執行成本經濟交流中固有的。諾貝爾獎獲得者Douglass North將交易成本和制度與主流新古典經濟學分析相結合,形成了一個突出的交易成本定義,解釋了“資訊的成本是交易成本的關鍵,它包括測量被交換的有價值屬性的成本和保護權利和警務和執行協議的成本。“智慧合約試圖儘量減少對現有促進經濟交換的機構的依賴,如第三方執行機制和金融機構。
Douglass North
在不同型別的交易成本中,智慧合約最清楚地解決了執行成本。廣義上的執行成本包括維持和使用第三方執行機制的成本,以及對經濟協議的持續監測和驗證。智慧合約試圖以三種方式直接降低執行成本。首先,透過自我執行和不可更改性增加違約成本,從而減少不確定性、合同缺陷的可能性,以及最終需要維持和使用昂貴的第三方強制執行機制(圖3)。第二,智慧合約使用自動控制協議降低了成本並增加了監測和驗證的速度和準確性。最後,智慧合約對區塊鏈的使用建立了透明性各方都可以訪問的監視,而無需進行昂貴的複製。在更巨集觀的層面上,經濟學家認為這些特性會增加整個宇宙的可行合同。
智慧合約在減少其他形式的交易成本方面的作用並不那麼直接。搜尋和計量成本是指與交易機會相關的成本和交易所基礎資產的估值。智慧合約不會直接降低這些成本。然而,智慧合約有助於更大的自動化並提高參與搜尋和測量過程的關鍵參與者的效率,例如金融機構和律師,它們可以間接幫助減少搜尋和測量成本。惠及終端使用者、機構體驗自動化帶來的效率提升需要與客戶分享收益。智慧合約也可以減少談判和結算成本,從而提高合同履行的透明度和信心。
圖3 合同履行違約成本的功能
4.2. 企業和消費者的特定收益
智慧合約可以透過自動化、自執行、不可變和分散式訪問和驗證來為企業和消費者釋放價值。表2總結了使用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為金融機構及其客戶帶來的一些潛在利益的來源。
金融機構可能會經歷各種降低運營成本帶來的效率提升,包括降低運營成本、更好的風險管理和加強協調等。增強的自動化應該幫助金融機構降低運營成本、操作風險和物理文件。自我執行和不可改變會降低操作風險和對手風險。分散式訪問和驗證將影響大部分被引用的因素。同時,客戶在服務成本的降低、產品和服務的潛在增加以及提高時效性和透明度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
表2 智慧合約如何在金融服務中釋放價值?
其它領域重要的是,一些關鍵客戶的利益,尤其是較低的服務成本和增強的訪問權,將取決於金融機構與消費者分享效率收益的好處。
4.3. 智慧合約與對等交易
本文主要關注金融中介機構使用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然而,智慧合約存粹主義者的理想交易完全消除了第三方的參與。純粹主義者設想智慧合約有助於自我執行對等(P2P)經濟互動,很少涉及金融中介機構、律師和法院。在智慧合約和區塊鏈促進了更多的P2P交易的同時,減少了對第三方的依賴,測量的相對權重。
強制執行成本將發生變化。在智慧合約中便利的P2P交易,相關直接成本與第三方,例如金融中介機構和執法機制,將消失。間接測量成本不會因為智慧合約和區塊鏈而消失。尋找交易,重視基礎資產,討價還價是困難和耗時的任務。專門從事計量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價值之一是透過釋放經濟參與者來專注於更具生產力的活動來降低這種成本。然而,一些觀察家認為,智慧合約、區塊鏈、AI和物聯網(IOT)的融合可能有助於去中介化,以至於這些技術可以直接聯絡潛在的對手。
間接測量成本不會因為智慧合約和BooStand而消失。尋找交易,重視基礎資產,討價還價是困難和耗時的任務。專門從事計量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價值之一是透過釋放經濟參與者來專注於更具生產力的活動來降低這種成本。然而,一些觀察家認為,智慧合約、BooStand、AI和物聯網(IOT)的融合可能有助於去中介化,以至於這些技術可以直接聯絡潛在的對手。
智慧合約的法律問題
5.1. 智慧合約與合同法
使用計算機程式碼來建立關於相互義務的協議本身並不能否定智慧合約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建立相互義務並由法律強制執行的協議。”合同的核心原則不依賴於特定型別的捕獲機制。合同成立在民事法律管轄範圍內發生。在普通法司法管轄權中,對於民事法律管轄權中的某些型別的合同,當要約和承諾基於審議時,合同成立。智慧合約可以滿足這些基本合同要素,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作用,這是合同協議的基礎。智慧合約可能不符合管轄權和交易特定的可執行性要求(圖4)。
圖4 智慧合約與合同強制執行要素
在許多情況下,管轄權要求合同在一般或某些類別的交易中採取特定形式的形式,如書面形式。智慧合約是否符合書面形式將在本地確定。此外,司法管轄區對合同解釋和理解有不同的標準。問題是,常見的高階程式語言並不代表計算機所讀取的實際程式碼,這可能會引起法庭上的解釋問題。轄區可能還需要以下人員授權人員或公證人的簽名。因此,儘管他們能夠反映合同形成的基本要素,但司法系統是否準備或願意在法庭上接受智慧合約是一件複雜的事情,將在不同的司法管轄範圍內有所不同。
智慧合約將改變合同法實踐中的某些重點。智慧合約和常見的數字合約之間的簡單區分可能是有用的。如今,合同可能已被程式設計到系統中,並且可能會採取某些措施,例如貸記或借記帳戶。有關數字簽名的法律允許以電子方式釋出同意書。但是,簽名和執行內容的完整性由特定機構(例如銀行)控制。
智慧合約尋求消除(在無許可的系統)或限制,並給(在許可系統中)中介機構對這一過程的控制帶來更大的透明度。此外,智慧合約旨在將合同關係的平衡轉移到績效而不是違約上,且主動轉移到追溯執行上。
假設合同的結果是一種支付,只要合同中的付款人有足夠的資金,並且智慧合約已與付款人的銀行帳戶關聯,則智慧合約應在滿足合同條件時自行執行。
一個領域的法律專業人士的專案問題在於修改。由於智慧合約的不可改變性,他們可能無法很好地適應變化的環境。修正仍需要雙方積極參與。一種可能的修改方法是同時廢除現有的智慧合約並形成新的智慧合約,但是這種方法的後果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智慧合約在形成過程中不會阻止欺詐、違法或不合理情況的發生。作為一個必然結果,智慧合約將不會減少爭端解決機制和第三方法律干預的需求。為了迴應對區塊鏈經濟發展潛力的最新分析,智慧合約和區塊鏈的結合代表了“垃圾進出系統”。技術本身無法解決合同形成階段的人為濫用行為。相反,智慧合約可能會促進此類做法,因為它們是不可變的,一旦滿足合同引數便會執行,而與這些引數的性質無關。正如CFTC恰當地指出的那樣,如果一個“智慧合約違反了法律,它將不具有約束力或可執行性”。因此,法院仍然需要解決這些問題並評估對成立的抗辯。
如果智慧合約被廣泛採用,法院可能會聽到更多的執行後的案件,而不是執行前的案件。智慧合同還可以根據條款的可理解性將防禦例項擴充套件到編隊,尤其是在零售金融領域,因為計算機程式碼知識在公眾中還沒有普及。為了實現有效的爭議解決,開發人員和律師或許能夠建立程式,以使當事方能夠凍結與仲裁和爭議解決條款相關的智慧合約的執行。然而,存在一個問題,即凍結執行的可能性是否剝奪了智慧合約的定義特徵——自我執行和不可改變性。
5.2. 智慧合約的契約角色
智慧合約很可能會在短期內成為自然語言合約的補充,但不會取代自然語言合約。快速發展的技術能力可以從根本上改變現有的制度安排。因此,很難預測智慧合約在合同目的中的未來使用範圍。然而,在近期,許多法律分析專家認為,智慧合約可能在合約協議中扮演兩種角色。首先,它們可以簡單地充當與完全自然語言合約相關聯的支付機制。第二,他們可以捕獲在簡單的條件邏輯中可以表達的某些運營合同要素。
例如,智慧合約可以表示嵌入在許多合同中的明確的、有條件的if-then語句。因此,實際合同元素將以程式碼編寫。其他方面將保留自然語言,尤其是非運營要素以及需要判斷,主觀分析以及使用複雜法律原則的要素(例如,“合理性”,“誠信”)。
智慧合約會很難捕捉到需要撤消條款的情況。有人認為,由於歧義性對計算機程式造成了相當大的破壞,因此智慧合約將積極地迫使合同方消除歧義並事前考慮所有可能的突發事件。
儘管仔細評估未來可能發生的情況確實有用,但這種做法存在成本效益動態。確實,由於很難預見所有未來情況,包羅永珍或後備條款通常嵌入合同中。事前嘗試這樣做可能對及時完成交易構成巨大挑戰。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某些情況下,歧義可提高效率,方法是允許當事方立即簽約並在出現問題後再進行爭執。
負責且有效的智慧合約發展的政策考量
第6.1-6.5節討論了地方當局,標準制定機構和國際組織應評估的一系列政策考慮因素,以確保智慧合約的負責任和有效部署。第6節著重於金融消費者保護、客戶盡職調查、基礎法律確定、標準化和審查以及資料來源自動化。這不是與智慧合約相關的政策考慮因素的詳盡清單。其他考慮因素包括治理,隱私,網路安全以及許多其他因素。未來的研究應該解決這些問題。世界銀行將繼續審查智慧合約的可行扶持措施和政策指導。
6.1. 金融消費者保護
智慧合約對零售金融的適用性和接受程度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與良好的金融消費者保護(FCP)規範的相容性。保護消費者免受濫用金融行為的侵害已成為全世界金融公共決策者的中心目標。全球金融危機顯示,一個司法管轄區的消費者保護措施的質量直接影響著金融穩定和經濟健康。FCP是創新金融服務渠道的關鍵考慮因素。WBG的2017年《金融消費者保護良好做法(GPs)》是FCP政策方法的綜合參考和工具包。。儘管並不詳盡,但本節重點介紹了GP的各個方面,這些方面至關重要,並且在某些情況下,會給智慧合約在零售金融中的使用帶來挑戰。
重要的是,創新與FCP並非完全不相容。GPs敦促政策制定者考慮靈活的監管安排,以適應“產品設計和交付中的創新”,事實上監管機構有權訪問託管智慧合約的區塊鏈,這種技術可以促進零售金融中的FCP監管。然而,政策制定者和從業人員需要仔細考慮零售金融中智慧合約的部署如何適應各種FCP強制要求,特別是允許客戶流動、解決爭端、防止不公平和欺騙性行為或實踐以及披露等方面。
客戶流動性和爭議解決是智慧合約所面臨的最重要的FCP挑戰。GPs規定了各種客戶流動性標準,包括禁止“過度限制客戶取消或轉移產品和服務到另一服務提供商”,並在許多情況下為客戶提供冷卻期。44GPs進一步概述了強有力的投訴處理和爭端解決機制的必要性。在智慧合約的背景下,客戶流動性和爭議解決的性質尚不清楚。從最純粹的形式來看,智慧合約並未考慮到需要這種機制。然而,為客戶提供流動性仍然是消費金融產品的一個重要條件。此外,智慧合約不會消除糾紛解決的需要。因此,提供者和政策制定者應確保基於合同的智慧零售金融產品具有適當的客戶流動性要求,並提供可靠的投訴處理和爭議解決方案。
支持者引用的各種智慧合約特徵具有明顯的優勢,例如自我執行和不變性,它們更可能依賴於FCP目的而取決於上下文。如第5.1節所討論的,當合同中所捕獲的條款是非法的、欺詐的或不合理的時,智慧合約的不可改變性和自我執行並非有利的性質。相反,在這些情況下,智慧合同透過縮小爭執和追索範圍而加劇了濫用合同的安排。因此,與不公平的條款和條件、不公平的做法和銷售做法有關的GPs是智慧合約的關鍵。基於不公平條款和條件的金融協議的“GPs狀態”應該是無效的和法律上不可執行的。智慧合約的自我執行和不可改變的性質不能破壞這種必要性。
供應商和政策制定者需要調整披露和透明度的做法和標準,以適應智慧合約的特徵。總的來說,透過智慧合約部署金融產品或服務不會改變金融服務供應商對該產品的披露和透明度義務。此外,智慧合約可能會增強合同透明度,這可能會促使金融機構提高其披露實踐的質量。
儘管如此,提供商和政策制定者顯然仍需要考慮智慧合約的某些披露問題。例如,GPs規定,供應商必須提供明確的、簡單易懂的、可以讓普通人理解的披露。在這一點上,重要的是要使用披露過程,特別是關鍵事實陳述,明確地解決圍繞協議中使用智慧合約的任何令人困惑的方面。此外,GPS制定了披露終止權和材料變更的準則。如附錄所示,這種披露可能難以納入智慧合約中,儘管這更多地歸因於智慧合約的性質,而不是與披露本身的挑戰。
監管機構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所追求的審查和標準化可以解決一些與智慧合約相關的FCP強制要求和風險(見第6.4節)。許多消費者金融合同已經相當標準化,且必須符合特定的FCP標準。監管機構可以類似地與金融服務提供商合作,制定審查程式,以確保標準化的智慧合約在部署前符合某些最低FCP標準。此外,利用機器學習和人工智慧的監管和監督技術的持續發展有助於解決上述突出披露的一些挑戰。
6.2. 客戶盡職調查
許多國家/地區維護與客戶盡職調查(CDD)相關的法律和法規,這是反洗錢(AML)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CFT)框架的一部分。各國通常會參考金融行動工作組(FATF)的建議,以指導設計CDD標準。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為CDD帶來了挑戰和機遇。關鍵問題涉及區塊鏈上的匿名性質,數字身份以及使用第三方執行CDD。
FATF針對AML/CFT標準的CDD方面提出的基準建議要求金融機構識別和驗證客戶身份,確定受益所有人,確定客戶業務的目的並進行持續監控。
為了平衡金融完整性和金融普惠性的雙重要求,FATF建議各國採取比例、基於風險的方法(CDA)來CDD。RBA的例子包括對已證明的低風險客戶的豁免、簡化的盡職調查(SDD)以提供低風險的證據,並接受替代的,包括數字形式的識別。
託管智慧合約的區塊鏈型別(請參見框1)可能會使AML/CFT合規性變得複雜。智慧合約各方的匿名性(尤其是公共的,未經許可的區塊鏈的特徵)很難與CDD的基本要求和與向當局報告可疑交易有關的標準相吻合。從這個意義上講,託管在受許可區塊鏈上的智慧合約更容易遵守AML / CFT法規。
FATF已經採取了許多措施來確保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s)遵守與其他金融機構相同的CDD標準。VASPs包括那些提供虛擬資產的實體,這些虛擬資產用於在公共的、未經許可的區塊鏈上執行智慧合約。由於各國在智慧合約的範圍內考慮CDD標準,他們應該諮詢相關的FATF資源。其中包括FATF關於新技術的建議15,建議15的解釋性說明以及虛擬資產和VASP的定義,這些都包含在FATF的《打擊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與擴散的國際標準》中。此外,各國應參考FATF的指南,以風險為基礎的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方法。
與託管在區塊鏈上的數字標識整合的智慧合約可以簡化RBA到CDD的實施。FATF觀察到,數字標識可以“提高金融部門個人的可靠性、安全性、隱私性、便利性和效率,使客戶和受監管實體受益。”為此,FATF正在制定指南,以幫助政府和金融機構在採用數字識別時應用RBA,並於2019年11月釋出了有關該主題的諮詢性檔案。
指南草案的重點是幫助使用者評估數字身份的可靠性和獨立性,以及這些屬性是否與特定國家內所產生的非法金融風險相稱。
FATF第17條規定,在滿足某些標準的情況下,允許各國金融機構依靠第三方來執行CDD。除其他標準外,還必須對第三方本身進行監督並遵守該國的CDD標準,並且金融機構需要隨時訪問由第三方執行的CDD的所有關鍵要素。確保適當CDD的最終責任在於金融機構。
第三方CDD與智慧合約相關,因為幾乎所有當前的智慧合約用例都設想利用第三方管理的區塊鏈平臺。用例還計劃金融機構的聯盟在區塊鏈平臺上進行互動。並非所有國家都允許第三方執行CDD。在允許CDD第三方使用的國家中,當局將需要評估CDD責任是如何在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中劃定的,以及透過區塊鏈執行的CDD是否與FATF第17條規定相容。
6.3. 基礎法律決定
第5節討論了智慧合約的關鍵法律問題。本節以第5節為基礎,重點介紹地方當局在考慮智慧合約如何適合其自身法律體系時需要做出的一些法律決定。本節援引了EBRD的報告,題為“智慧合約:法律框架和立法者建議的指南”,其中包含了對智慧合約範圍內的法律考慮的廣泛分析,包括:“有效和有約束力的合同的存在和基本要素、”“對有效性和約束性的挑戰”、“解決智慧合約中的缺陷和錯誤”、“修改智慧合約”、“管轄法律和管轄權”、“解決爭議”等主題。
當局需要首先確定的是智慧合約是否能夠代表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如第5.1節所述,智慧合約可以滿足合同要約、承諾的基本框架,並在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中予以考慮。因此,關鍵的討論將圍繞智慧合約是否符合司法管轄權的具體法律程式進行。此外,鑑於預計智慧合約將承擔合同方先前執行的許多職責,因此管轄區將需要確定智慧合約是否具有“法律行為能力”,或更實際的是,智慧合約是否充當溝通機制。如果是後者,歐洲復興開發銀行認為,司法管轄區將需要進一步確定“有條件的”要約和接受對於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第6.4節中,本文指出,某些智慧合約將受益於外部稽覈和標準化,特別是在零售和MSME財務方面。管轄區將需要考慮經過審查的智慧合約和其他型別的智慧合約是否構成“一般條款和條件”或其他類似的法律地位。通常,一般條款和條件必須符合一定的公平性和明確性標準,這可能對零售和MSME融資有利。
正如在其他地方所論述的那樣,智慧合約不會消除解決爭端的必要性,但是各國在與智慧合約相關的爭端解決方面應該進行多種考慮。也許最重要的是,如果智慧合約被廣泛採用,法院可能會審理更多的執行後案件,其中最終的問題是合同履行是否應該被顛倒。EBRD指出,執行後的案件大大改變了典型的舉證責任。在執行後案件中,合同結果為付款的索賠人通常是付款人,付款人將需要證明合同履行應予撤銷(圖5)。
執行後案件的舉證責任轉移將對金融普惠性產生重大影響,特別是在消費者和MSMEs是付款人的情況下,如貸款付款和保險費的情況。一方面,這種轉變可能使金融機構更願意提供某些金融服務。另一方面,這可能給與金融機構相比資源匱乏的消費者和MSMEs帶來重大法律風險。
圖5 典型索賠:執行前與執行後的案例
決策者將需要根據執行後案件中隱含的舉證結構負擔,評估本國司法管轄區的最佳或理想選擇。他們可以採取間接措施以確保消費者和MSME不會承擔過多的法律負擔,例如確保制定嚴格的FCP標準(請參閱第6.1節)以及對智慧合約進行標準化和審查(請參閱第6.4節)。更直接地,政策制定者可以確定某些環境,例如零售和MSME融資,在這些環境中,執行後案件中的舉證結構負擔不可接受,並採取措施改變相關法律標準。
法律當局將需要評估在爭端中會出現的各種其他問題。例如,法律管轄區將需要確定計算機程式碼是否可作為法庭上的證據,以及是否需要採取措施將程式碼轉換為自然語言。法律當局還需要確定仲裁是否可以接受智慧合約。此外,法院將需要考慮在智慧合約錯誤和不足的情況下責任的分配如何展開。這些考慮因素中的許多因素可能會視情況而定。
6.4. 標準化與審查
有關當局和利益相關者對智慧合約進行標準化和審查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並增強對零售和MSME金融中智慧合約應用的信任。金融和技術監管機構、金融機構和智慧合約開發商應共同努力,確保智慧合約金融產品符合FCP標準,不存在顯著的操作風險,例如編碼錯誤,這些錯誤可能會大大改變或使合同條款無效。參與的利益相關者還可以開發與經過審查的智慧合約相關的簡單語言披露。此外,智慧合約可以合併檢查以確保符合某些標準,例如,金融產品的年齡要求,資產使用權和同意有效性。
標準化和審查將為零售和MSMEs客戶提供最低程度的信任和透明性,他們可能沒有資源或複雜性來全面評估智慧合約交易。經過審查的智慧合約可能會被視為“一般條款和條件”,或者在許多法律管轄區中具有類似的名稱,適用於與公正性和清晰度有關的其他標準。此外,一些智慧合約條款的共同理解可以使法律和監管專業人員在必要情況下容易審查合同。
6.5. 資料來源自動化
智慧合約通常需要與合同條款相關的外部資料來源連線。例如巨集觀經濟資料,環境指標,信用報告資訊,全球定位,公共註冊資訊,以及許多其它資料。在各種金融產品和服務中進行智慧合約部署將需要與此類資料來源建立廣泛的聯絡。政府、標準制定機構和國際組織可以在促進智慧合約應用所必需的資料來源的自動化和互操作方面發揮作用。由這些機構建立的工作組可以專注於識別在智慧合約中廣泛使用的資料型別,制定確保資料可靠性和透明度的標準,以及設計資料傳播平臺。
相關任務包括追求法律和法律檔案的機器可讀性。如在第5節和附件中所討論的,當前,智慧合約最適合合併直接的,可操作的合約要素。但是,自然語言處理(NLP)的進步可以幫助擴充套件智慧合約可以評估的內容範圍。如果區塊鏈和智慧合約被廣泛採用,政府和私營部門可能會為NLP專案分配資源,從而提高法律和法律檔案的機器可讀性。
智慧合約的潛在應用和普惠金融的影響
觀察者們對智慧合約在各種金融服務中的應用進行了推測。第8.1至8.3節討論了潛在的智慧合約在供應鏈金融(SCF)、保險和消費信貸等領域的潛在應用,這三個領域常被引用的智慧合約用例涉及對金融普惠的影響。這三節重點討論了智慧合約將如何改變這些金融服務的提供,以及智慧合約在金融普惠方面可能帶來的增量收益。
阻礙金融普惠的障礙是多種多樣的。阻礙金融普惠的一些常見障礙包括:金融服務的成本、對金融機構的信任、身份識別和檔案、距離和可獲得性、意識和金融素養、收入的規律性和信用度,以及其他文化和宗教因素。其中,智慧合約智慧合同對成本和信任的影響最為明顯。因此,金融普惠的增量收益將取決於它們能否降低提供金融服務的成本並幫助克服信任障礙。
7.1. 供應鏈金融(SCF)
世行集團和國際金融公司估計,正規和非正規中小微企業之間的資金差距分別為發展中國家的GDP的18%和11%。不同地區的中小微企業的資金差距有很大的差異(圖6)。獲得營運資金的融資是供應鏈金融關注的焦點,也是中小微企業資金缺口的一個關鍵因素。智慧合同有希望減少流程摩擦,改善制約中小微企業供應鏈融資的資訊不對稱帶來的約束。儘管智慧合約可以在中小微企業作為賣家獲取供應鏈融資時發揮作用,例如當小商戶從供應商處進行庫存採購時;但本節重點討論智慧合約在促進中小微企業成為大客戶供應商時獲得供應鏈融資方面的作用。在後一種情況下,會更多地發展用例思維。
當中小微企業向商業和政府購買者出售產品時,他們通常提供允許延期付款的條款。中小微企業更希望買方迅速付款,但買方更希望儘可能拖延付款時間。金融機構可以介入,部分地解決這種偏好衝突。金融機構為緩解與現金轉換週期相關的營運資金壓力提供了發票貼現這項常見服務。
圖6 發展中國家間的中小微企業資金缺口(GDP的百分比)
典型的發票貼現交易涉及幾個階段。當中小微企業向買方銷售貨物時,它同時向買方開具發票。假設貨物適當交付後,買方通常透過供應鏈金融平臺批准發票並向金融機構登記。一旦該發票被金融機構認可為抵押物,中小微企業可以向金融機構對該發票進行折價。最後,當買方將發票支付給金融機構時,交易被結算。
與其他營運資本融資模式相比,發票折扣的優點是金融機構對買方進行信用評估,這類企業通常比供應商更大、更復雜,在某些情況下,它們已經是金融機構的客戶。小微企業的信用度並不是獲得發票貼現的主要驅動力。因此,只要智慧合約能夠緩解流程摩擦,提高透明度,就能有效促進和便利中小微企業獲得發票貼現。
智慧合約可以減少資訊不對稱、提高速度和效率,最終降低成本,來幫助簡化供應鏈金融複雜的多方系統。
資訊不對稱,提高速度和效率,最終降低成本。發票貼現智慧合約可能會被託管在由金融機構或第三方供應鏈金融平臺管理的許可區塊鏈上。圖7總結了智慧合約如何推動流程改進、減少欺詐和提高發票貼現的透明度,所有這些都可以促進發票貼現的提供。
重要的是,物聯網方面的進步將透過對供應鏈中的物品流動進行透明、實時的跟蹤,來對圖7中強調的屬性加以補充。在這個意義上,智慧合約和物聯網將透過強制執行有條件的工作流程來促進更好的供應鏈管理,這將簡化SCF的提供。
圖8跟蹤供應鏈金融交易中的物品流動。交易的三方都將從區塊鏈、智慧合約和物聯網的使用中獲得各方特定的流程改進和共同的利益。可以為中小微企業實現發票和所有權自動化轉移。買方可以使用自動收貨核實、發票審批和給金融機構進行發票轉賬。金融機構可以自動向中小微企業發放貼現資金。
圖7 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如何擴大SCF的可獲得性?
圖8 區塊鏈、智慧合約和物聯網推動的供應鏈金融交易中的物品流向
所有各方都將得到更加視覺化的物料流和更透明的聲譽資訊。這對金融公司來說尤其重要,因為他們提供SCF的意願和能力與供應鏈上的物品的可見性有關。卡片2介紹了一個區塊鏈開發商Sofocle,它正在利用這些技術來提供SCF解決方案。
7.2. 保險
某些保險政策為相對直接的智慧合約應用提供了機會。指數掛鉤保險,如天氣指數保險,以及其他形式的災害保險可能特別適合於智慧合約,因為其潛在事件(如降雨量指數)可以被確定地編碼。圖9描繪了智慧合約和區塊鏈在第3.1節介紹的WII保單的例子下的結合。
Box 2 Sofocle Technologies
Sofocle Technologies,一個總部位於印度的區塊鏈解決方案提供商,在其SCF解決方案sofoCap及其供應鏈管理解決方案“Certum”中整合了區塊鏈、智慧合約和物聯網技術。這兩個解決方案都使用了 "令牌化 "的概念,使供應鏈的關鍵環節能夠在虛擬環境中進行交換。在sofoCap中,令牌化能使電子發票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以減少重複開票和欺詐行為。同樣地,Certum為實物建立了一個"數字護照",這樣就可以在整個供應鏈上對其進行跟蹤和追蹤,從而提高了可視性,降低了偽造風險。據Sofocle稱,sofoCap可用於自動發票核對、支付和還款等任務。Sofocle使用的是HyperLedger區塊鏈平臺。
圖9 天氣指數保險智慧合約的基本架構
在農戶和保險公司將WII保單的條款編碼到智慧合約中後,被選中的一方將驗證智慧合約並將其釋出到區塊鏈上。而區塊鏈則透過 "oracle "連線到約定的天氣資料來源,這是一個第三方服務,其存在的唯一目的是將區塊鏈與外部資料來源連線起來。區塊鏈還可以與金融機構的內部系統進行互動,以驗證保費和提取賠付。根據雨量指數,智慧合約會執行或到期。
附件摘錄了WII保險中的部分條款和條約,並分析智慧合約是如何改變保險的關鍵要素。保險協議中的骨幹部分,某些基於條件邏輯的操作要素,非常適合於智慧合約。然而,非操作要素和涉及自由裁量權或判斷的某些要素仍需要另外的自然語言檔案。智慧合約的使用將從根本上改變其他要素,如處理索賠程式和爭端解決的要素。例如,如果Wii智慧合約政策是在正常降雨量假定下設計的,並且僅在偏離正常降雨量的情況下執行,那麼保護客戶不實陳述的條款就不必要了。
WBG FinTech Note No.2 探討了創新技術如何使保險更具包容性,概述了全球個人保險普及的障礙。這些障礙包括收入低、理解和認識受限、產品、分銷和商業模式不合適以及信任度有限。在保險領域採用智慧合約不會提高收入和認知度,但有可能解決適合性和信任問題。
在智慧合約有助於降低保險成本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將更多的資源集中在產品、分銷和商業模式的適宜性上。WBG FinTech Note No.2解釋說,保險業仍然是由人工、紙質流程主導的,容易出錯。智慧合約可以有效地緩解理賠過程中的摩擦,包括涉及文書工作的流轉、處理、調查和理賠等環節。智慧合同還可以簡化保費收取和其他行政工作,從而提高保險公司的效率。
關於信任,智慧合約將有助於提高透明度,至少將對索賠過程的部分控制權從保險公司手中轉移出去。這可以使人們對這一過程產生更大的信任。此外,在某些確定的情況下,智慧合約可以實現完全自動化的理賠,消除客戶的理賠負擔,從而提高賠付的及時性,減少賠付的不確定性。理賠支付的及時性和確定性的提高,可以提高人們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度和增加人們對保險產品的需求。
最初,智慧合約保險部署可能會集中在較高層次、較少面向消費者的產品上,如再保險等。卡片3介紹了一個這樣的部署:保險財團 B3i 的財產災難再保險智慧合同原型。
7.3. 消費信貸
消費信貸中的智慧合約應用與供應鏈金融和保險中的應用相比不那麼直接,也不太可能推動增量金融普惠收益。消費信貸成本的一個重要驅動因素是借款人的信用風險。智慧合約對提高借款人的信用度沒有什麼作用。因此,智慧合約在有效減少消費信貸提供成本方面,特別是短期無擔保貸款方面的能力可能有限。
然而,智慧合約可以在貸款生命週期的各個階段產生效率收益。許多形式的消費信貸涉及密集的、逐步的過程,需要大量的費用和第三方的參與。即使在發達經濟體中,一些消費信貸流程,如房屋和汽車貸款等,仍然依賴於紙質工作流程。與供應鏈金融和保險一樣,智慧合約可以幫助消費者貸款的某些方面實現自動化。但值得注意的是,許多形式的無擔保貸款,如信用卡和流動資金貸款,其申請和審批過程已經高度自動化。
Box 3 B3I物業CAX-XOL合同
B3i的財產CAT XOL合約區塊鏈保險行業倡議(B3i)是由18家大型國際再保險公司組成的聯合體,尋求為保險行業開發基於DLT的智慧合約解決方案。其願景是 "透過無摩擦風險轉移實現更好的保險"。B3i設想,區塊鏈和智慧合約將透過限制資料重複、對賬和人工錄入造成的錯誤,減少行政負擔和運營成本。此外,B3i預計區塊鏈和智慧合約將促進標準化,減少資訊不對稱,從而提高信任度和透明度。B3I正在開發基於區塊鏈和智慧合約的財產災難再保險產品(財產 CAT XOL),預計將為其客戶節省大量行政成本。在2019年10月,B3I部署了CAT XOL產品到其客戶的生產環境。該產品實現了B3i在Corda區塊鏈平臺上的業務網路內進行期限談判、費率設定和合同確認。據B3i稱,迄今為止,這種多方活動主要是透過電子郵件進行的,存在著巨大的錯誤和安全風險,以及檔案管理和資料完整性不足的問題。透過CAT XOL產品,B3i從高層開始,計劃逐步向區塊鏈和智慧合約解決方案發展,直至最面向消費者的保單。
一個常用的智慧合約用例是抵押貸款。抵押貸款工作流程通常涉及一系列冗長的、有條件的步驟,這些步驟依賴於以人為中心的審批。分析人士認為,智慧合約可以透過強制執行有條件的工作流程,減少文書工作,並更容易地與必要的外部資料(如信貸局)連線,從而整合到整個貸款流程中。當貸款進入服務階段時,智慧合約可以完成許多貸款服務任務,如向貸款持有人、稅務部門和保險公司收取和支付款項(圖10)。
附件審查了基於移動資金的短期無擔保貸款的條款和條件,這是一種經常在金融普惠範圍內分析的金融產品型別。與WII政策一樣,智慧合約可以有效地對貸款條款進行編碼,重新構建直截了當的條件邏輯。然而,非操作性因素和需要判斷、自由裁量權或含糊不清的因素可能需要補充紙質協議。重要的是,貸款產品的條款和條件包括許多條款,意味著協議條款可能會發生變化。正如第5.1節所討論的那樣,法律專業人士關心智慧合約處理重大變更的能力。
圖10 智慧合約在抵押貸款服務中的潛在角色
智慧合約將如何改變現有的小額信貸產品
本附件研究瞭如果使用智慧合同進行部署,選定的小額金融產品將如何變化。本附件是根據兩種代表性產品的條款和條件摘錄改編而成,即天氣指數保險和基於移動資金的短期無擔保貸款。這些產品對應於第7.2和7.3節所討論的的保險和消費信貸部分。供應鏈融資協議,如第7.1節中討論那樣,不包含在本附件的研究中,因為它們比下文討論的保險和貸款產品複雜得多。對於每種產品,附件說明了個別條款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使用智慧合約。表3概述了為便於分析而使用的配色方案。
表3 合同元素顏色方案
A.1. 天氣指數保險
第一部分:雨量保險產品的條款表
術語解釋
第二部分:附表條款
A.2. 基於流動資金的短期無擔保貸
原文詳見:https://elibrary.worldbank.org/doi/pdf/10.1596/33723
宣告:本文內容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碳鏈價值立場,且不構成任何投資理財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