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東“配合調查”第20天,結合個人經歷推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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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風1989

來自:幣乎



20天過去了,趙東仍在“配合調查”中,說明事情正朝不好的方向發展。

按照我國司法程式,走完警方申請批捕與檢察院批准逮捕兩個程式最長需要14天,一般為7天。如果被拘留者在14天之內未被釋放,必然已被檢察院批捕。下一步警方將進入補充偵查階段,進一步關押時間可達三個月到一年不等(一般為三個月),直至被法院判決為止。

因此,趙東目前肯定已經被批捕,警方也已經進入證據補充階段。總的來說,趙東凶多吉少。

趙東目前的境遇分為生活與案件兩方面。

生活方面,在杭州近20天平均氣溫28攝氏度的情況下,“一個人睡1平米”(寬50cm*長2m),這可能就是趙東正在承受的!案件方面,根據媒體報道,趙東目前正面臨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這條罪名,但根據其它媒體報道,他可能還涉及詐騙與洗錢嫌疑。


那麼,趙東案件接下來會怎麼走?他正身處怎樣的環境?結合個人經歷與基本法律常識來談談這件事。

1、趙東“配合調查”第20天,事件回顧

6月24日凌晨時分,網傳renrenbit ceo趙東被帶走配合調查,原因是趙東參與投資的北京某otc團隊,因涉及疑似詐騙資金交易正在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針對此事,幣圈大v公開發表意見的不多,目前只有梓岑與李笑來兩位。

7月2日,renrenbit cmo梓岑透過微博表示,“趙東本人並未直接參與交易業務,系作為投資人主動配合調查,配合有關部門反詐騙、反洗錢調查是公民應盡義務,待配合調查完畢後會跟大家公開回應,請大家放心。”

梓岑在微博中提到了“反詐騙、反洗錢”等字眼,合理推測,此次事件大概率還涉及到詐騙與洗錢。按照梓岑微博說法,趙東並未參與業務,只是配合參與調查,事情不大。

此後分別在7月4日與11日,李笑來透過微博表達了個人對於趙東的看法。

其中,7月4日的微博噴趙東坑老熟人。

7月11日微博表示,李他在幾年前就跟他說過有些事是絕對不能做,但是趙東不聽。然後還提到自己在2018年遭到趙東落井下石,最大的一塊石頭也是趙東落的…… 那我不也花了兩年時間一點一點從井裡爬出來了?

我只想說,笑來老師真狠。

回過頭來繼續看案情,事件發展真的如梓岑微博所表述的那樣輕描淡寫嗎?

從6月24日至今(7月13日),整整20天過去了,依然沒有趙東被釋放的相關訊息。如果只是去警方處接受問話,沒被檢察院批捕,最長14天(極端情況下)內就會被釋放,一般這個時間會被控制在7天,甚至更短。說明此刻趙東已被檢查機關批捕。

接下來普及一下我國法律對於拘留、逮捕、補充偵查、起訴、宣判方面的一些規定與基本常識,然後再去關注趙東案件具體進展,就不會一頭霧水了。

2、東叔能否自由,8月1日這個時間點很關鍵

為什麼8月1日這個時間點很重要?

要明白這一點,需要了解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於拘留、逮捕、補充偵查、起訴、判決方面的具體規定,梳理清楚這個邏輯線,才能理解為何是8月1日這個時間點對站東來說很重要。

我國司法機構分為三部分,分別是警察系統、檢察院系統、法院系統。

警察負責抓捕犯罪嫌疑人與證據蒐集;檢察院根據警方提供的證據決定是否批捕,並根據法律與案件情況給出量刑建議;法院根據檢察院的起訴、量刑建議、法律規定來決定判刑情況(通常是有期徒刑多少年,判處罰金多少錢等我們常見的判決結果)。

我們可以看到,檢察院在案件發展上起到了承前啟後的作用,可以決定被刑拘者(警方暫時拘留人員的稱呼)的批捕與釋放(抓還是放),還要對犯罪嫌疑人(對被檢察院批捕者的稱呼)的量刑給出建議,一般法院判決結果也會在這個範圍之內。


那麼拘留、逮捕、補充偵查、起訴、宣判這幾個階段,每個又需要多長時間?接下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這些都是寫死的一些法律條文,哪哪都能查到)進行分析。

7天。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人員在被警方拘留後,最長7天之內(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特殊情況下,可延長一日至四日)向檢察院提請批捕申請,檢察院在收到警方的批捕申請之後,需要在最長7天之內做出批捕與否的決定,檢察院不批捕,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

因此從拘留到檢察院批准逮捕,最長需要14天,不過這一過程一般只需要一週,即7天。

30天。

被檢查院批捕的,一般情況會在3個月內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偵查2月審查起訴1個月),案情複雜延長的話,最多不應超過12個月。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不過一般也需要37天之後,這其中包括7天申請批捕期,30天補充偵查期過後,檢察院認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給予辦理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意思是可以自由行動,但不準出國,並且隨時準備接受警方調查,如果在這期間再次觸犯法律,將會取消取保候審資格,重新拘留,並且會受到更為嚴重的處罰。

因此,趙東能否獲得自由,自被警方帶走後的第37天這個時間點很重要。6月24日趙東被警方帶走,那麼37天之後就是8月1號,能不能成功取保候審,就看這一天了。

如果8月1日沒能成功取保,就看下一個關鍵時間點,後面再聊。

3、根據流露出來的資訊,他可能觸犯的法律

根據前文提及與近期媒體報道,趙東很可能正面對這幾項罪名:詐騙、隱藏非法所得、洗錢、非法經營。

當然,我們不知道警方最終認定的金額與犯罪情節,因此無法確定到底是哪一項罪名,但是我們知道這些罪名中詐騙罪最嚴重,非法經營罪最輕。

但是與東叔最終會面臨怎樣的罪行相比,我比較關注另一個絕大多數人容易忽視的點,那就是東叔正在經歷與面對的——他被限制自由後的生活狀況。

4、根據個人經歷,推測趙東所正在經歷的

“一個人睡1平米”,這可能就是趙東正在承受的!

文章一開頭我做出了這樣的判斷,是的,說來慚愧,2019年10月底biss交易所被調查時,我當時也是這家公司的一名員工,在經歷了絕望、痛苦、沮喪、接受現實、反思的心理變化後,在第37天的關頭上,獲得了取保候審批准。因此個人很熟悉裡面的一切。

還好,當時是寒冬臘月,再多人擠在一起也不會很熱,但是現在是夏天,杭州(杭州警方抓捕,關押地點應該是在那塊,方便警方調查與提審)又是溼度很高的地區......

特意去查了下杭州近期天氣,我們可以看到平均氣溫為27攝氏度,雖然氣溫不高,但溼度很大,看了下東叔微博頭像——他應該挺胖的,為他祈禱吧。

5、如果8月1日未被釋放,下個關鍵時間點是9月29號

目前來看,趙東當下最好的最好的結局是,在37天之後取保候審,也就是8月1日能夠成功取保候審,如果8月1日當天未見趙東自由,那就等待下個關鍵時間點:9月30日。

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2月審查起訴1個月,一共需要三個月,這三個月過後,如果檢察院認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將予辦理取保候審。

這就意味著,需要等到三個月+七天之後了(自被拘留時間算起),即10月1日。

但是由於10月1日至10月8日是中秋假與國慶,檢察院只有少部分部門值班,為了不超期羈押,檢察院會根據警方提供證據,提前幾天對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定,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會在10月1日之前幾天給予辦理取保手續,否則東叔只能繼續等待,直到法院開庭審理,下一步則是判刑入獄。

也就是說,在判刑入獄之前,東叔都會被關在杭州的看守所,直到判刑入獄,才會被移交給戶口所在地監獄服刑。

當然,我們都期待東叔能在8月1日與大家見面,最不濟也在9月30日前與大家見面。

6、給東叔的建議,青山不改綠水長流

中國有句古話,青山不改綠水長流,區塊鏈行業可折騰的地方簡直不要太多,錢沒了總能再賺回來。

如果東叔親屬能看到這篇文章,對東叔而言,花錢消災,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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