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標準貨幣理論來看,這其實是一種資產,或者說是一種證券。所以應該將其作為資產或證券對待,事實上,加拿大就是這麼做的。”
Carolyn Wilkins
當被問及ICO時, Wilkins回答道:
“我不是一個證券監管者,加拿大央行也沒有立場對任何具體的ICO發表評論,但是對我來說,它們看起來更像證券,而不是貨幣,應該進行相關監管。”
Wilkins還表達了對區塊鏈技術的熱情,她補充道:
“支撐著加密貨幣的分散式賬本技術是有前景的,因為它提供了在金融市場和其他地方提高效率的機會,可以真正為市場參與者、企業和家庭帶去好處。”
巴西中央銀行對“所謂的虛擬貨幣的託管和交易操作會帶來的風險提出警告”
這則警告強調,投資者在進行加密貨幣交易時缺乏保護,指出虛擬貨幣“不由任何貨幣當局發行或擔保”。巴西央行表示:
“虛擬貨幣的購買和保管”會使投資者面臨“無法估量的風險,包括失去投入的所有資本的可能性。”
儘管該警告將事態形容得很嚴重,但它也指出,“國際組織目前尚未確定對加密貨幣進行監管的必要性”,並補充到:
“在巴西,暫時沒有觀察到它對國家金融系統造成的重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