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對區塊鏈技術及搭載品實行分類監管

買賣虛擬貨幣
⊙朱邦凌

概念是當下股市最熱門的板塊。從美股傳導到A股、港股,區塊鏈技術火遍全球,從專業投資人到大媽,區塊鏈成為資本加持乃至街談巷議的“網紅”。在資本狂潮助推下,尚處於早期階段的區塊鏈技術被各種力量過度神化。



作為網際網路之後的另一場新技術革命,區塊鏈技術確實具有顛覆性的創新意義,但將一項尚未成熟的技術過度神化,將早期階段的新技術過分資本化、泡沫化,並不利於新技術的應用和進步。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專家面對區塊鏈熱潮發出的那些聲音:新事物價值將在泡沫中實現、應讓其野蠻生長後再監管。筆者認為,區塊鏈技術需要的是在金融、版權、娛樂遊戲等實際應用場景的產業化,當下應對區塊鏈技術及其搭載品、衍生品實行分類監管。就目前來看,大致有這麼四類。第一層分類,是區分割槽塊鏈技術和搭載在區塊鏈技術上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在初始階段,區塊鏈技術與數字貨幣很難區分。2008年,中本聰挖出了比特幣的第一個區塊,這是比特幣的開端也是區塊鏈的創世區塊。此後,區塊鏈技術應用開始多元化,一部分繼續在數字貨幣領域拓展,出現了各種名目的數字貨幣,目前知悉的已達650多種。比特幣、以太幣等就是憑藉著區塊鏈這個底層技術的基礎架構支援。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已明確。2017年9月,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監管部門開始清退各個比特幣交易所。
數字幣僅是區塊鏈技術眾多應用之一,區塊鏈技術此後開始與各類真實行業應用場景有效融合。在金融、法務存證、物流、資產證券化、版權等領域,區塊鏈技術都有廣闊的應用前景。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國內天使投資人判斷,這是“對傳統的顛覆,將比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來得更加迅猛、徹底”。第二層分類,是將與ICO、IMO區分開來。前一階段,國內ICO專案火熱,創業者以各種名義建網站,發專案白皮書,營造一個與區塊鏈相關的概念,就能發起ICO眾籌了。去年7月底,面向國內提供ICO服務的相關平臺有43家,在平臺上線並完成ICO的專案65個。到了8月,ICO因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被監管層叫停。但一些網際網路公司繼續以硬體為名從事ICO的變種IMO。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上週五晚上釋出《關於防範變相ICO活動的風險提示》,點名迅雷釋出的原名為玩客幣的數字貨幣“鏈克”,稱其“代替了對參與者所貢獻服務的法幣付款義務,本質上是一種融資行為,是變相ICO”。第三層分類,是將區塊鏈技術與風靡一時的比特幣挖礦區別開來。目前,全球70%的比特幣礦池集中在我國,我國生產了全球70%至80%的礦機,主要分佈在新疆、內蒙古、四川、貴州和雲南。以目前的比特幣價格計,挖礦利潤率在40%至66%之間。挖礦最受詬病之處在於耗電量太高,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礦商2018年可能需要高達140太瓦的電力,約佔全球總量的0.6%。就國內比特幣礦場的現狀而言,耗電量過大,擠壓實體經濟,同時大多存在偷漏稅、偷漏電,消耗大量的社會財富來讓少數投機者暴富。第四層分類,是將區塊鏈的資本推動與資金亂炒區分開來,嚴格監管蹭熱點、無實質技術的上市公司炒作。過去短短一週,A股區塊鏈指數飆漲了20%。眼下兩市區塊鏈概念股已達36只,相關個股沾邊即火,持續漲停。已有港股上市公司直接更名為“區塊鏈”,A股不少上市公司也紛紛公告涉足區塊鏈技術。從遊戲到版權交易,不少上市公司都試圖與這個火爆的概念沾上關係,有的甚至已打出“人工智慧+區塊鏈”的概念。目前,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事中監管已強化,在交易所的詢問下,不少此前公告的上市公司被“打臉”。不過這種方式能否使火爆的區塊鏈概念降溫仍需觀察。區塊鏈無疑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但區塊鏈技術需要的是資本推動而不是資金亂炒,需要的是區塊鏈技術本體的進步而不是附屬品的全面泡沫化。
(作者系資深市場觀察分析人士)本文源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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