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資訊生產和傳遞的主要參與者,區塊鏈在傳媒生態中得到了實際應用,又會給媒體行業的未來發展帶來什麼影響呢?
在區塊鏈網路中,一個事件的基本資訊包括作者、標題、基本要素、內容資訊和其他一些需要收錄的資料將自動被記錄、識別和管理,並隨著事件的更新,資訊還將不斷擴容,這就使得一些不要觀點和評論的新聞事件做到了零成本的流通,部分媒體的價值將被取代。
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特性及其加密機制和雜湊演算法,能夠實現新聞作品版權的精準跟蹤,並從確權、用權、維權三個環節,完整記錄新聞作品版權的流轉過程。首先,區塊鏈作為分散式記賬技術,是以嵌入密碼的方式,實現版權確權的。這種確權方法以其公開性和不可篡改的特徵,保證了確權過程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其次,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版權保護,是“智慧合約式”的版權保護,控制和約定了合約參與者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了作品所有權的形式和用權規範,透過計算機自動形成動態的系統過程,避免了人為的干擾。同時,公匙與私匙的應用,能夠實現版權登記、變更和交易的實時記錄,交易行為的可溯性,增強了對作品原創者的保護力度。“工作量證明”機制確保了系統中的任何節點的真實性,“大眾化的監管方法”使新聞版權維權向工具化和規範化的方向轉變。
區塊鏈還可以追溯新聞的根源,並且釋出內容不易被篡改(除非改變51%的節點內容),網路節點自動驗證內容工作,這些特徵都可以很好地約束謠言的傳播,構成完整的約束機制。
簡單來說,當釋出者身份一旦公開,無論釋出者是機構還是個人,我們都可以透過其過往的完整的區塊鏈資料,捕捉傳播者完整的歷史記錄,尤其是金融活動資料,如交易記錄、徵信記錄等來判斷其公信力,藉助此來基本分辨新聞的可信度。
在日常的網路生活中,我們常常會看到類似於“小龍蝦渾身都是寄生蟲”“紫菜是塑膠做的”“馬航陰謀論”等假新聞,這給大眾帶來了恐慌,影響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其實獲得資訊的成本越低,謠言生存和傳播的可能性就越小。當區塊鏈技術被廣泛應用於網路時,除了隱私外,資訊釋出者過往的歷史傳播資料、金融交易資料、徵信情況都將公佈於眾,這種機制本身對資訊釋出者就是一個無形的約束。此外,區塊鏈去中心化的分佈方式和實時更新的特性使得受眾能夠在第一時間接收到第一手資料,消除傳播者和受眾之間的資訊不對稱,最後真相也就離大家越來越近了。
區塊鏈技術在版權保護領域的應用被德勤描述成一個新的市場,被稱為“無邊界的付費內容”。音樂作品被抄襲、原創作品被洗稿、攝影作品被隨便用於商業目的……在資訊化時代,數字商品被侵權早已常態化。區塊鏈版權之所以能保護原創,是因為它能解決目前原創環境下最迫切的痛點:保護難、舉證難、維權難。
隨著媒體傳播渠道的日益發達,企業主很難選擇有效的傳播媒介,大量的廣告費用不能產生價值,受眾忍受著垃圾廣告的侵擾。區塊鏈技術能夠有效使使用者注意力得到有償量化,透過構建價值傳遞網路,自動實現注意力經濟的結算和變現。同時,基於區塊鏈的廣告投放,更容易形成完整清晰的使用者畫像,廣告商能夠追蹤到具體的廣告點選,檢視並驗證每一次活動的參與者、廣告位、印象等資料。此外,儲存在區塊鏈上的資料不可篡改和操縱,廣告商所支付的即為實際結果所產生的費用,從而減少了傳統中介不透明所造成的損失。
對於網際網路創作者來說,傳統版權登記方式不僅耗時長而且費用高,不符合網際網路創作要求的快捷、安全和成本低的特點。而區塊鏈技術不僅能夠保障作者的權利歸屬,還能提高版權付費的準確率和效率,鼓勵原創和優質文化內容的廣泛傳播。
與此同時,區塊鏈技術在傳媒行業發展也將面臨一些挑戰。
從監管層面來看,區塊鏈行業健康發展,亟須科學監管。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結構和匿名性,會削弱傳統媒體的權威性和中央媒體發揮的輿論導向作用,整個區塊鏈網路的傳播可能面臨缺少深度報道的可能。此外,由於處在發展的早期階段,區塊鏈技術的研究團隊多為創業公司,很多人在看到區塊鏈投資的熱潮後跟風投資,其釋出的應用還並不具備成熟和安全的技術。
從技術層面來看,區塊鏈的監管依靠網路中所有的節點共同完成,因此,從理論上說,如果掌握全網超過51%的計算力就有可能成功篡改和偽造區塊鏈資料,那就意味著該賬本所記錄的資料變得沒有價值。另外,區塊鏈全網路同步實時更新加之計算機高度的執行能力,因此對網路的速度和穩定性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同時被消耗掉的還有大量的電力資源。
從文化傳播層面來看,區塊鏈擴充套件到多方參與時就會出現網路效應,尤其是在面對跨國家、跨區域的傳播時,考慮到不同國家的法規限制和不同民族文化間的認同,作為區塊鏈技術的共識機制是否還可以發揮作用。在共同的傳播網路中,彼此都應該秉持“求大同、存小異”的理念,共同構建區塊鏈網路健康安全的執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