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0日,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在可預見的將來,紙鈔、電子支付和數字人民幣將同時共存。
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也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上,透過聚焦數字貨幣電子支付(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簡稱dc/ep)和電子人民幣e-cny兩大問題,深度分享了對數字金融前沿與核心問題的見解。周小川認為,中國的數字貨幣發展可以穩步慢慢向前推進。首先建立堅實的零售支付系統。在此基礎上,先重點解決跨境旅遊等經常專案的支付,同時尊重有些國家防止美元化的心理。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人民幣國際化,一定不要基於強制,不要讓人擔心貨幣人民幣化,央行要把主要精力用於維持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2012年之前,第三方支付,特別是利用數字和網路技術的第三方支付已經有所發展,但是缺少管理和協調主體。討論要求人民銀行將其管理起來,於是開始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一張牌照發給了支付寶。
2014年,人民銀行開始成立數字貨幣專案組,專案實施方案並沒有明確的方向,既包含區塊鏈技術,也包含其他方面的可能性。
2016年,人民銀行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所,借用了紙幣印製研究所的機構編制,這也表明,下一代紙幣的設計研究工作從此以後停止。
2017年人民銀行開始研發數字人民幣。當時已經意識到一定不要把屬於支付體系的數字人民幣dc/ep和數字資產交易混在一起,所以,2017年人民銀行停止了ico(initialcoin offering,仿照ipo命名)和比特幣的國內交易。
2019年,人民銀行宣佈開始試點,並進行封閉測試。
2020年,開始推進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加上未來冬奧會場景的“四地一場景”內部封閉試點測試。四個試點城市的人口數,深圳1340萬人,蘇州1075萬人,雄安105萬人,成都1650萬人,從尺寸來講,都大於一般歐洲國家。
從概念來講,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專案計劃,並不是一個支付產品。當然,可能有人會有不同理解,這也沒有關係,因為對科技創新的新事物有不同理解很正常。dc/ep專案計劃裡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在dc/ep這個雙層系統裡,人民銀行在第一層,第二層有商業銀行、電信營運商,還有網際網路支付平臺,他們之間可以合作或聯合,這取決於他們對支付產品和技術框架的瞭解。
此外還有很多概念和科研組織內容需要明確,比如研發和試點究竟應該導向哪裡?這麼多主體參加,怎麼分工?特別是進入試點和推廣階段後,主體責任各是什麼?如果設計中間有風險,怎麼控制風險?這些都是值得認真研討的問題。
dc/ep的驅動力與發展機遇
2019年,移動支付佔個人消費支出的比重已超過60%。
2020年中國移動支付的人數佔總人口的比重近60%,也已經比較高了。目前,移動支付、各種電子支付和信用卡構成的大額小額支付體系,加起來也已經佔比15%左右。
銀行業務二三十年以前就開始全面實現數字化,賬戶都進入計算機裡,都是數字處理,後來通訊也全部實現了數字化。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業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資料處理業務。因此,不管是數字貨幣還是資料處理,要看作廣義的數字化。當然,國際上也有人希望把它說得比較狹義。
數字人民幣的研發、試點,和未來可能的推廣,驅動因素是什麼?發展機遇是什麼?這也是業界最為關注的幾個焦點問題。
第一,動力主要來源於需求方,包括不斷改善支付系統,特別是零售支付系統的效率需求,還有降低成本、提升便利性,更好地服務於使用者。當然,這也給技術不斷進步提供了可能,技術創新方也會推銷自己的技術,但還是以需求方為主。
比如區塊鏈技術,央行曾一直提醒需求方要有清醒的頭腦。區塊鏈技術有去中心化的好處,但是去中心化是不是我們支付體系現代化真正特別需要的內容呢?其實不見得,而且弄不好還帶來不少弊端。可能區塊鏈技術具備記錄的不可篡改性,也是一個很有用的技術,但是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可能性實際上非常小,發生的概率也非常低。另外,還要考慮交易出錯時要主動修改的問題。
再比如,也有一部分技術稱可以不依靠賬戶,是不是賬戶是不太好的東西?仔細想想,金融體系裡的賬戶實際上是很好的東西。還有強調數字交易加密的技術,回想電子支付最近二三十年的進展,確實有很多東西都是加密的,只不過加密環節不一樣,有的是在訪問賬戶期間進行加密,有的是在資訊傳輸期間。
最終,要靠科技和需求兩方面碰撞,得出更優的開發想法。
第二,中國人過去出行要帶很多東西,有人還編了口訣“身手要錢”,說出門一要帶身份證,二要帶手機,三要帶家門鑰匙,此外還要帶點現金。在手機作為移動網際網路終端出現後,人們發現出門帶手機就行了,身份證、銀行卡、健康寶都在手機裡面,可能車鑰匙、門鑰匙也都在手機裡,手機還有很多其他功能,比如看新聞、娛樂。所以,人們就不一定希望還要再帶現金、信用卡等等,而是希望所有這些東西是不是能夠整合,這也是很大的動機。
科技進一步發展以後,也許還有更新、更方便的東西,但是現階段在中國是這樣。這些需求在其他不同國家,因為基礎不一樣,需求的強烈程度也不太一樣。
第三,消費者接受新的支付,零售商店怎麼辦?在移動支付之前,中國已經可以大量使用網際網路來收單。進一步發展網際網路收單,商鋪可以採用不同辦法,比如進場支付、近場通訊(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簡稱nfc)、二維碼。最近dc/ep也介紹稱,可以透過nfc,手機碰一碰來完成交易,這就是一種點對點的p2p(peer to peer)支付。隨著網路基礎設施完善,多數地方都會有網際網路特別是無線網路支撐。萬一沒有網,還有nfc這樣的辦法完成支付。
第四,雙層體系裡第二層的商業機構,包括商業銀行、手機運營商、支付平臺,要鼓勵他們之間開展合理競爭,共同提供服務並進行創新。在周小川看來,中央銀行最好不要預先設定或者認定某種技術路線,因為技術在不斷更新,在當前這種技術進展非常快的情況下,要想判斷準不是很容易。
國際上也有不少討論,指出要特別重視金融脫媒問題,特別是第二層機構會有金融脫媒的潛在風險。另外一種風險,是要防止一些虛擬資產價格過度波動、出現投機現象、脫離實體經濟。中國特別重視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如果有一些金融交易脫離實體經濟,大家往往就會打問號。
第五,要高度強調保護個人隱私,防止電信和支付詐騙。在中國,電信詐騙備受關注,透過手機以及其他方式的詐騙,在中國發生的比例非常高,人們也都對此很不滿意。這也是數字人民幣發展的動力。
dc/ep採取動態競爭、多方案的雙層運營體系
2016年前後,中國開始在國際上提出支付體系和數字貨幣雙層體系的設想。中央銀行在第一層,第二層目前來看已經開始執行的,有工、農、中、建四家大銀行,還有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金服和騰訊微信支付,這是第二層。
第二層機構的動力還是很強的,知道會有很大發展機會,特別是獲得客戶、獲得業務方面。同時他們也應該承擔較多責任,比如,一要有適當的資本,以便減少風險,特別是支付體系,出現風險的話有可能來得很猛烈。二是作為反洗錢的主體,要充分了解客戶。三要保護客戶隱私。如果在這方面出了問題,要提起訴訟,訴訟物件都是這些第二層的機構。四是技術方面要做非常大的投入,包括裝置投入、執行保養等。當然這中間會有討價還價,第二層機構希望好處多獲得一點,責任少承擔一點。第一層機構要求必須承擔這些責任。
在中國這樣的大國,第二層機構可以做多方案並行的開發和試點。多方案的缺點,最後可能在互通性上會有一些麻煩,可能需要協調、切換裝置等。但是真正做起來也不見得有很多種方案,因為機構之間經過磨合以後,認識比較接近,他們的方案最後可能會合並。
總體來講,這是可以容納多方案的雙層體系結構,而且非常重視零售系統,這是導向,但不是要專門推銷某一種專案。重視零售系統是因為它是整個支付體系的基礎,如果這個基礎打得不好,其他上層應用有可能站不穩。
大家也會問到很多問題,比如雙層體系裡第一層和第二層之間的關係,有人認為是一種批發零售的關係,其實不然,它還涉及對現行技術體系的一些評估。
中國現在的專案架構,主要基於數字人民幣要採取動態的、競爭性的、多方案的雙層經營體系。
首先,競爭性、多方案的研發,問題是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現有技術看起來五花八門,各自都會說自己的技術最有用。銀行電子化過程中會反覆遇到這種情況,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傾向,但是作為機構來講,中央銀行選擇一種最優技術和最優發展路線不太容易,風險也比較大,萬一選錯了怎麼辦?中國14億人口,市場非常大,可以容納或實行多種技術方案,每種技術方案要拿出足夠的道理,進行優缺點比較。
小國比較敢於創新,進行試點發現有問題,或者說最後發現這並不是最優方案,要切換也相對容易。對於一個大國來講就非常難,時間也拖得非常長,期間也有可能出現各種風險。
從過去紙幣的經驗可以看到,有些歐洲小國,一代紙幣更新到另一代紙幣,可能材質、防偽標誌完全不一樣,但是一年就可以切換完成。比如頭3個月新老貨幣並行,然後3個月所有零售商店不接受老貨幣,只能用新貨幣,老的貨幣可以到任何銀行網點兌換成新的貨幣,剩下的6個月,只能找中央銀行一家兌換新的貨幣。再往後,除非有特別原因,老的貨幣只能作為收藏品。中國第三代人民幣切換到第四代人民幣,第四代切換到第五代,每一代切換都要十年左右,還有很多遺留問題,所以大國很不容易。大國的好處是能夠容納多方案並行。
其次,採取動態演進體系,源於金融科技發展很迅速,支付行業也必須適應這種不斷演進。我們的支付系統希望建立這樣一個框架,既可以容納不同方案,又是一個動態演進系統,過程中一個可以替換一個。
演進過程中,要以使用者為中心來評估技術,同時要反對壟斷,因為壟斷有時候對下一步新技術路線選擇會形成阻礙。區塊鏈和分散式記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簡稱dlt),一直是數字人民幣雙層體系的方案之一,目前還在研發中,在不斷解決技術上的問題,特別是處理能力問題,每秒處理多少筆還在研發改進。作為零售系統的應用來講,它暫時還佔不了主流。
第三是央行的角色特點。
首先,央行要維護數字人民的幣值穩定。具體辦法多種多樣,比如對第二層機構有資本或者發行準備的要求,也可能還有其他手段。理論上,雙層體系中,央行自己的研發重點不在數字貨幣產品本身,當然它也是基礎,內部肯定也有很多人有積極性做相關研發,未嘗不可。
其次,央行應該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它們不僅涉及零售系統,還涉及更廣泛的支付基礎設施,以及金融市場的基礎設施。
再次,央行可以做一些工作來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這些互聯互通,如果有時候使用的標準或者引數不一致,可以爭取協調一致。產品通用性好,對市場、對消費者也更加有利,但是也要容忍個別時候或是階段性差異。
最後,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準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如果央行自己也研究出一種數字貨幣,而且也可以在零售中做得很好,無疑可以起到應急和作為替代方案的作用。市場應用過程中,事先沒有想到的系統失誤、出問題,都可能發生,這時候不能讓支付系統停掉,否則整個經濟消費都會受影響,有替代方案就能趕快跟上。過去西方有很多支票、匯票在一線應用,萬一出了問題現金可以頂上,也是基於替代需要。
而且,既然未來技術可能是個動態演進系統,那麼演進過程中就會發生升級換代。升級換代的過程有時候很複雜,有些系統升級時得停掉,最後還得退回來,所以切換的時候也需要替代品,也需要應急方案。
總之,需要好好設計央行的角色,把雙層系統各方面的積極性和長處都發揮好。
dc/ep的主要技術路線及cbdc的區別
當前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的技術方案,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以賬戶為基礎的電子錢包。
二是商戶使用的二維碼。二維碼也在不斷升級換代,諸如標準化、動態二維碼已經出現。二維碼本身的技術含量不算太高,所以有人說二維碼可能不太久就會退出舞臺,不過當前還是一個可以普遍應用的技術。
三是nfc近場接觸型交易,比如applepay、華為pay,這些都是近期很有潛力的工具。
四是手機中的銀行卡,包括透過pos機、二維碼或nfc支付的信用卡、銀聯閃付,它們既可以做雲閃付、applepay、華為pay這樣的nfc支付,也可以做其他形式的支付。
五是預付卡,依舊有很多機構考慮。其中一個來源是香港八大通電子收費系統,這是基於ic卡的一個很好的產品,而且在香港推廣應用也很成功。帶一張卡比帶手機更輕便,所以,即便未來移動終端成為出行主流配置,可能還有預付卡類的支付工具存在。同時,預付卡也可以想辦法做到手機裡。
上述dc/ep技術開發思路,和目前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義大利和加拿大這七國集團發行央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簡稱cbdc)並不是完全一樣的思路,更不是cbdc體系裡的一種想法。二者區別在於:
第一,dc/ep的第二層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也擁有相應系統、技術和裝置。制定思路前,央行曾研究香港三家發鈔行的情況。香港金融管理局委託了三家發鈔行印鈔,上世紀90年代中期,在中銀香港加入之前,主要有匯豐、渣打兩家發鈔行,發鈔行每發行7塊8港幣,要交給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給發一個100%的備付證明。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家負債是發出鈔票,資產是擁有準備金,中央銀行發出負債證明是負債,這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第二,人民銀行為了支援幣值穩定,不搞比特幣這樣的產品,而是採取了不同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準備金,或者像香港金管局給出證明書。除此以外,央行發一封安慰函也不是不可以,只不過支援程度不一樣。老百姓很願意機構100%備付,認為資金更安全。在實際體系裡沒那麼簡單,因為100%準備金只對現鈔,在中國來講就是m0,其他準現金類都不包括,更不用說m1、m2。所以,備付證明書只能管現鈔這一部分,和鈔票歸中央銀行所有的體系有所不同。
第三,中國的央行和第二層機構並不是簡單的批發零售關係。第二層機構的責任,包括瞭解客戶、反洗錢,也包括對使用者隱私資料的保護,這些合規性的責任都在第二層機構。如果簡單地對照cbdc,大家覺得好像責任都在央行了,其實並非如此。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的穩定性,同時也為了反洗錢等,央行應該掌握所有交易資料,但只是備份性質,本身沒有直接商業利益。
在央行時也曾有同事提出,商業銀行發數字貨幣,好像是發了一個信封,裡面的鈔票還是中央銀行的鈔票,可能不同銀行設計的信封不一樣,比如防偽等各方面都有所不同,但是本質來講,信封裡裝的都央行貨幣。
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不完全是這樣:信封裡可以是央行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的備付證明書,還可以是央行的安慰函,保證程度不一樣。如果保證程度低一點,可能要求銀行資本充實率、流動性方面的監管從嚴,出問題的可能性也比較小。這個信封裡還可以放機構自己設計的東西,總的要求是保持穩定性和有效性
總之,雙層體系中的第一責任人還是第二層機構,銀行如果發生了擠兌、提款出問題,根據不同的設計方案央行的責任有所不同。
根據數字貨幣概念的流程圖,早期一些國際組織或是西方的主流定義裡就出現了比特幣,中央銀行討論比較一致地認為這是不穩定幣,央行要搞穩定幣,所以提出了穩定幣的概念。再後來出現了私人加密貨幣libra,大家又提出不用私人貨幣,因為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問題,要變成央行數字貨幣,所以是cbdc。還有人指出,cbdc有可能脫媒,而且可能事先不容易想象到,於是開始接受雙層體系的cbdc。
中國起步比較早,上述概念都提前研究過,也有初步看法。在很多人迷戀區塊鏈技術的時候,中國央行已經體會到事情不那麼簡單,於是2017年禁止ico、禁止比特幣的國內交易,同時銀行體系不支援比特幣為零售支付提供服務。在大家設想央行和第二層機構之間是批發零售關係的時候,人民銀行也已經開始考慮超越批發零售關係的結構。
dc/ep中的資料隱私保護以及區塊鏈和分散式記賬技術
交易要有匿名性,但並不是100%,還是要有權威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要能夠掌握這些資料,同時最大限度保護客戶的隱私。而向央行報送的交易資料,應主要用於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打擊電信詐騙和糾正運營錯誤。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的一些規則。
此前大資料交易所盛行的時候,實際上很多個人隱私資料都被洩露,很多客戶還不知道自己的資料已經被洩露甚至被買賣。如果凡是洩露出去的資訊,該抹掉的一定抹掉,有的使用者該更換密碼要更換密碼,該更換賬戶就更換賬戶,這會非常複雜也非常耗時,而且不見得有效果。
在這種情況下,安全性還是需要一些手段,比如:
第一,使用加密機制上傳交易資料至央行,央行出於上述監管目的對資料進行備份和追蹤,同時保證資料隱私的安全。
第二,類似於根據相應規定和程式進行信用卡退款,運營錯誤必須加以考慮和得到糾正。
第三,支付運營商不能複製、轉移(不包括傳輸給央行備份的資料)和售賣資料,如果使用者要求,必須刪除相關資料。
第四,消費者對不同用途的賬戶限額管理,以保證安全。當然這個做法在有些人看來很複雜,也不太方便,但這是基於目前已經有大量隱私資料流入市場這一判斷所做的事。
關於區塊鏈和分散式記賬技術dlt,作為dc/ep的技術方向之一目前也在加緊研發。金融體系中也在非支付領域應用相關技術,有的還取得了不錯的進展。
在支付領域裡,由於吞吐量問題,目前在零售支付體系中還不能起核心作用,但是可以期待技術的未來發展。另外,支付領域偶爾有錯誤需要糾正,包括信用卡,錯了以後要可以更改,不僅是再做一筆負值交易,把原來那筆沖掉就可以,而是原來那筆交易記錄必須更改或抹掉,否則那些資訊可能會被誤用,包括進入徵信系統等。目前區塊鏈強調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個現實需要存在矛盾。
總之,區塊鏈技術還要等待進一步發展。
dcep數字人民幣與跨境支付
當libra提出把跨境匯款當作主要應用目標時,我建議不要著急做,因為這中間存在很多不被信任或是被懷疑的做法。跨境匯款真正的難度不在技術方面,可能還涉及兌換、匯入匯出管理等方面。比如美國有一些墨西哥勞工,如果他們匯款回家,libra很方便,但是libra不能在零售市場中很方便地使用,還要轉成墨西哥比索。所以,libra將匯款作為側重點還是存在一定問題,還要更注重零售系統的應用。libra2.0據說以美元為後備,但是即便libra以貨幣籃子為後備,由於發展中國家擔心本國貨幣美元化或出現其他問題,事情並不簡單,也不只是技術系統存在障礙。
其他數字貨幣應用障礙,國際上關心的反洗錢、反恐融資、毒品交易等都值得中國關注。除此之外,中國還要再加一個關心:賭博交易問題。
數字貨幣如果要搞跨境交易,應以零售為基礎。在以零售為基礎的情況下,尊重各國政策和法律規定,尊重各國貨幣主權、匯率制度,以及有關兌換和匯款規定。依靠技術措施,很多問題在支付瞬間都可以解決,也很方便。比如支付環節,不管用不用區塊鏈技術都可能有智慧合約,或者有支付條件控制。
數字貨幣領域,亞洲比較積極的是東亞,此外是東盟,其中各國條件差異比較大,政策法規環境差異也比較大,發展水平也不一樣。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數字貨幣發展可以穩步慢慢向前推進。首先建立堅實的零售支付系統。在此基礎上,先重點解決跨境旅遊等經常專案的支付,同時尊重有些國家防止美元化的心理。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人民幣國際化,一定不要基於強制,不要讓人擔心貨幣人民幣化,央行要把主要精力用於維持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