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關於建立比特幣系統的論文發表時,全球正經歷著嚴重的金融危機,當時美國政府向華爾街和製造業巨頭注入鉅額美元,美聯儲將聯邦基金利率降到了接近零,而且推出了史無前例的量化寬鬆;歐洲政府和銀行業也陷入信用危機;全球其他市場更是重燃凱恩斯主義,政府為了拯救經濟,不惜放棄對本國貨幣購買力的維護,開始進行貨幣貶值策略。另一個背景是,黃金價格開始飆升,而後兩年多黃金價格漲了2.5倍。
到了2009年,比特幣已經在矽谷和全球極客市場產生影響。當年, PGP加密的發明者之一,以及比特幣所使用的重要技術“可重複使用的工作量證明機制”的發明者哈爾·芬尼被比特幣吸引。
在比特幣誕生的第一時間,哈爾·芬尼接受了中本聰10個比特幣的轉賬,成了比特幣歷史上第一筆轉賬,而後哈爾·芬尼變成了比特幣的技術貢獻者,直到得病去世。其實這只是比特幣征服計算機程式設計師界的開始。
到了2011年,矽谷有個企業家叫文塞斯·卡薩雷斯,朋友介紹他可以使用比特幣給阿根廷匯款,他不太相信比特幣的安全性,於是用10萬美元僱傭了兩個駭客試圖破解比特幣程式碼。
由於當時比特幣還並不值錢,一個比特幣只有1美元左右(現在是1萬美元),花10萬美元破解比特幣程式,實際上是一筆不菲的開支,如果當時把10萬美元買成比特幣,現在的價值是10億美元,但駭客在攻擊比特幣上面始終沒有獲得任何成功,而後文塞斯·卡薩雷斯開始成為比特幣的佈道者。從這時起,比特幣可以說開始征服網際網路科技領域的企業家,也包括如今準備推出數字貨幣的扎克伯格。
2011年前後關於比特幣的另一個人和兩件事更為重要。中本聰的繼任者加文·安德烈森跟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勾搭上了,就在加文·安德烈森接受美國中央情報局的邀請,去介紹比特幣,以及比特幣社羣準備捐贈比特幣給維基解密,這兩件事情的影響下,比特幣的發明者中本聰開始淡出比特鏈報,從此銷聲匿跡。
也正是這個時候開始,比特幣開始了漫長的,征服各國政策的旅程,至今美國已經推出合法的比特幣期貨,跟原油、黃金等大宗商品一樣走進了主流投資市場。
比特幣的發展可能出乎創造者中本聰的所料,中本聰在消失前,似乎非常擔心美國政府盯上比特幣這樣的事情,他說,比特幣就好比一個雛鳥,還處於測試階段;除了進行交換,不應該有更多的用途,否則便是玩火自焚。
後來,有人曾懷疑過比特幣是由美國中央情報局搞出來的,比如“卡巴斯基實驗室”聯合創始人和俄羅斯安全公司(InfoWatch)總裁娜塔莉婭·卡斯別爾斯卡婭就認為,美國情報機構創造比特幣是為了自己在全世界的行動注資,比特幣就是“美元2.0(虛擬貨幣)”,而其化名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創始人實際上是一群美國加密系統的開發者。
我在前一陣子分析libra白皮書的時候,曾提到過一個猜想,就是Libra的白皮書,跟比特幣的白皮書有交相呼應的感覺。我並不認為比特幣是出自美國中央情報局之手,更可能是是一群希望用技術改變世界的年輕人。
因為在比特幣誕生之前,密碼朋克們就曾試圖開發過數十種數字貨幣,但這些開發最後都以失敗告終,直到比特幣的出現。這更像是科學技術的市場化演變,數十次的失敗,最終換來了一次成功。
美國中央情報局等機構盯上比特幣,是肯定的,因為美國從不會放棄控制任何一種領先世界的技術。
實際上無論是比特幣的原始論文,還是libra的白皮書,都是意圖改變某種現狀的技術理想,而不是一種帶有攻擊性和具有不可告人目的的神秘研發。
比特幣的白皮書標題是“一個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其中刺激中本聰的主要事情是,電子商務基本上依靠金融機構作為信任的第三方來處理電子支付,存在很大的問題。
在中本聰看來,金融機構作為交易中介,存在著較大的不確定性,所以,“完全不可逆的交易基本不可能,因為金融機構無法避免協調爭議。協調會增加交易成本,限制最小真實交易量,也不能降低偶然交易的可能性。並且由於不能給不可逆的服務做不可逆的交易,這樣會帶來更大損失。”
比特幣的論文通篇看下來,你就會覺得,其實是在解決一個交易支付的問題,而且是基於現實市場當中的商家買賣。比如開篇就提到,“我們所需要的是一個基於密碼學證明的電子支付系統,允許雙方直接交易,而不需要信任的第三方。交易在計算上不可逆可以防止賣家被騙,並且可以很簡單地實現日常的契約機制來保護買家。”
我也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在電子商務以及虛擬市場上,如果沒有任何信用保證機制,在交易的過程中,買方和賣方,到底誰是弱勢群體呢?
我個人認為是賣方,因為賣方有固定的投入,需要持續經營,針對諸多使用者,違約的成本很高,但買方很多時候是一次性交易,貨到不付款的可能性,遠遠高於款到不發貨。所以比特幣的邏輯,實際上是說,在一個裸露的市場裡,更容易保護賣方的利益,因為轉賬是不可逆的,我覺得這符合商業的演變趨勢,只有刺激和保護了人們對供給的積極性,這個社會才會出現更多的創造力。
如果說2008年中本聰發明比特幣的時候,是一種對全球支付體系的試探,十年後Facebook要發的libra,可以說已經有備而來。
Libra這次提出的主要是一個普惠金融的概念,這個概念所佔領的道德高地,我個人覺得美國眾議院是無法抹殺和推翻的。
普惠金融的概念到底有多重要,可能大家無法想象。由於全世界大部分資金的運轉需要靠金融體系,而金融業一直以來都是最賺錢,且使得富人越來越富的行業,因此備受詬病,所以如何讓金融資源變得普惠,讓金融給普通老百姓服務,這成為全世界政治家必須要爭取的一個高地。
如果有什麼辦法能夠讓金融普惠,這種貢獻可能會獲得巨大的反響和讚譽。三十多年前,孟加拉有個經濟學家,為了實現普惠金融的理想,開設了一家專門提供給因貧窮而無法獲得傳統銀行貸款的銀行,這個人叫穆罕默德·尤努斯,他用各種方法和技術手段,確實實現了很多目標。2006年,“為表彰他們從社會底層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努力”,尤努斯與孟加拉鄉村銀行共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成為全球各國普惠金融的典範。
但由於成本等各種問題,尤努斯的“鄉村銀行”已卸去光環,其模式也舉步維艱。這種時候,普惠金融這杆大旗誰來扛,恐怕沒有比數字貨幣更合適的了。這不是我說的,這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拉加德說的。
早在2018年末,拉加德在出席新加坡金融科技節時發言指出,應當考慮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因為,為數字經濟提供貨幣可能是國家的一項任務。她表示,這種貨幣可以實現公共政策目標,包括普惠金融、安全性和消費者保護以及提供私人部門無法提供的服務、支付隱私保護。
而就在上週英格蘭銀行論壇上,拉加德直接暗示該組織擬根據特別提款權(SDR)機制推出一個類似比特幣的全球數字貨幣——IMFCoin,旨在取代現有儲備貨幣。
最後,進入今天的主題,美國眾議院關於要求Facebook停止libra發行的提案或呼籲,到底會不會奏效呢?
我覺得戰術上看可能會有所阻礙,但從戰略上看,基本不會造成太大影響,原因有四個。
首先,libra並未針對美國使用者發行,主體管理機構設立在瑞士,所有程式透明,並沒有一個絕對的利益主體,基金會是一個非營利組織,這種背景下,美國所能直接管轄的部分很少;
其次,libra已經佔領普惠金融實踐者這個道德高地,就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也在模仿同樣的模式準備發行數字貨幣,如果阻止libra問世,恐怕會遭遇抑制商業和創新的譴責;
第三,在libra發行之前,也就是去年的9月10日,美國交易所Gemini和Paxos同時獲得了美國紐約金融局的批准,發行了可供政府監管的錨定美元的數字貨幣(穩定幣)GUSD和PAX,雖然這兩個穩定幣在機制上跟libra有所不同,但已經存在發行此類數字貨幣的先例,這個非常重要;
第四,Facebook已經做好了非常充分的準備來應對國會的質詢,Facebook一位發言人本週二對美國科技媒體TheVerge就表示,“我們期待著在推出Libra的過程中與立法者合作,包括在即將到來的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上回答他們的問題。”
在數字貨幣,以及libra所要解決的全球性金融問題上,恐怕Facebook的國會聽證會,反而有可能成為闡述理想和獲得更多支持者的機會。
那好,既然眾議院阻止不了libra,是不是美國就控制不了呢,當然不是。按照眾議院的擔憂,libra主要的風險在於挑戰了美國當前的貨幣政策和美元的地位,而且會給Facebook超過20億使用者帶來嚴重的隱私、交易、國家安全和貨幣政策問題,也給投資者、消費者和更廣泛的全球經濟帶來了嚴重的威脅。
其實說白了,就是要Facebook解決一個問題,libra在未來的發展和設計過程中,如何輔助美元的霸權,而不是顛覆;如何維護美國的核心利益,而不是損害。
所以美國真正的目的,不是阻止libra的推出,而是一開始就必須得從法律和設計層面,符合美國利益和美元霸權邏輯。
對於其他國家來說,雖然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這樣的機構已經開始著手推動全球性的數字貨幣,但按照目前的規劃,IMFcoin其實依然是一種儲備貨幣,而不是消費和交易貨幣。
並且IMFcoin是一種自上而下的設計,這一邏輯跟未來世界貨幣的誕生邏輯可能是相悖的。從比特幣的繁榮就可以看出,未來世界貨幣的誕生,一定是自下而上的一種共識,形成共識之後,具有全球共識性的數字貨幣可能依然會流向強大的經濟體和權力機構,但跟紙幣的性質已經完全不同。就像黃金,儘管歷來都流向了皇權和各種權力者手中,但沒有誰可以廢除和稀釋黃金的信用。
因此,對於無法從自身市場生長出具有全球共識性數字貨幣的國家,可能就需要從二級交易市場獲得,而對未來數字貨幣的爭奪,實際上可能不亞於歷史上各類大國崛起時,對黃金白銀的爭奪。但可惜的是,當今世界,還有很多國家,把數字貨幣當作洪水猛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