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資料要素產業化聯盟”亟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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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慧時代,資料將成為驅動技術革命和重新定義人類社會未來的新動力。中央近期出臺了《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首次明確將資料納入生產要素。受此鼓舞,一直擁有“資料夢想”的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撰文分享了這兩年他與業界經常探討的幾個問題,以求拋磚引玉,掀起大家的頭腦風暴。尤其是在全球抗疫的今天,討論這些問題也許更迫切,他倡議業界各方早日組成資料要素產業化聯盟,集思廣益,加速資料要素市場培育的發展程序。

一、引言

2020對所有人來說都是“開局不順”的一年:全球抗疫、經濟停擺、社會生活戛然而止。本是象徵完美視力的2020變得充滿困惑和不確定性,焦慮與悲觀的情緒充斥著我們生活的每一天。

可喜的是,中央近期出臺了《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首次明確將資料納入生產要素。對於我這個擁有“資料夢想”的人而言,這份重磅的政策檔案給我帶來了久違的驚喜與興奮。

在資料驅動發展的智慧時代,資料將成為驅動技術革命和重新定義人類社會未來的核心動力。過去幾年裡,我與許多朋友都對即將到來的資料革命時代充滿期待,並做了大量探討和思考。我們都共同期盼為這一巨大的歷史機遇加快頂層設計、基礎建設與整個大生態發展的程序。

此時此刻,《意見》的頒佈可以說是向資料領域不同參與者吹響了集結號。《意見》提出了三個核心目標:一是推進政府資料開放共享;二是提升社會資料資源價值;三是加強資料資源整合和安全保護。在此,我熱切期望制定政策的部門和監管部門與各路業界先鋒早日組成資料要素產業化聯盟,集思廣益,提出正確的問題、尋求可行的答案,突破資料要素市場化瓶頸,加速資料要素市場培育的發展程序。

下面我想分享一下這兩年我們經常探討與爭論的幾個問題,以求拋磚引玉,掀起大家的頭腦風暴。

  1. 資料是誰的?如何確權?

  2. 資料能用來幹什麼、不能幹什麼?(安全與隱私)

  3. 什麼資料可以壟斷?什麼資料必須共享?

  4. 如何交易資料?(商業模式)

  5. 投資資料市場的錢從哪裡來、往哪裡去?(資本市場)

  6. 資料市場應該由誰來監管?(政策法規)

  7. 資料市場應該是人管還是技術管?技術標準應該由政府選定還是市場發展?

  8. 我們應該閉門造車,還是走向世界?

二、共識

上述問題看似簡單,但從不同的視角去看以上問題,就會發現非常不同的答案或結論。無論如何,我想大家都應該同意下面兩個基本共識:

首先,作為新時代的新生產要素,資料市場還處在非常初期的發展階段,對很多問題的答案我們今天其實很難判斷哪些是正確的、哪些可能是錯誤的,我們必須以開放的態度、動態的視角和發展的眼光試錯容錯、不斷調整我們的認識與認知。

其次,我們必須對資料資產的基本屬性有一定的認識,因為未來的資料與今天我們熟知的傳統生產要素具有本質上的區別:

  • 未來的資料是各行各業和所有公民在經濟與社會活動中自然形成,可能無法以傳統方法來判斷其財產歸屬性質。

  • 資料資產可以重複使用、多人使用、多人同時使用、永久使用,不會像傳統生產資料一樣在使用後就可能被消耗。

  • 資料越多價值越大、越分享價值越大、越不同價值越大、越跨行業、區域、國界價值越大。

  • 今天的存量資料只是小河小溪,未來的資料可能會像大海一樣,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不能用佔山佔水的傳統思維來認知。

  • 資料的產生是靠科技而完成的,資料的監管與交易可能也必須靠科技來實現。

三、以具有前瞻性和包容性的視角來探索資料市場的未來

1

資料是誰的?如何確權?

這可能不是正確的問題。今天的大資料既來自個人衣食住行、醫療、社交等各種行為活動,也來自平臺公司、政府與商業機構提供服務後的統計、收集和自然產生,很難說到底屬於誰,而今後物聯網產生的來自萬物互聯的資料會更難確權。過早、過嚴、過窄地規定資料的屬性會制約與限制資料產業的發展。即便是在歸屬相對清晰的醫療健康領域,在病歷與健康資訊屬於病人的前提下,在中國這個公費醫療的國度裡,部分醫療資料也應可被視為國有資產。在隱私加密保護的前提下可由政府收取資料市場化帶來的增值稅,用以補貼醫保支出。

2

資料能用來幹什麼、不能幹什麼?(安全與隱私)

鑑於資料市場還處在非常初期的發展階段,我們今天可能還不能充分認識到資料這個新生產要素到底有多大的潛能。因此,我們一定不能過早規定資料可以幹什麼;更不能過早、過窄規定資料不能幹什麼。我們應該要打破“法不允許不可幹”的傳統約束,接受“法不禁止皆可幹”的現代原則。

在這裡,我們可能又問錯了問題,正確的問題應該是:資料在分享與交易過程,哪些涉及國家安全限制的資料明確不可共享或交易;哪些內容出於“安全”或“隱私”等重要考慮,必須以加密或其他形式進行保護否則不得共享或交換?

因此,業界非常渴望政府可以儘早明確資訊保安和隱私保護方面的邊界認定,早日聚焦在資訊保安和隱私保護方面的監管框架。

3

什麼資料可以壟斷?什麼資料必須共享?

在資料尚處初級發展階段的今天,一方面,政府對基於公共服務而產生和收集的資料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和壟斷性;另一方面,頭部網際網路、金融與電信服務平臺對其平臺業務運營產生的海量資料也具有實際存在的壟斷性。這些資料有部分現在也都在灰色地帶被使用與商業化變現。

可想而知,目前業界也許都為一對矛盾而糾結:既希望有機會享受更大資料生態帶來的對自身資料價值的提升,又不想失去已佔有的存量資料優勢。如何讓這個大生態中的所有持份者都有動力與意願來參加這個生態的早期建設極其重要。

對於政府而言,正確的問題可能是:政府透過提供公共服務產生的資料在不涉及安全及隱私的情況下是不是都應該允許社會共享?政府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用其控制的資料參與交易並獲取收入?

對於大平臺公司而言,正確的問題可能是:如何正視與認可平臺公司對其產生的資料已經開始大量商用這一現實?如何在監管新規中使其合法化、常態化、陽光化,進而換取這些公司支援社會能夠公平、合理、有償地分享它們自有平臺的資料?

我們必須找出讓這些大平臺公司有動力、無壓力早日參與資料生態建設的方法,因為它們不僅是巨量資料的持有者,也是更多第三方資料的需求者。有了它們的參與與支援才能加速資料時代發展的程序。這些大型平臺公司其實也很清楚,在未來的資料海洋中,再大的平臺也只是一個孤島,資料只有共享與融合才能實現價值最大化。

4

如何交易資料?(商業模式)

資料和很多商品和資產一樣具有價值,但由於其所有權屬性並不明確,且涉及隱私和資訊保安問題,資料本身的所有權可能是不應該也無法被交易的。而只有把資料透過不同應用場景用起來,才能體現其最大的社會價值。因此,資料交易指的更多的是資料使用權的分享與交換,而不是對資料所有權的交易。

但是,具體如何定價?如何收費?如何結算?如何交割?這裡的問題無窮無盡,但所有問題都指向一個最重要的答案:應該交給市場來決定。未來的資料不僅海量,而且來自萬物,只要頂層設計有足夠前瞻性,安全與隱私加密保護的要求足夠清晰,市場的力量一定會讓這個生態百花齊放、茁壯成長。

5

投資資料市場的錢從哪裡來、往哪裡去?(資本市場)

在保護資訊保安和隱私的前提下培育市場化的資料交易生態體系,關鍵在於縮短資料和資本的距離。在初始啟動階段,新生態的每個環節都需要資金,政府主導的投資和資本市場需要充分融合,以滿足資料市場建設的龐大資金需求。而在發展階段,更需要一個健全的資本市場和金融工具來持續發揮“加速器”和“輸血”的功能,透過市場化供需匹配、定價、標準化交易,精準扶持,形成資本和資料價值的良性迴圈。

能讓資本與資料早日形成良性迴圈的核心是權益保護、價格發現與交易制度等方面規則的制定與有效落實。

6

資料市場應該由誰來監管?

肯定是由政府來監管。面對如此龐大的生產要素,政府必須管起來。但是該由中央政府管還是地方政府管,還是專門設立的監管機構管?

更正確的問題可能應該是怎麼管。政府今後不僅是資料的生成者、收集者、儲存者,和使用者,也會逐漸成為社會商用政府資料的經濟受益者。政府怎麼在頂層設計者、規則制定者與商業參與者之間確定及轉換角色、怎麼當好裁判員和運動員,這都是大家極為關注的話題。

業界現在最渴望的是高瞻遠矚的頂層設計,清晰和包容度高的規則和指引,以及一個具公信力的授權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統一管理資料要素市場;業界最怕的跑馬圈地、畫地為牢而形成的資料割據與地方政府/部門狹隘的利益保護主義。

資料市場與其他要素市場有本質上的區別,發展需要打破地方壁壘、行業壁壘、部門壁壘,但同時不能任由其野蠻生長。監管的宗旨應該是確認不能共享和交易的清晰“資料禁區”,設定資料安全和隱私保護方面的標準和要求。在“資料禁區”和標準制定上應該全國一盤棋,做到政策統一、規則統一,而不應該諸侯林立,各自為政。

7

資料市場應該是人管還是技術管?技術標準應該由政府選定還是市場選擇?

鑑於海量資料資產的多樣性、公共性、實時性、重複使用性和無處不在等特點,資料市場不能讓人管,人也管不了。資料由技術而產生,也須透過技術來管理。資料並不是標準化的產品,也不可能由任何政府機關制定包羅永珍的具體標準,必須交由市場來開拓和探索、以核心技術和具體應用場景為依託。在此,政府只須提供政策框架性指導,認可多元的技術,鼓勵市場開發,從而找到屬於資料市場特有的最佳發展道路。

8

我們應該閉門造車,還是走向世界?

基於資訊保安與隱私保護的考慮,各國政府與民間都自然會對資料交易的邊界屬性比較敏感。但隨著智慧時代海量資料的積累,資料對人們而言會從現在的抽象資訊概念,演變成與其他生產資料一樣更中性更具體的有形存在。換句話說,今後的資料將會超越國界、超越種族、超越政治、超越感情,無孔不入、無所不在的生產力要素,誰先用起來,誰就佔有先機。

所以,更早、更廣泛、更包容地發展資料共享與交易有可能讓中國擁有先發優勢,從而在抗疫後的去全球化浪潮中利用大資料領先於其他經濟體。一方面中國比任何國家都更數字化、更網際網路化、更具能力運用人工智慧、量子計算與區塊鏈等新技術;另一方面中國因掌握這些核心技術和規模而更具備重塑世界格局和提升中國全球領導力的條件。在新時代,借力新要素,中國可以憑藉強大的資料和技術軟實力為下一輪世界經濟發展輸出“資料石油”和“資料核動力”。同時,在全球聯手抗疫的今天,加速健康醫療領域大資料共享和互助,共同維護公共衛生安全,更具有緊迫性與現實性。

四、結論

以上八問八答乍一看來似乎是認真的思考與探討,但一經嚴格的推敲與辯論就會發現只能觸及皮毛,因為未來資料市場發展的潛力與邊界是我們用傳統思維完全不可能想象的。《意見》的出臺像一曲集結號,引領中國基於資料的智慧新時代翩然而至。像所有“資料世界”的追夢人一樣,我興奮異常,雖然仍然無知,但因無畏而敢於拋磚,我渴望有機會成為新時代資料生態建設大隊伍的一份子,親自見證並參與世界經濟新秩序的重塑。萬事開頭難,這一生態在最初期的頂層設計、底層構建、規則制定、市場發展等方方面面千頭萬緒,但綱舉才能目張。

在此,我倡議並呼籲業界各路大軍聯手成立一個跨市場、跨領域、跨學科的“資料要素產業化聯盟”,與政府和監管部門通力協作,集思廣益,凝聚力量,聚焦正確的問題,尋找多元的答案,響應時代的號角,開創資料新時代、新徵途,一起實現將資料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惠之於民的偉大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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