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數字貨幣影響金融穩定,G20監管機構釋出“十大建議”

買賣虛擬貨幣

G20監管機構金融穩定委員會(FSB)週二釋出了十大建議,旨在促進對全球穩定幣監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該委員會認為,全球主要經濟體需要填補其監管空白,以避免類似社交媒體巨頭Facebook的Libra穩定幣的數字貨幣破壞金融穩定。

這十大建議包含在一份67頁的報告中。金融穩定委員會寫到,“這些建議旨在減輕在國內和國際使用GSC(全球穩定幣)作為支付手段和價值儲存手段的潛在風險,同時支援負責任的創新併為司法管轄區實施國內法提供足夠的靈活性。”

該委員會稱,其目的是引入與全球穩定幣所構成的“風險成比例”的法規,但也要考慮到這些風險會隨著時間而變化。這些建議採用了“同業務、同風險、同監管”的原則,與穩定幣的基礎技術無關。這十大建議包括:

1.當局應擁有並利用必要的權力和工具以及充足的資源,以全面地監管和監督GSC及其活動,並有效地執行相關法律和法規。

2.當局應在職能上將監管要求應用於GSC,並與其風險相稱。

3.當局應確保對跨境和跨部門的GSC進行全面的監管和監督。當局應在國內和國際上相互合作與協調,以促進有效的溝通與協商,以相互支援、履行各自的職責並促進對GSC跨境和跨部門的全面監管和監督。

4.當局應確保GSC建立了全面的治理框架,並明確分配了GSC中的職能和活動的責任。

5.當局應確保GSC具有有效的風險管理框架,尤其是在儲備金管理、運營彈性、網路安全保障和AML/CFT措施以及“適當”的要求方面。

6.當局應確保GSC建立了健全的系統來保護、收集、儲存和管理資料。

7.當局應確保GSC有適當的恢復和解決計劃。

8.當局應確保GSC向使用者和相關利益攸關方提供全面和透明的資訊,以瞭解包括穩定機制在內的GSC的功能。

9.主管部門應確保GSC為使用者提供的贖回權的性質和可執行性以及贖回程式的法律清晰性。

10.當局應確保在特定管轄區開始任何行動之前,GSC符合特定管轄區的所有適用的監管和監督要求,並應建立必要的適應新監管要求的系統和產品。

對於這些建議,金融穩定委員會將在7月15日之前公開徵詢公眾意見,最終建議將在2020年10月釋出。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 Liang CHE

本文來自比推bitpush.news,轉載需註明出處。

免責聲明:

  1. 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鏈報觀點或立場。
  2. 如發現文章、圖片等侵權行爲,侵權責任將由作者本人承擔。
  3. 鏈報僅提供相關項目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