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改變了什麼?什麼是區塊鏈概念,區塊鏈一個確定的優點是,降低了網路效應形成的成本。或者可以表達為,在無法形成網路效應的某些領域,藉由區塊鏈的某些特點,可以形成網路效應。我是軟體行業出身,對於這點感觸特別明顯,所以我們以軟體行業為例,講一講軟體行業引入網路效應將會是怎樣。我很久之前寫過一篇公眾號,大意是說,軟體行業,或者說傳統軟體行業是沒有網路效應的,軟體公司的商業模式和餐廳、律師事務所、醫院本質上是類似的,當然在產品上是更好一點,但是在分發上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這張圖裡頭,第一類模式是固定產品、固定分發。餐廳、診所和律所都是這種,這種模式也可以有很大的規模,比如美國最大的梅奧診所,這種模式的問題是,獲取和服務使用者都依賴於僱傭更多的人。第二類模式是可擴張產品、固定分發,很多傳統高科技公司屬於此類,比如波音、洛克希德馬丁,Oracle和Salesforce也屬於此類。第三類是固定產品、可規模化的分發,媒體大多屬於此類,傳統媒體報紙也是一樣。第四類是可擴張產品、可擴張的分發,Uber、WikiPedia都屬於這類,中國這類產品很多,滴滴和頭條都屬於這類。
這四類模式從根本上定義了什麼呢?從根本上定義了增長所需要的成本。面向Large Enterprise的軟體領域,也就是圖中我用紅筆圈起來的Big-Ticket Enterprise Software模型屬於第二類模式。這個模式是產品上可以規模化,但是在分發上就是線性增長的模型,線性增長模型最大的特點,就是分發和用於進行分發的人數是正相關的,因此,在一定規模之上,一定存在邊際成本增加和邊際收益遞減的問題。也就是說,增速會變慢。
在2015年到2018年這段時間,美國的Accel Partners、A16Z以及Benchmark都在討論一種新的商業模式。
GitHub 75億美元,MuleSoft65億美元,還有MongoDB、Etastic、Docker、Kafka、Mesos等等,這些都是我們開發人員耳熟能詳的產品,背後都是數十億美元估值的公司,這些公司的成長速度,大約是4年就可以做到10億美元的估值,比傳統軟體要快很多倍。背後的原因,就是引入「社群」的概念帶來的網路效應。
那麼,OAS的模型和區塊鏈有什麼關係呢?我認為二者其實是一回事,都是藉助於Developers的力量,都是藉助於網路效應的傳播,都是透過網路連線形成新的創新,區別只是OAS在社群形成以後選擇去做收入然後IPO,而區塊鏈的選擇則是不做收入直接I C O.但IPO和I C O只是募資方式的不同,和商業邏輯並無必然聯絡,甚至從Docker社群化的成功到商業化的失敗,我認為,可能I C O模型要優於IPO的模型。
以Docker為例,這家公司無論是技術還是市場影響力,都比區塊鏈領域的EOS和IPFS要好,如果選擇I C O的模型,那麼今天的Docker會不會已經是一個百億美元的公司?是不是可以避免創始人被開除,創始團隊全部離開的悲劇?並且,在I C O的模型下,可以避免獲取收入需要支付的巨大銷售成本(通常在前十年都會遠大於收入本身),社羣的貢獻者也都可以獲得公平的收益,可以分享技術進步帶來的財富,而IPO模型則只有少數個人和資本從中獲益,Elasitc就是一個我身邊的例子。
最近幾天,Elasitc這家公司提交了IPO申請,預期市值在30億美元左右,對於Elasitc的IPO,開源社羣的兄弟們都感到興奮,紛紛轉發。我之前文章裡面寫過,我的朋友Medcl,從2012年起,就不遺餘力的在中國推廣Elastic Search,可以說Elasitc在中國的廣泛使用,Medcl至少有一半的功勞。我和他相識於社羣,然後我就獨家贊助了Elasitc中國社羣從第二屆後的每一次大會。最早的Elastic Base在荷蘭,創始人邀請Medcl一起創業,並許諾了非常大數量的股權,但條件是Medcl要去到荷蘭。Medcl當時權衡再三還是拒絕了,因而也和人生中一筆巨大的財富擦肩而過。直到2016年,Elastic在中國開展業務,Medcl成為中國區的技術負責人。
所以,對於第一點的總結是,區塊鏈可以透過社群及代幣激勵給原本沒有網路效應的市場帶來網路效應。一個進一步的思考是,為什麼商業模式天生會有種種區別?是不是可能會像是物理學的力一樣,表現為不同的力其實只是同一個模型在不同能級下的不同表現?
區塊鏈改變了價值分配
德魯克在《管理的本質》寫道,企業的唯一目的是創造顧客。陳春花教授在《經營的本質》一書中寫,今天,一個企業的價值是由企業和顧客共同創造的。從我自己的創業生涯來理解,在中國之所以2C的生意要比2B的生意好做,很大意義上,2C的很多生意,其價值都是由顧客和企業共同創造的,從最近大火的抖音和快手,到二次元的B站鬥魚,是眾多的參與者創造了巨大的價值。今天的企業形態,已經遠遠不同於亞當斯密寫《國富論》時候的企業形態,但今天的價值分配,和當年創立股份制的荷蘭並無太大區別。價值的創造者,也就是顧客,並沒有分享企業成長帶來的價值。
不僅僅是如此,顧客作為單個個體,在現代的商業規則中,甚至是處於被收割的一方。這點在資料使用上尤其明顯。從百度的血友病吧到魏則西事件,到Facebook對於個人隱私資料的傳播,資料,這個巨大的價值,只被少數公司擁有。
前幾天,歐盟的GDPR法案出來了,這一法案的誕生今後將會對於未來的資料管理產生巨大的影響。例如,法案所要求的對於人的虹膜資料和指紋資料,不能在任何中心化的伺服器之上進行儲存,勢必會推動去中心化儲存領域的技術成長。
區塊鏈的進化方向是軟體的社會化
區塊鏈是一個進化非常快的領域,很多人感覺到「眼花繚亂」,其實應該是「一葉障目」更為準確。這裡說說我認為的願景,讓我們拋開所謂的公鏈之爭,共識演算法之爭,去遙遠的未來看一看。
早在1995 年,斯坦福大學電腦科學系教授Barbara Hayes-Roth 在IJCAI 特約報告中就明確指出:「智慧Agent 既是人工智慧的最初目標,也是人工智慧的最終目標」。Agent的概念則是由麻省理工大學的著名計算機學家和人工智慧學科創始人之一Minsky提出來的,他在《Soceity of Mind》一書中將社會和社會概念引入計算系統。傳統的計算系統是封閉的,要滿足強一致性的要求,然而社會機制是開放的,不能滿足強一致性條件,這種機制下的部分個體在矛盾的情況下,需要透過某種協商機制達成一個可接受的解。
Minsky將計算社會中的這種個體稱為Agent.這些個體的有機組合則構成計算社會--多Agent系統。Simon的有限性理論是多Agent系統形成的另一個重要的理論基礎。Simon認為一個大的結構把許多個體組織起來可以彌補個體工作能力的有限;每個個體負責一項專門的任務可以彌補個體學習新任務的能力的有限;社會機構間有組織的資訊流動可以彌補個體知識的有限;精確的社會機構和明確的個體任務可以彌補個體處理資訊和應用資訊的能力的有限。
我不知道大家看到上面這段話是什麼感想,Agent這個東西是人工智慧領域的術語,我們把上文中的Agent文字替換為區塊鏈節點,你是不是會更加熟悉一點?
因此,我個人理解,軟體的社會化會是區塊鏈發展的最終目標。在最終狀態下,簡單的規則可以湧現出群體的智慧。
那麼,我認為未來的區塊鏈會滿足以下的要求:
- 自治性(Autonomy ) :節點能根據外界環境的變化,而自動地對自己的行為和狀態進行調整,而不是僅僅被動地接受外界的刺激,具有自我管理自我調節的能力。
- 反應性(Reactive):能對外界的刺激作出反應的能力。
- 主動性(Proactive):對於外界環境的改變,節點能主動採取活動的能力。
- 社會性(Social ) :節點具有與其它節點或人進行合作的能力,不同的節點可根據各自的意圖與其它節點進行互動,以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
- 進化性:節點能積累或學習經驗和知識,並修改自己的行為以適應新環境。
我認為,未來的區塊鏈節點類似於人工智慧的Agent定義,弱定義Agent(節點)是指具有自主性、社會性、反應性和能動性等基本特性的Agent(節點);強定義Agent(節點)是指不僅具有弱定義中的基本特性,而且具有移動性、通訊能力、理性或其它特性的Agent(節點)。
我做一個比喻,最早採用POW和POS共識演算法的區塊鏈節點,就像是在操場上面做廣播體操的小學生們,所有人都做一樣的動作,後來,隨著技術的發展,隨著VRF和Shard概念的提出,可以隨機指定某個小學生做體操,其他人打分,而未來的區塊鏈則更像是社交晚宴,很多人隨著音樂翩翩起舞,這其中是不需要人的干預的。
區塊鏈將進一步推動電腦科學的發展
從做 Lambda專案以來,今年看了大約100多篇計算機學術論文,又從頭學了群論。兩個感受,雖然我在軟體領域創業多年,但在做 Lambda之後才覺得自己確實是 CS專業的畢業生,另外,明顯的感覺到,在區塊鏈領域的創新,需要用到計算機領域最新最近的很多論文,甚至要自己去創造一些能夠寫出學術論文的東西。
以密碼學為例,在比特幣和以太坊的模型當中,只是用到了傳統密碼學的六種工具,分別是對稱加密、非對稱加密、簽名、雜湊函式、訊息認證碼和隨機數。但新的很多公鏈專案,需要用到現代密碼學領域的技術,比如基於門限的秘密共享、盲態傳輸、同態加密、零知識證明、位元承諾等等,在我們做的儲存類專案中,關於資料分佈這一塊,需要用到一致性雜湊的各種變種,從傳統的Chord和KAD網路,到Pastry,到跳躍一致性雜湊,關於資料的隱私保護,需要用到代理重加密和屬性基加密,這些內容,都是相對冷門而前沿的領域。
而今隨著 Nucpher等專案的流行,逐漸變得熱門。所以,我們才看到,越來越多的專案找學術大牛站臺,到教授和科學家自己出來做專案發幣,區塊鏈的熱潮也帶來了技術變革的熱潮。
我的朋友王濤之前寫過多篇文章闡述他的觀點,他認為區塊鏈本質就是多活資料庫,我的合夥人黃東這幾天還專門寫了一個關於 Oracle RAC和區塊鏈的對比文章。今天一箇中介軟體的大牛找我,他最近看了一些跨鏈專案,說和我們十多年前做的訊息中介軟體和交易中介軟體(Tuxedo)很像。我覺得它們說的都挺對的,其實區塊鏈領域用到了電腦科學很多的知識,這個可能是門檻之所在。
但從我的角度講,這些東西確實存在學習門檻,但並不是非常的高。區塊鏈最大的門檻在於,他其實是有一個知識的門檻,這個門檻高於你的視野,讓你誤以為沒有門檻,從而產生「不過如此」的錯覺。任何一個領域,當你開始接觸到真正難的東西,那說明你就真正開始入門了。當然,入門以後可能也就沒那麼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