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洲央行公佈了為期6個月的數字歐元諮詢案意見結果,積極為發行數字歐元做準備,日本央行也正式啟動了數字貨幣試驗。數字貨幣研發呈現加速態勢。
隨著數字化趨勢的不斷擴大,經濟執行模式、社會分工架構、產業組織邊界逐步改變,將從需求端重構金融服務模式,並對金融基礎設施產生深刻影響。貨幣與支付的數字化就是其核心要素之一。就各國情況來看,數字貨幣演進呈現出3條路徑,即私營加密數字貨幣、民間穩定幣、央行法定數字貨幣(CBDC)。
私營加密數字貨幣是基於數字原理,透過特定的演算法產生的,如比特幣、以太坊等。穩定幣由民間組織發行,擁有價格穩定機制,具有一定的“準公共性”,本質上仍屬私營加密數字貨幣範疇,如臉書公司發起的數字貨幣便屬此類。
最具有“公共品屬性”的是央行法定數字貨幣,國際清算銀行將其劃分為零售型和批發型。其中,零售型CBDC又可分為基於賬戶型和基於通證(可流通的加密數字證明)型兩類,都面向所有個體和公司發行,可以廣泛用於小額零售交易;批發型CBDC則基於通證、面向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用於金融機構之間的大額交易結算。因此,前者的本質是數字現金,後者則是創新型支付清算模式。目前,多數央行的CBDC仍處於研究或測試階段,極少數國家已經落地發行。
通常來說,貨幣基本職能包括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等。就此來看,私營加密數字貨幣的“貨幣屬性”很弱,更多是作為“另類資產”,絕大多數被認為尚未納入監管而風險巨大。民間穩定幣兼有一定的資產屬性和貨幣屬性,由於其試圖承擔貨幣職能,預期將會迎來更加嚴格的監管。CBDC則不僅僅是簡單的“法幣數字化”,而是試圖在其中嵌入分散式賬戶或其他非傳統技術。客觀來看,近年來各國零售支付的便利程度不斷增加,諸多央行的快速支付系統建設進展明顯,CBDC短期內可能僅作為一種補充性的支付手段。
未來數字貨幣能夠跨境支付嗎?多家央行對此高度關注,比如中國人民銀行已與泰國央行、阿聯酋央行等聯合發起了“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研究專案,探索CBDC在跨境支付中的應用。不過,考慮到各國技術、規則、監管標準的差異性,短期內解決各國支付系統的互操作性矛盾並不容易。
我國的央行數字人民幣具有雙層執行、可控匿名等特點,相關創新嘗試走在全球前列。未來預計會更多著眼對國內零售支付體系的補充,兼顧跨境零售支付探索。此外,也可依託國際組織來發展跨央行合作,如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現有特別提款權(SDR)基礎上,打造數字人民幣參與、新技術支撐的eSDR或dSDR。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從賬戶到通證、國內到跨境、零售到批發、支付到貿易投資等,當下一次次測試,將為未來貨幣創新與市場選擇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