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保護隱私,我們真的需要嗎?

買賣虛擬貨幣

作者: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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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是非常現代的事情

有一個話題經常被討論,叫做“網際網路普及下失去隱私的人類”。但如果你去了解中西方几千年來的生活史,會發現「隱私」是一個非常現代的事情。

古羅馬作家老普林尼在他的著作《自然史》中描繪到:“家財萬貫是遮不了、藏不住的。王子們的府邸得以敞開大門,臥室與私密寓所一覽無餘,所有深層的秘密也因此被曝光並展示在眾人之前。”而中世紀流行的床邊派對,床曾是社交聚會的場所,主人、客人與甚至僕人都會睡在一張床上。

一直到1770年,時任美國總統約翰•亞當斯為隱私發聲,他表示:“我沒有道德或其他義務向外界公開我每年的個人開銷或收入。” 美國還發布了第一部隱私法案的《1710 郵局法案》,禁止郵局工作人員拆分私人信件,這個規定在今天看來甚至理所當然到有些可笑。

另一個將人類連線起來的發明是電話,最早普及的時候,電話線路出奇昂貴。因此人們會選擇和鄰居公用合成線路。這意味著,只要他們願意,隨時可以“傾聽”你在電話裡的小秘密,事實上這樣的意外也時有發生。

我們可以看到,伴隨著建築、郵件、電話等科技的發展,隱私的概念也在不斷外延。但人類對於隱私的需求永遠滯後於對於新科技帶來的便利性需求。網際網路亦是如此,儘管歐盟在1995年就頒佈了《資料保護指令》,但它僅僅是一個指令,並沒有很強的效力。直到二十年後的2018年5月25日,《一般資料保護條例》才被正式實施,它被認為是針對居民個人資料和隱私保護的最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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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惡搞遊戲看隱私需求

說這麼多,並不是為網際網路巨頭侵犯隱私的歷史行為進行辯護,而是想探討一個問題,在現在以及可預見的未來,我們究竟需要多大程度上的隱私?另外作為區塊鏈媒體的記者,我們還要更聚焦一點,談談隱私幣的需求層級是怎樣的?

大家在學校的時候,有沒有玩過一個惡搞遊戲,叫做“時間、地點、人物、事件”,遊戲規則就是每個人各自寫下這四個要素,然後連在一起構成一句話。比如:月圓之夜 男盆友 在大海上 炒幣,單看每個詞都很正常,連在一起就像是一個不可告人的神秘儀式了。而我想說的是,這四個要素恰恰就反映出我們對於隱私的核心需求。

首先是時間,我一直覺得現代社會人類對於隱私被侵犯的恐慌,更多源於懸在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什麼意思呢?網際網路和大資料時代的到來,讓我們的一切行為可以更輕易的被事後回溯,這是很可怕的。你們回想下曾經撕毀過多少篇日記,是不是特別不想直視自己過去的一些行為和思想?這其實說明我們是在不斷成長的,但也反映出一個需求,就是“被遺忘權”。

歐盟早於1995年就在相關資料保護法律中提出了“被遺忘權”概念,然後從2012年開始建議制定法律,直到2014年5月13日裁定,普通公民的個人隱私擁有“被遺忘權”,並據此要求類似谷歌這樣的搜尋引擎巨頭,必須按照當事人要求刪除涉及個人隱私的資料。

其次是地點,現在我們步行有微信運動記錄,通勤打車有滴滴記錄,長途旅行搭乘飛機、火車有同程、藝龍記錄,我們在利用GPS獲得便利的同時也在被它獲取資料。但關於這方面的隱私保護也日益受到重視。

我對GPS最強烈的印象來自於動漫《名偵探柯南》,柯南經常用口香糖把定位裝置粘在跟蹤物件的車上,然後踩著他的滑板跟蹤。但其實根據日本的法律,柯南這個行為是違法的。

2017年3月15日,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首次對未取得法院令狀而採用GPS搜查的偵查行為作出違法判決,也就是偵察人員為了達到目的在物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GPS終端安裝在偵查物件車輛上,根據車載GPS或手機GPS定位功能,獲取位置資訊以確定其行蹤的偵查手法。

最後是人物和事件,我們終於可以談談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對於時間的準確記錄有著強烈的需求,所以才會有時間戳的概念,當然這裡的時間不併是物理時間的概念,而是交易的先後次序。而地點則不在區塊鏈的範疇之內,它是物理資料,也是鏈下資料。多解釋一句,區塊鏈系統的地址並不是我們上述的物理“地點”,而屬於“人物”範疇,因為它相當於傳統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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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隱私解決方案

區塊鏈隱私方案的著力點在於人物和事件,用大家更熟悉的名詞就是身份隱私和交易隱私。身份隱私是指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區塊鏈地址之間的關聯關係,交易隱私是指區塊鏈中儲存的交易記錄和交易記錄背後的事實。

比特幣是作為匿名加密貨幣被開發的,但它的匿名不是徹底的。別人並不知曉你的真實姓名,卻仍可透過各種交易資訊關聯到你本人。在比特幣網路上交易時,你會留下 “鏈上資訊”和“鏈下資訊”,前者可以將你的交易資訊與他人相關聯,後者可以揭示你的身份資訊。

於是Zcash、Monero,以及基於Mimblewimble的Grin和Beam相繼出現,它們的技術雖然各不相同,但主要目的都是切斷“聯絡”。

Zcash是透過 zk-SNARKs 技術建立的,Eli Ben-Sasson 等人在零知識證明的基礎上進一步開發了zk-SNARKs技術,它讓人們能夠簡潔且非互動性地證明自己知道某個資訊的同時不透露具體內容。

Monero使用的是環簽名,透過構建 Kovri 以支援保護隱私的封包路由,使用者可以隱藏自身地理位置和 IP 地址。Mimblewimble 的關鍵特點是無公開地址和完全隱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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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多大程度的隱私?

簡單介紹後,我們不要去管這些技術,僅僅依靠生活場景的常識去思考:我們究竟需要多大程度上的隱私?

我的已婚男同事給我提供了一點思路,他說:“我一方面不想讓流水被第三者看到,另一方面希望店家或者收款方能夠保護自己必要的資訊,比如出去請客以及買菸的時候。”我問他,紙鈔是不是就可以滿足你的需求?他表示其攜帶不方便,且有被翻錢包的風險。

那如果是央行數字貨幣呢?穆長春在得到Libra的分享中,明確指出:“公眾有匿名支付的需求,而現在的支付工具都是跟傳統銀行賬戶體系緊緊繫結的,而央行數字貨幣就是數字現鈔,既能保持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的價值特徵,又能滿足便攜和匿名的要求。”

從這個角度切入,筆者認為普通民眾對於隱私的需求其實分為兩大類:一是事件本身合法、合規、合情、合理的,但他們希望做個小透明,隱匿在資訊洪流之中。比如滴滴可以獲取所有的出行記錄,並透過大資料的方式提供更好的服務,但不要清晰勾勒出我個人的路徑,研究我個人的習慣,別有用心的推送廣告。

二是事件本身不合法、不合規、不合情、不合理,所以我不想讓別人知道這是我做的,而且也沒有辦法對我進行處罰,比如跑路、洗錢、逃稅、黑市交易。我想,這樣的需求永遠不會被監管允許,也不可能成為主流的市場,因此不在討論的範圍內。

那麼我想請教大家,對於第一類交易的隱私需求,有多大比例是央行數字貨幣能滿足的?有多大比例是比特幣能滿足的?留給其他隱私幣的空間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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