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簡單的例子,下圖是 DeFi pulse 的鎖倉金額排名,當日 DeFi 總鎖倉金額為 11.09 billion,僅僅前十名就佔據總鎖倉量的 93.74%。
自 2013 年以來,加密行業共有 129 筆收購兼併交易。加密交易類產品和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收購兼併交易規模最高,約為 13 億美元,佔到總兼併收購公開金額的 48%,是併購市場的主力。從各垂直行業來看,加密交易公司和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收購兼併交易數量最多,佔到收購兼併總量的23%。
在 DeFi 專案方以擴張為目的的併購方面,FTX 的一系列動作很具代表性。FTX 的投資版圖包括 Serum(去中心化交易所)、SushiSwap(AMM 交易協議)、Perpetual Protocol(衍生品交易協議)、Hedget(期權交易協議)、RAMP(跨鏈流動性解決方案)、mStable(穩定幣)、Paradigm(交易通訊結算協議)、Linear Finance(合成資產協議)。而其用於投資的主體為 Alameda Research。整體投資版圖都是以交易所核心業務出發,將交易類業務投射到 DeFi 世界中。
路徑相似的還有火幣。火幣同樣產出了 HBTC(穩定幣),DeFi Lab(VC)並且在 CeFi 世界的交易所業務中吸收了一些流動性挖礦這種 DeFi 的玩法和 DeFi 專案代幣以留存流量。
對於普通使用者來說,參與 DeFi 依舊需要透過 OTC 購買以太坊,然後將以太坊傳送到MetaMask 等以太坊錢包,然後利用錢包參與各平臺的 DeFi 服務。但這樣對於本金較低的普通使用者來說成本過高。這也是 layer 2 未成熟之前 DeFi 發展的一大限制。這種情況在 ETH 2.0 成熟後也不會緩解(TPS 依舊不夠用),所以 layer 2 會長期存在並且承擔一部分交易結算功能。
筆者認為,擁有流量的 CeFi 已經佔據 OTC 這個通道,只需要擁有類 MetaMask 錢包與 CeFi 系統連通,layer2 會讓轉賬手續費變得非常低廉可承受,並且這種以太坊錢包只需要起到一個聚合器作用,時常更新連通 DeFi 內各種服務平臺(如圖 3 所示),給普通使用者提供一個通向 DeFi 的便捷的大門。當 HBTC 或者其它交易所自營 DeFi平臺出現時,使用者並不介意在有需求時嘗試。
這種平臺必須具備橋接各種平臺並在各種平臺之間轉移資產的能力。例如,從錢包進入借貸平臺,然後抵押 ETH 借出 DAI,質押 DAI 生成 sUSD,然後利用 sUSD進行衍生品交易。同時也需要連通不同的交易平臺,使得 DeFi 平臺之間能夠進行自有資產轉移,所以 layer 2 技術成熟後,跨鏈資產協議(例如 COSMOS的 IBC 協議)能夠承載起碼數萬的 TPS。而利用跨鏈協議為基礎,可以實現 DeFi 平臺間的高效溝通,進一步降低了摩擦成本。
所以,聯通交易所平臺的錢包、OTC 通道、以及能處理高併發量的跨鏈資產協議是基礎架構方面的必由之路,而衍生品、穩定幣、流動性提供商、資產管理平臺和 VC 或 PE 基金是業務方面介入 DeFi 的路徑。
長此以往,馬太效應會持續發酵,形成寡頭市場。但同時由於流量通道的擴大,DeFi 市場規模也會擴張。當市場規模擴大到一定程度時,木秀於林,風必摧之,監管的到來不可避免。
BitMex 困境與潛在的監管危機
BitMex 的困境
BitMex 遭到美國司法部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提起訴訟,按照司法部門的指控說明,四名被告在服務美國客戶時履行 KYC 和反洗錢義務,並且為美國的制裁國伊朗的客戶提供交易服務。來自美國商品期貨委員會 CFTC 的民事訴訟, BitMEX 在未註冊時執行期貨交易、提供非法期權、未能註冊為期貨委員會交易商、未能註冊為指定合約市場、未能執行適當的 KYC 規則等罪名。
自美國官方對 BitMex 採取行動後,BitMex 流出的 BTC 數量已超過 4.5 萬枚,BitMex 上比特幣餘額下降至 12 萬枚,減少了 27%。
但是,BitMex 屬於中心化交易所,KYC 和 AML 以及交易類的合規業務是傳統世界的重中之重,但對於 DeFi 而言,這些都不是最大的問題。BitMex 面臨的困境僅屬於中心化世界,但是去中心化世界也同樣面臨著監管的威脅。
監管的危與機
首先,必須承認的是,僅憑 DeFi 中可以標記黃金等現實世界資產,它的市場資產規模上限非常高,甚至超過數字貨幣市場,能夠達到萬億級別的市值。但是,市場的發展不是一蹴而就,這種過程很可能需要幾十年的時間。同時,一個萬億級別的不受監管的市場是不可能出現的,無數的案例已經見證了這個定律的正確性,所以監管的到來是必然的。
然而,現狀卻是所有人都在摸著石頭過河。SEC 和 CFTC 對於 DeFi 資產沒有拿出一個具體的監管章程,而兩個機構內都存在不同的聲音。DeFi 的從業者也在嘗試各種新鮮的金融產品,對於行業的未來也沒有一個準確的判斷。我們可以確定的是,監管有能力打擊 DeFi,並且它們已經透過對 Abra 的 15 萬美元的罰款證明了這點。其次,它們依舊可以透過將通證納入《1933 年證券法》來進行地毯式的監管。
受監管的市場能夠吸引大量資金進場,而在迎來監管之前,正是 DeFi 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以史為鑑, 20 世紀 70 年代至 2008 年金融危機這段時間,金融衍生品飛速發展,在1999—2008年,美國資本市場發展放緩,總市值佔GDP的比重由 1999 年的 1.72 下降至 2007 年的1.38,但衍生品仍以年均 18% 的速度增長,其後雖然次貸危機演變成金融危機。在此之後,合約標準化、中央清算和中央資訊存管陸續出臺,成為危機後改革場外衍生交易的監管手段。
Conclusion 結語
在筆者看來,畏懼監管而放棄發展 DeFi 必然會錯失在監管落地之前的戰略機遇期,同時,即使監管落地,對於 DeFi 參與者來說也不是一件壞事。就像筆者之前在文章中說的那樣:「大多數 DeFi 協議都是在逐步下放權力的理念下運作的,這意味著,隨著協議成功地進入完全分散權力的階段,監管風險會降低。而監管部門的職責是清除那些明顯是騙局或惡意的市場操作,讓市場環境更加透明和有序,這對 DeFi 市場來說其實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