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丨鄒傳偉:DC/EP對人民幣國際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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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文從跨境支付清算基礎設施、DC/EP跨境支付的特點與意義、跨境貿易等方面全方位解析DC/EP對人民幣國際化的影響,並指出在跨境支付清算基礎設施方面,DC/EP也不是取代目前的代理行和清算行模式和CIPS,而是構成它們的補充。並且在我國對外貿易中,人民幣結算已有相當高比例。DC/EP跨境支付將進一步增強人民幣作為國際貿易結算貨幣的功能。

作者 | PlatON、萬向區塊鏈首席經濟學家 鄒傳偉

關鍵詞 | DC/EP 人民幣國際化 跨境支付 支付

本文轉載自第一財經特稿

2020年4月起,人民銀行DC/EP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儘管人民銀行尚未開展DC/EP跨境支付測試,但DC/EP天然具有便於跨境支付的特點,必將在人民幣國際化中發揮重要作用,並對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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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國際化與跨境支付清算基礎設施

人民幣國際化既有“走出去”,也有“流回來”,需要結合國際收支會計理解。我國境內居民和機構(含政府和企事業機構,下同)用人民幣進口境外商品和服務時,境外居民和機構擁有的人民幣增加。在信用貨幣制度和記賬清算機制下,這體現為境外居民和機構的人民幣存款賬戶餘額增加。境外居民和機構用人民幣進口我國境內商品和服務時,它們的人民幣存款賬戶餘額減少。可見,人民幣“走出去”和“流回來”與商品出入境的邏輯完全不同。人民幣在國際貿易中用作記賬單位和交易媒介,反映了人民幣作為國際貿易結算貨幣的功能。

我國境內居民和機構用人民幣購買境外金融資產,以及境外居民和機構購買人民幣金融資產時,人民幣在跨境金融交易中用作記賬單位和交易媒介,反映了人民幣作為國際投融資貨幣的功能。

境外中央銀行持有人民幣金融資產,並將其作為官方儲備的一部分時,反映了人民幣作為國際儲備貨幣的功能。境外國家可以將人民幣官方儲備用於我國境內的進一步投資,或從我國進口,但不能將人民幣官方儲備“拿回”本國內使用。

以上介紹的人民幣國際化的三個維度——國際貿易結算貨幣、國際投融資貨幣和國際儲備貨幣,對應著貨幣的三大基礎功能——記賬單位、交易媒介和價值儲藏。

人民幣國際化受市場需求驅動,更離不開制度和技術支援。其中,人民幣跨境流動依託跨境支付清算基礎設施,這是分析DC/EP對人民幣國際化的影響的關鍵。

可以把跨境支付清算基礎設施視成人民幣國際化的高速公路,把人民幣在國際貿易結算、國際投融資和國際儲備等維度的應用視為高速公路上的車流、人流和物資流。如果只有高速公路,車流、人流和物資流不一定來;但如果沒有高速公路,車流、人流和物資流肯定不會來。DC/EP相當於在記賬清算機制這條高速公路以外,另闢一條數字貨幣的高速公路。

2015年前,人民幣跨境支付清算主要有代理行和清算行兩種模式。在代理行模式下,境內代理行直接接入人民銀行的大額支付系統(HVPS),境外參加行在境內代理行開立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以完成人民幣跨境及離岸清算。在清算行模式下,港澳清算行直接接入大額支付系統,其他清算行透過其總行或母行接入大額支付系統,境外銀行在清算行開立人民幣清算賬戶,以共同完成人民幣跨境及離岸清算。

2013年以來,我國在清算行模式下建立了離岸清算體系。比如,內地企業用人民幣向香港企業進口商品時,內地企業向內地開戶行發出支付指令,內地開戶行透過大額支付系統把人民幣貨款匯到中銀香港(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的清算行),中銀香港再將款項劃至香港企業在香港參加行的賬戶上,從而形成香港市場上的離岸人民幣供給。在離岸清算體系下,如果收付款行在同一離岸區,它們之間的人民幣清算透過當地離岸清算行進行。如果收付款行在不同離岸區,它們之間的人民幣清算還涉及不同離岸清算行之間的清算,而後者透過大額支付系統進行。

2015年,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上線。CIPS可處理人民幣跨境貿易、投融資和金融市場業務等的資金清結算,支援人民幣在全球範圍內使用,為境外銀行及當地市場提供流動性,防止離岸資金對在岸市場衝擊。CIPS是大額支付系統的直接參與者,在大額支付系統開立清算賬戶。

CIPS的參與者主要包括直接參與者、間接參與者和資金託管行。直接參與者指具有CIPS行號和CIPS零餘額賬戶,直接透過CIPS辦理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業務的境內外機構。境外直接參與者不具有大額支付系統的清算賬戶,需要與境內資金託管行(也是境內直接參與者)簽訂資金託管協議並開立資金存管賬戶。間接參與者指具有CIPS行號,但不具有CIPS零餘額賬戶的境內外機構,它們委託直接參與者透過CIPS辦理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業務。

由以上介紹可以看出,跨境支付清算基礎設施既處理資金,也處理跨境支付資訊。對資金的處理基於記賬清算機制,涉及人民銀行的大額支付系統賬戶、境內代理行的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清算行的人民幣清算賬戶、CIPS零餘額賬戶以及境內資金託管行的資金存管賬戶等。資金流從付款方到收款方,要經過多家中介機構,體現為這些賬戶的一系列借記和貸記操作,並且每個環節都有合規和流動性要求。這是跨境支付耗時長、成本高的主要原因。

更重要的是,賬戶開立需要前置審批,是高度選擇性的。境外銀行需要接入境內代理行、清算行、CIPS直接參與者和境內資金託管行等才能開展人民幣業務。境外居民和機構需要開立人民幣存款賬戶才能參與人民幣跨境支付。如果把人民幣跨境支付涉及的個人、非金融機構和金融機構視為節點,把它們之間的賬戶聯絡視為節點之間的路徑,那麼跨境支付的“路網”遠非互聯互通狀態,而是存在不少“孤點”、“斷頭路”和“梗阻”等。這自然會制約人民幣在境外的使用。

對跨境支付資訊的處理涉及與SWIFT的關係。在代理行和清算行模式下,跨境支付資訊都透過環球銀行金融電訊系統(SWIFT)傳遞,但SWIFT不支援中文報文,不完全相容大額支付系統的報文。CIPS則採用國際通行報文標準,支援傳輸包括中文、英文在內的報文資訊,降低了對SWIFT的依賴。鑑於SWIFT在國際貨幣和金融體系中的特殊地位,跨境支付清算基礎設施對SWIFT的依賴程度對貨幣主權有深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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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EP跨境支付的特點和意義

DC/EP的以下特點,是理解DC/EP跨境支付的關鍵。

第一,從經濟內涵看,DC/EP是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的負債,這個債權債務關係不涉及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

第二,DC/EP採取中心化管理模式。人民銀行的DC/EP登記中心既記錄DC/EP及對應使用者身份,完成權屬登記;也記錄流水,完成DC/EP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全過程登記。

第三,DC/EP採取賬戶松耦合方式。DC/EP在交易環節對賬戶(特別是商業銀行存款賬戶)的依賴程度較低,可以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

第四,公眾擁有和使用DC/EP,需要透過DC/EP錢包。DC/EP錢包的執行管理者與錢包使用者之間更接近託管關係,而非債權債務關係。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可以作為DC/EP錢包的執行管理者,但錢包中的DC/EP並不進入它們的資產負債表。

第五,在任何DC/EP交易中,實際發生資金流動的參與方只有交易雙方,資金流不經過DC/EP錢包執行管理者的資產負債表。DC/EP交易最終由人民銀行記錄在DC/EP登記中心。

境外居民和機構參與DC/EP跨境支付,只需開立DC/EP錢包,並藉此直接與人民銀行建立債權債務聯絡,而無需經過境內外銀行作為中介。因為DC/EP系統天然具有的開放特徵,開立DC/EP錢包的要求比開立人民幣存款賬戶要低得多,有助於促進境外居民和機構擁有和使用DC/EP。

境外居民和機構開立DC/EP錢包要遵循不同於境內居民和機構的KYC(“瞭解你的客戶”)程式和要求,但站在人民銀行的角度,DC/EP錢包沒有境內和境外的區別。任何兩個DC/EP錢包之間都可以發起點對點交易,DC/EP交易也沒有境內、跨境和離岸的區別。

這好比世界上任何兩個人之間都可以用電子郵箱交流,而無需知道電子郵箱的伺服器在哪個國家。如果境內外個人、非金融機構和金融機構之間的DC/EP交易都第一時間體現為人民銀行DC/EP 登記中心的更新,那麼DC/EP交易效率將非常高。

總的來說,DC/EP跨境支付與銀聯卡、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在境外使用邏輯完全不用,理論上可以不依賴SWIFT對跨境支付資訊的處理,有助於維護我國的貨幣主權。

DC/EP跨境支付可以開啟人民幣境外使用的“想象力”。來華旅遊的境外居民可以在不開立我國內地銀行賬戶的情況下開立DC/EP錢包,享受我國的移動支付服務。

反之,只要境外商家願意接受人民幣,境外商家並不需要在我國商業銀行開立賬戶即可申請開立DC/EP錢包,我國居民可以使用DC/EP進行跨境支付。需要看到的是,境外居民和機構如果要用外幣兌換DC/EP,就對人民幣可兌換意味著新要求。

DC/EP跨境支付需要研究兩個問題:

第一,在完善KYC程式和要求前提下,提高境外居民和機構開立DC/EP錢包的便利性。

第二,如果DC/EP因市境外居民和機構的DC/EP的需求很高,要與所在國家的中央銀行合作,以尊重對方的貨幣主權。DC/EP應以開放友好的方式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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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EP助推人民幣國際化

在跨境支付清算基礎設施方面,DC/EP也不是取代目前的代理行和清算行模式和CIPS,而是構成它們的補充。

目前,在我國對外貿易中,人民幣結算已有相當高比例。DC/EP跨境支付將進一步增強人民幣作為國際貿易結算貨幣的功能。但也要看到,DC/EP跨境支付初期主要用於小額貿易結算,而國際貿易結算貨幣功能中,“含金量”最高的是石油等大宗初級商品貿易結算。

DC/EP在國際投融資中的應用,除了要求我國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以外,對證券市場基礎設施也提出了新要求。上海票據交易所在數字票據交易平臺中,曾設計兩套資金清算方案:一是鏈外清算;二是鏈上清算,透過央行數字貨幣進行結算(當時還沒有DC/EP的提法)。試驗結果發現,央行數字貨幣的引入大幅簡化了票據交易流程,可實現自動實時的券款對付、監控資金流向等功能。而如果採用鏈外清算,則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票據優勢將大幅縮水,與傳統電子票據系統差異不大。這說明,DC/EP在金融交易後處理中的應用值得探索。

在國際上,日本銀行與歐央行合作的Stella專案,新加坡金管局的Ubin專案,以及加拿大銀行的Jasper專案等都包含央行數字貨幣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的試驗。

DC/EP在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並完善方案設計後,一旦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有保障,就應儘快啟動DC/EP跨境支付和DC/EP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的測試。這對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會有重要意義。

人民幣國際化不僅是一個技術問題,更是一個制度問題。一方面,要發揮DC/EP對人民幣國際化的助推作用。另一方面,人民幣國際化配套的制度建設要跟上,僅舉其要者:1.可自由兌換;2.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由市場主導;3.境內金融市場成熟且開放度高;4.境內法律環境完善,特別在產權保護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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